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的发病率逐年提高,已成为困扰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肿瘤标志物是指特征性存在于恶性肿瘤细胞或由恶性肿瘤细胞异常产生的物质,其释放到肿瘤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肿瘤的发生、发展、预后以及肿瘤对包括放射治疗在内的肿瘤治疗的反应。笔者将对一些肿瘤的血清标志物的检测与放射治疗的疗效评估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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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标志物是指特征性存在于恶性肿瘤细胞或由恶性肿瘤细胞异常产生的物质,其释放到肿瘤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肿瘤的发生、发展、预后以及肿瘤对包括放射治疗在内的肿瘤治疗的反应。目前,肿瘤标志物可分为6种类型:①肿瘤胚胎性抗原,如甲胎蛋白(alpha fetoprotein,AFP);②异位激素,如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uman chorionic gonadotropin,HCG);③酶和同工酶,如乳酸脱氢酶(lactate dehydrogenase,LDH);④糖类抗原(carbohydrate antigen,CA),如CA19-9、CA-125;⑤肿瘤表面抗原;⑥癌基因和抑癌基因蛋白产物,如癌基因C-myc、Ras和p53抑制基因蛋白。另外,大量研究表明,miRNA在细胞代谢、增殖、分化和凋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参与了癌基因和抗癌基因的信号调控,因此,现也将miRNA列为诊断肿瘤的生物学指标[1,2]。血清肿瘤标志物在临床上常用于:①早期预警肿瘤的发生、发展;②动态监测以反映肿瘤治疗效果;③在无法取得肿瘤标本、明确病理诊断时,对肿瘤性质作出某些提示、为试验性治疗提供参考依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