支付制度改革
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案例分析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19,35(5) : 353-357. DOI: 10.3760/cma.j.issn.1000-6672.2019.05.001
摘要
目的

分析归纳案例地区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做法,提出对我国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启示和建议。

方法

对我国3个案例地区(安徽省阜南县、定远县和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的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做法进行归纳,对实施效果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结果

通过分析改革成效,发现案例地区在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如定远县县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从2015年的245.11元下降到2017年的218.40元),提高居民实际补偿比(如阜南县从2015年的59.80%增长至2017年的63.28%),形成县域内就医格局(如定远县县外补偿金额占比由2015年的37.38%下降至2017年的31.13%),实现双向转诊增多(如即墨区的县级医院上转人数由2015年的98人上升到2017年的328人)和优质服务下沉以及控制医保基金风险等方面取得进展。

结论

目前案例地区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稳步实施,取得成效,建议在改革协同性、标准制定、机制建立、领导集体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引用本文: 匡绍华, 井淇, 朱兆芳, 等.  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案例分析 [J] .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19, 35(5) : 353-357. DOI: 10.3760/cma.j.issn.1000-6672.2019.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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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基本医保制度的全覆盖,医疗费用快速增长趋势明显,单纯通过需方控制难以抑制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理论和实践表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控制供方服务行为的关键环节[1]。当前总额预付中存在预算总额与调整机制不完善、结算方式不成熟、监管机制缺失等一系列问题[2,3,4]。按人头付费是按照供方服务的人头数进行支付,这种支付方式中要支付一个人在某个时期内可能会使用的所有服务的费用,其支付费用是预先确定的[5]。而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是规范医疗服务提供方行为、提高医保基金利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预付制下医疗资源配置扭曲、控制门诊医疗服务成本和降低医疗费用的手段之一[6,7,8,9,10]。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11]。《"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12]。尽管对于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呼声渐响,但我国尚未全面开展按人头付费支付,个别地区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各地的改革方案是如何设计和实施情况和启示还需进一步明晰。因此,本研究基于3个典型地区(安徽省阜南县、定远县和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的调研数据,分析实施效果,以期为我国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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