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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位于青海省东部,历史上属碘缺乏病高发区,又是饮水型氟中毒轻病区。自1995年推广全民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和2005年陆续将降氟改水工程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民和县碘缺乏病和饮水型氟中毒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了进一步了解民和县碘缺乏病和饮水型氟中毒防治现状,现将2015年民和县碘缺乏病及饮水型氟中毒监测结果报道如下。
调查资料来源于民和县碘缺乏病及饮水型氟中毒防治"十二五"终期考核评估资料。
在民和县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抽取1个乡(镇),在每个乡(镇)抽取4个村,在每个村采集居民家中食盐样15份,检测盐碘含量;抽检乡(镇)小学60名8~ 10岁儿童和所在乡(镇)20名孕妇尿样,检测尿碘含量。
调查民和县69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村改水情况,并检测已改水村的水氟含量,同时调查已改水村的8 ~ 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情况。
盐碘测定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碘的测定方法》(GB/T 13025.7-2012);尿碘测定采用《尿中碘的过硫酸铵消化-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WS/T 107-2006);水氟测定采用《水中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WS/T 89-1996)。
按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79号)进行判定。
应用Excel 2010软件录入数据并进行分析。
共检测盐样300份,碘盐覆盖率为99.00%(297/300),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5.67%(287/300)。
共采集儿童尿样300份,尿碘中位数为170.7 μg/L,< 50 μg/L的占1.33%(4/300),≥300 μg/L的占9.33%(28/300)。
共采集孕妇尿样100份,尿碘中位数为155.7 μg/L,< 150 μg/L的占46.00%(46/100),150~ 249μg/L的占38.00%(38/100),≥250 μg/L的占16.00%(16/100)。
在69个病区村中,有68个村落实改水降氟措施,改水率为98.55%(68/69),改水工程正常运转率为100.00%(68/68);有5个村水氟含量超标,超标率为7.35%(5/68)。
共对改水工程运行正常且水氟合格的63个病区村2 212名8~ 12岁儿童以及水氟超标的5个病区村120名8~ 12岁儿童进行氟斑牙患病率调查,儿童氟斑牙检出率> 30%的村占29.41%(20/68)。
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90%)被确定为我国碘缺乏病消除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也是我国碘缺乏病监测的一线指标,2015年民和县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尿碘是碘缺乏病重要监测指标,民和县2015年8~ 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70.7 μg/L,且尿碘< 50 μg/L的比例未超过20%;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55.7 μg/L,儿童和孕妇尿碘处于碘适宜水平。综上所述,"十二五"期间民和县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015年民和县改水工程正常运转率为100.00%,表明其存在的较大比例间歇运转降氟改水工程的现象已得到改善,与全国降氟改水工程正常运转率大部分在80%以上相符合。同时,民和县7.35%的改水工程水氟含量超标,并且8~ 12岁儿童氟斑牙检出率> 30%的村数占29.41%,故民和县"十二五"期间未达到饮水型氟中毒控制标准。
针对上述监测结果,提出以下防治建议:①由于自然环境缺碘不会改变,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必须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②加强改水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对水氟回升工程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改水工程发挥最大的防病效果;③在病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使病区居民远离高氟水的危害。
利益冲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