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玻璃体腔注射抗VEGF药物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是目前研究热点,其用于治疗Ⅰ区ROP可取得明确疗效。目前应用于临床的抗VEGF药物包括贝伐单抗、雷珠单抗、阿柏西普、康柏西普等。但近年多项研究证实相较于传统激光光凝治疗,抗VEGF药物治疗ROP复发率升高,复发时间更迟,应延长随访期及可能需要重复注射药物。目前由于缺乏大规模前瞻性临床研究,多种抗VEGF药物治疗ROP的复发率、复发时间窗、危险因素和治疗方法等尚无明确定论。抗VEGF药物治疗ROP还需积累更多循证医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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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血管新生是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发生发展的重要病理过程[1]。VEGF是参与ROP视网膜血管增生发展的重要因子。抗VEGF药物可显著抑制ROP患儿视网膜血管新生,近年玻璃体腔注射抗VEGF药物已逐渐成为治疗ROP的一线选择。目前临床应用于治疗ROP的抗VEGF药物包括贝伐单抗、雷珠单抗、阿柏西普和康柏西普等。但值得注意的是,抗VEGF药物治疗ROP存在一定复发风险,甚至有治疗1.5年后迟发性复发病例[2,3]。其具体原因目前尚不明确,推测可能主要与以下原因相关:(1) ROP发生是由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VEGF和血管生成因子等多种因子所致[4,5,6],而VEGF抑制剂仅单一抑制VEGF水平;(2)VEGF抑制剂逐渐从体内消除后,不能持续抑制VEGF的产生;(3)单一抑制VEGF可能会导致其他血管生成因子水平的代偿性增高,可能也与ROP复发有一定关系[7]。目前诊断ROP复发标准尚不统一。Hu等[8]认为ROP复发为血管增生病变经治疗消退后,视网膜血管化进程再次停滞,有新的血管化区分界线或嵴出现;或出现视网膜外纤维血管增生(EFP );或新生血管有渗漏;伴或不伴附加病变复发。Mueller等[9]进一步指出EFP持续进展或累计至少3个时钟位有潜在视网膜脱离危险时需及时干预。其他相关研究中的定义基本相似[10,11]。因此,明确抗VEGF药物治疗后ROP复发率、复发危险期、危险因素和复发后再治疗方案等,对预防和及时干预复发至关重要。现就抗VEGF药物治疗ROP复发研究现状及进展作一综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