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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是儿童常见的症状,也是儿科门急诊最常遇到的主诉。如何评估发热、何时及如何正确使用解热镇痛药物是儿科医师、护理人员以及家长最关心的问题。为了规范处理儿童发热,合理使用解热镇痛药,本文基于《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1],就儿童发热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从而帮助儿科医务工作者和相关人员更好地掌握儿童发热的诊疗知识。
发热是指机体在致热原作用下或各种原因引起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时,体温升高超出正常范围,即体温升高超出一天中正常体温波动的上限。临床工作中通常采用腋温≥37.5 ℃或肛温≥38 ℃定义为发热。体温的异常应视为疾病的一种表现。
临床上按照体温高低将发热分为4类。以腋温为准,37.5~38.0 ℃为低热,38.1~38.9 ℃为中度发热,39.0~40.9 ℃为高热,≥41.0 ℃为超高热。
发热对机体的影响利弊共存,中等程度的发热可增强机体某些免疫细胞的功能,提高宿主对病原体或肿瘤的防御能力,但持续高热可引发细胞变性坏死,甚至发热相关的细胞因子风暴,危及生命。
体温测量的准确性取决于温度计、测量部位和测量方法。
专门测量体温的温度计称为体温计,在家庭中最常推荐使用的是电子体温计,其准确性高,使用方便。现在很多家长采用更便捷的红外线体温计等,可供参考。
测量体温的部位通常有4个,即腋下、舌下、鼓膜和直肠,所测得的体温分别称为腋温、口温、耳温和肛温。从操作性和安全性考虑,推荐家长使用腋下测量。测量方法如下:先将温度计设置到初始位置,擦拭腋窝中可能存在的汗液,将体温计的感温头置于腋窝中央,再将孩子的上臂紧贴于胸侧,使腋窝紧紧夹住体温计,家长要扶住孩子的上臂,保持5 min。然后取出体温计,查看温度。
孩子需多久测一次体温并无统一的规定。一般根据孩子病情的轻重、体温的高低和变化来判定多长时间给孩子测一次体温。通常高热时0.5~1.0 h测一次体温,过于频繁的测温会影响孩子的休息;超高热时要增加测温次数。中度发热,且体温较稳定可以2 h测一次,低热时2~4 h测一次。如发现孩子体温或病情变化,可随时测量体温,并做好体温记录,便于掌握病情,就医时供医师参考。
儿童急性发热的病因可分为感染性和非感染性两大类,其中感染性疾病是引起急性发热最常见的原因。依据感染的病原可分为病毒感染、细菌感染、真菌感染、非典型微生物感染、寄生虫感染等,其中以病毒和细菌感染最为常见;根据感染部位不同,可分为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软组织及血流感染等,其中以呼吸系统感染最常见。对于仅有发热,无流涕、咳嗽等呼吸系统症状的患儿,尤其是2岁以内的婴幼儿,需高度警惕泌尿系统感染,建议及时行尿常规检验,必要时需检查清洁尿培养以明确病原菌;并行泌尿系统超声等检查。非感染性病因主要包括风湿免疫性疾病、肿瘤、脱水热、药物热、体温调节中枢障碍、外胚层发育不良等原因。
上呼吸道感染所致的发热,最常见的病原为呼吸道病毒,包括鼻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冠状病毒、偏肺病毒、柯萨奇病毒等;其次为细菌,包括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和卡他莫拉菌等;非典型病原体,如肺炎支原体和衣原体感染也比较常见。
血常规联合C反应蛋白(C-reactive protein,CRP)可辅助判断病原,病毒感染一般白细胞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占优势,CRP正常或轻度升高;细菌感染一般白细胞升高,中性粒细胞占优势,CRP升高。病原体的明确可通过检测病原的抗原、核酸、抗体或培养等方法,如鼻咽拭子检测流感病毒抗原或核酸等。
判断发热儿童病情的轻重,首先应进行常规评估,包括测量并记录体温、呼吸频率、心率及末梢循环情况(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识别有无可能危及生命的临床表现,包括气道、呼吸、循环的异常及意识水平的下降等。
儿童发热不单纯以体温高低和发热持续时间的长短来判断病情严重程度,可采用交通信号灯系统(表1),只要存在"红区"的任何1个症状或体征,即被定为"高危",存在"黄区"任一症状或体征,而无"红区"任一表现,则为"中危",存在"绿区"的症状或体征,而无"黄区"及"红区"任一表现者,则为"低危"。

发热儿童严重疾病警示分级评估
