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共识
GBZ 97-2017《职业性放射性肿瘤判断规范》解析--新标准评述
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 2019,43(2) : 176-181. DOI: 10.3760/cma.j.issn.1673-4114.2019.02.014
摘要

《职业性放射性肿瘤判断规范》(GBZ 97-2017)替代《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GBZ 97-2009),2017年11月1日起成为现行的判断标准。新标准实现了辐射致癌超额危险系数的中国化,大大提高了对我国职业人群的适用性。新标准中的肿瘤名单仍延用GBZ 97- 2009名单,因为在修订期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尚未列出具体的肿瘤名单。在职业病名单确认制下,放射性肿瘤的判定结果只有是"放射性肿瘤"或不是"放射性肿瘤",建议尽早拟定职业性放射性肿瘤名单。现有的国家标准中的病因概率判断界限值需要更多的科学数据予以修正,建议在未来的放射性肿瘤名单拟定中着重考虑该问题。

引用本文: 孙志娟, 刘强, 涂文军, 等.  GBZ 97-2017《职业性放射性肿瘤判断规范》解析--新标准评述 [J] . 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2019,43 (2): 176-181. DOI: 10.3760/cma.j.issn.1673-4114.2019.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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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放射性肿瘤判断规范》(GBZ 97-2017)较《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GBZ 97-2009)的主要进步是将辐射致癌超额相对危险系数(excess relative risk coefficients, ERR)(单位为Gy, ERR/Gy)中国化,实现了标准的本土化[1]。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保留了原标准GBZ 97-2009的放射性肿瘤名单;二是没有对不确定性进行定量分析,且仍用"上限赔偿法"。我们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和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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