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社区脑卒中患者病耻感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
采用一般资料调查表、慢性疾病病耻感量表、医学应对方式量表、社会支持评定量表及抑郁自评量表对189例社区脑卒中患者进行调查。
社区脑卒中患者病耻感总分为(44.96 ± 16.71)分,其中内在病耻感得分为(27.70 ± 10.91)分,外在病耻感得分为(17.26 ± 7.00)分。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显示,抑郁、回避、主观支持、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是社区脑卒中患者病耻感的主要影响因素,共解释57.5%的变异量。
社区护理人员应重视脑卒中患者的病耻感问题,重点关注抑郁水平较高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较差人群,指导其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提高其内在支持。以病耻感的影响因素为切入点,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方法来降低病耻感水平,以促进身心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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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卒中是我国国民首位死因疾病[1],具有高发病率、高病死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及并发症多等特点。脑卒中患者度过急性期后,往往回归家庭及社区进行康复及治疗。现代生物-心理-医学模式强调了心理社会因素在疾病康复治疗过程中的重要性,而病耻感是影响康复结局及生命质量的重要心理社会因素[2]。病耻感(stigma)是指患者因患病而产生的一种羞耻体验[3]。70%~80%的脑卒中患者会遗留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患者将面临着长期的功能损伤及需要他人照顾等情况,这些都会给患者带来羞耻的感受[4],有研究表明50%发病后1年内的脑卒中患者都存在病耻感问题[5]。病耻感的产生影响了脑卒中患者康复过程中的动力和功能恢复,阻碍了患者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极大地降低了脑卒中患者的生命质量[5,6]。病耻感已成为患者因疾病而继发的心理应激反应,应激过程模型强调应激的产生受应激源、中介因素、应激结果的共同影响,此模型已在国外关于病耻感相关因素的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7,8]。目前脑卒中患者病耻感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相关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的研究,且无特异性的干预措施[9]。本研究在应激过程模型的指导下,旨在调查社区脑卒中患者的病耻感现状及其影响因素,以期为社区护理工作者制订康复措施提供参考和借鉴,以促进患者身心康复,提高生命质量,现报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