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制度改革
榆林市两家医院DRGs支付方式改革效果评价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19,35(5) : 362-366. DOI: 10.3760/cma.j.issn.1000-6672.2019.05.003
摘要
目的

评价DRGs支付方式改革对患者、医保基金和医院三方的影响,以稳步推进DRGs支付方式改革进程。

方法

调取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榆林市两家DRGs支付改革试点医院非单病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结算数据,通过描述性分析、t检验和中断时间序列分析比较支付方式改革前后的次均患者自付费用、实际补偿比、次均基金补偿、平均住院日和次均住院费用的变化。

结果

2017年7月改革后次均患者自付费用、平均住院日由上升趋势转为略微下降趋势(β3分别为-72.79、-0.11,P<0.01),次均费用上升趋势减慢(β3为-113.55,P<0.01),实际补偿比、次均基金补偿增长趋势没有变化(β3分别为0.10、-31.15,P值分别为0.08、0.09)。

结论

DRGs支付改革促使医院控制次均费用,上升速度趋缓;支付方式改革没有增加患者个人经济负担;改革缓解了当期的基金压力,但长期影响有待观察。

引用本文: 高菁, 崔斌, 朱兆芳, 等.  榆林市两家医院DRGs支付方式改革效果评价 [J] .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19, 35(5) : 362-366. DOI: 10.3760/cma.j.issn.1000-6672.2019.05.003.
参考文献导出:   Endnote    NoteExpress    RefWorks    NoteFirst    医学文献王
扫  描  看  全  文

正文
作者信息
基金 0  关键词  0
English Abstract
评论
阅读 0  评论  0
相关资源
引用 | 论文 | 视频

版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本刊文章,不得使用本刊的版式设计。

除非特别声明,本刊刊出的所有文章不代表中华医学会和本刊编委会的观点。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在改革开放中取得很大进步,但同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群众就医负担加重,基金收不抵支的风险不断增大。医保支付作为医疗保障中各方利益最直接、最敏感的环节,是影响各方行为的核心制度[1]。不同医保支付方式可产生不同激励作用[2]。支付方式改革可降低患者疾病负担,保证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使医院提高服务效率、改善经营管理、通过降低成本获得合理收益,实现多方共赢[3]。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4]。近年来,我国各地广泛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践。

 
 
展开/关闭提纲
查看图表详情
回到顶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标签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