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以证据为基础制定精神科超说明书用药指导规范
中华精神科杂志, 2019,52(6) : 368-372. DOI: 10.3760/cma.j.issn.1006-7884.2019.06.002
摘要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将已经批准上市的药物用于非批准的适应证,表现为使用剂量、适应人群以及年龄等方面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是临床实践中处理特定病例的常见策略之一,然而这些用法超出了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可能给医患带来一定的法律和医疗风险。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精神药理学和药物治疗学工作委员会于2018年发起成立了精神科超说明书用药工作组,正在着手制定《中国精神科药物超说明书用药目录》,本文介绍了国内外精神科超说明书用药的现状和相关规范,我国精神科超说明书用药应遵循的科学依据和原则以及法律和伦理考虑。

引用本文: 司天梅, 许秀峰, 王高华, 等.  以证据为基础制定精神科超说明书用药指导规范 [J] . 中华精神科杂志, 2019, 52(6) : 368-372. DOI: 10.3760/cma.j.issn.1006-7884.2019.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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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unlabeled use,out-of-label usage,off-label prescribing)又称"超适应证用药" "药品说明书外用法" "药品未注册用法"等,是指将已经批准上市的药物用于非批准的适应证。临床实践中超说明书用药表现为在治疗适应证、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适应人群以及年龄等方面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是临床中处理特定病例的常见策略之一。但是由于超出了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可能给医生和患者带来一定的法律和医疗风险。超说明书用药也是我国精神科临床用药无法回避的现况,为引起大家对精神科超说明用药的重视,以科学的态度、合理合法地为需要的患者选择超说明书药物治疗策略,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精神药理学和药物治疗学工作委员会发起,于2018年成立了精神科超说明书用药工作组,着手组织制定《中国精神科药物超说明书用药目录》。本文就国内外精神科超说明书用药的现状和相关规范,我国精神科超说明书用药应遵循的科学依据和原则以及法律和伦理考虑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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