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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RDS)的早期防治工作,在对我国不同胎龄早产儿RDS发生率及高危因素进行大样本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1,2],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和《中华围产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充分讨论达成本共识,以供临床参考。随着证据及经验的不断增加,此共识将适时予以更新修订。
1.1 孕妇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且在7 d内有早产分娩可能,建议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在产前给予1个疗程的糖皮质激素以促胎肺成熟[1,2,3,4,5,6,7]:孕周<35周;妊娠期血糖控制未达到理想水平的糖尿病患者;孕35~36周+6择期剖宫产。
1.2 对已完成1个疗程糖皮质激素治疗7 d后的孕妇,如在孕34周前仍有发生早产的风险,可考虑再次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1个疗程[5,6]。
1.3 对于孕周<35周的孕妇,如无法完成1个疗程,应尽可能给予糖皮质激素≥1次[3,6]。
1.4 用法[3,4,5,6] 地塞米松5~6 mg/次,肌内注射,12 h重复1次,共4次,为1个疗程;倍他米松10~12 mg/次,肌内注射,24 h重复1次,共2次,为1个疗程。
2.1 根据临床情况,当早产儿存在以下指征时,应出生后即刻给予nCPAP治疗。(1)出生胎龄≤30周,有较强自主呼吸[7,8,9,10]。(2)出生胎龄>30周,有自主呼吸且具备下列其中2项以上者[9,10,11,12,13]:产前未进行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或剂量、疗程不足;出生体质量<1 250 g ;糖尿病患者孕期血糖未达到理想水平;择期或急诊剖宫产;多胎;男胎;母亲产前有发热、胎膜早破或白细胞计数>15×109/L。(3)出现呼吸困难、呻吟、吐沫等RDS早期症状。
2.2 若早产儿存在以下情况,不建议使用nCPAP[9]:心率<100次/min;自主呼吸功能不足,需气管插管复苏者;有先天畸形,如先天性膈疝、气管-食管瘘、唇腭裂和后鼻孔闭锁等。
2.3 nCPAP压力 推荐使用范围为6~8 cmH2O(1 cmH2O=0.098 kPa)[7,8]。
2.4 nCPAP治疗失败,建议参照"新生儿机械通气常规"给予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9]。
3.1 出生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可以考虑给予气管插管[9,14]:(1)出生后无明显自主呼吸,面罩正压通气复苏无效;(2)频繁呼吸暂停,药物或nCPAP治疗无效;(3)出生胎龄<26周者,nCPAP治疗时,呼气末正压(positive end-expiratory pressure,PEEP)≥6 cmH2O,吸入氧体积分数(fraction of inspired oxygen,FiO2)>0.3;(4)出生胎龄≥26周者,nCPAP治疗时,PEEP≥6 cmH2O,FiO2>0.4,经皮血氧饱和度<0.85 ;(5)氧疗时,FiO2>0.6,动脉氧分压<50 mmHg(1 mmHg=0.133 kPa)或经皮血氧饱和度<0.85;(6)动脉二氧化碳分压>60 mmHg,并伴有持续性酸中毒(pH<7.2)。
3.2 通气模式 首选常频通气,如需要且科室有条件和经验者可选择高频通气。
3.3 尽量缩短有创机械通气时间。
因PS缺乏或不足发生RDS的早产儿,应给予天然PS制剂[14,15,16]。
4.1 当早产儿存在以下指征之一时,可考虑早期应用PS[1,14,16,17,18,19,20,21]:(1)出生胎龄<28周;(2)出生后需要气管插管;(3)出生后存在RDS表现,且无创机械通气效果不佳。
4.2 给药方法[15,17,18,19,20,21,22,23] 将PS提前从冰箱中取出,复温至约37 ℃,经气管插管内滴入。如仅需无创通气,也可采用低侵入性PS治疗或微创PS治疗。
4.3 剂量 根据临床表现和所选择PS的种类使用合适的剂量,建议剂量为70~200 mg/kg[14,16,17,18,19,20,21]。
5.1 出生后即刻给予nCPAP治疗及选择性应用PS策略是早期防治早产儿RDS的优化方案[10,13,14,15,16,17]。
5.2 气管插管后,应尽早给予PS,条件许可时推荐采用气管插管-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快速拔管(intubation-surfactant-extubation,INSURE)策略,而不一定常规气管插管机械通气[9,24]。
5.3 无创通气以nCPAP为首选,可根据情况选用经鼻间歇正压通气、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和高流量鼻导管通气。
5.4 早产儿出生后早期RDS防治措施的选择,除根据临床指征、医疗资源外,建议参考家属意见,充分沟通并书面告知。
(孔祥永 封志纯 杨慧霞 执笔)
参加本共识讨论的专家(按姓氏拼音排序):常立文(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陈超(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陈倩(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程秀永(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丁国芳(北京协和医院);封志纯(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付雪梅(深圳市儿童医院);高喜容(湖南省儿童医院);贺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何少茹(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广东省人民医院);何振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胡娅莉(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孔祥永(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李莉(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李秋平(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李杨方(昆明市儿童医院);李占魁(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林新祝(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林振浪(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刘俐(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刘玲(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刘翠青(河北省儿童医院);刘兴会(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卢宪梅(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毛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母得志(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漆洪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石晶(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史源(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孙建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童笑梅(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王斌(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夏世文(湖北省妇幼保健院);辛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严超英(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杨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杨传忠(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杨慧霞(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姚建宏(山西省儿童医院);俞惠民(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岳少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张雪峰(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郑军(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周伟(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周晓玉(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朱建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