Traffic light system for identifying risk of serious illness in febrile children
发热儿童严重疾病警示分级评估
Traffic light system for identifying risk of serious illness in febrile children
| 症状和体征 | 绿区-"低危" | 黄区-"中危" | 红区-"高危" |
|---|---|---|---|
| 皮肤、口唇或舌颜色活动 | 正常与外界交流反应正常、愉悦或微笑清醒或可迅速唤醒哭声正常有力/不哭 | 苍白(家长描述)与外界交流无正常反应、无笑容长时间刺激方能清醒活动减少 | 苍白、花纹、苍灰或发绀对外界交流无反应、病态面容、各种刺激不能清醒、虚弱、哭声尖或持续哭吵 |
| 呼吸 | 鼻翼扇动,呼吸急促:6~12月,呼吸频率>50次/min;>12月,呼吸频率>40次/min氧饱和度≤95%(吸入空气),肺部闻及湿啰音 | 呻吟,呼吸急促:呼吸频率>60次/min中至重度吸气性凹陷 | |
| 循环和脱水 | 皮肤和眼睛正常黏膜湿润 | 心动过速:<1岁,心率>160次/min;1~2岁,心率>150次/min;2~5岁,心率>140次/min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3 s黏膜干燥喂养困难尿量减少 | 皮肤弹性差 |
| 其他 | 无"黄区"或"红区"的症状或体征 | 3~6月龄,体温≥39 ℃发热≥5 d,寒战,肢体或关节肿胀,肢体不能负重/不能活动 | <3月龄,体温≥38 ℃,皮疹压之不褪色前囟饱满颈项强直惊厥持续状态神经系统定位体征局灶性抽搐 |
处于"绿区"的发热儿童可在家中护理;如果发热儿童存在"黄区"的临床表现,应尽快就诊;如果发热儿童存在"红区"的临床特征,应立即就诊。
此外,发热儿童服用解热镇痛药后,需评估其疗效,因为严重疾病时的发热对解热镇痛药的反应相对较差。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发热本身会导致神经系统损伤。但发热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增高,特别是高热时,患儿可出现烦躁、谵妄、幻觉等。由于儿童神经系统尚未发育成熟,婴幼儿期发热较其他时期容易出现热性惊厥。有些高热患儿也可出现神志淡漠、嗜睡等神经系统受抑制的表现。此外,如果发热伴颈强直、前囟膨隆、意识水平下降、抽搐,甚至惊厥持续状态,往往提示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能会遗留神经系统后遗症。
目前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不能单纯以发热程度来判断疾病的严重程度。发热为机体针对外来病原或物质的一种病理生理反应,从某种程度上说,发热对激活机体免疫功能是有益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3月龄的婴儿体温≥38 ℃、3~6月龄婴儿体温≥39 ℃时,严重细菌感染危险性增高。机体持续高热可能引发细胞变性坏死甚至发热相关的细胞因子风暴而危及生命。
首先,发热时体温升高及原发疾病均可给患儿带来不适;除了经口摄入量减少之外,患儿在活动、睡眠和行为等方面也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其次,一般性发热本身不会导致病情恶化或神经系统损害,降温治疗不能改变发热性疾病的病程,使用解热镇痛药的主要益处是改善患儿的舒适度,从而改善整体临床状况。基于上述原因,目前的儿童发热诊治相关指南均强调使用解热镇痛药改善发热患儿舒适度的重要性,认为应依据发热是否造成了患儿不适,而不是以单纯的体温高低,决定是否使用解热镇痛药。
舒适主要是人的主观感觉,又称为舒适度;影响舒适度的因素十分复杂,这是一个因人而异、且很难量化的概念;具体指人们对客观环境从生理与心理方面所感受到的满意程度而进行的综合评价。临床上,可以从患儿的精神、情绪、进食、活动及睡眠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估。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发热儿童的舒适度量表;主要推荐中文版《新生儿疼痛和不适量表》(EDIN)和Wong-Baker面部表情疼痛量表(图1)对儿童发热的舒适度进行评估。


大多数儿童急性发热是病毒感染所致,无需使用抗菌药物。明确存在细菌感染的发热儿童,可以使用抗菌药物。以下情况需考虑细菌感染:<3岁病因不明的急性发热,发热时间≥2 d,泌尿系统感染的风险较高;降钙素原(procalcitonin,PCT)>1 μg/L时,严重细菌感染的可能性较大;PCT>2 μg/L时,严重细菌感染的可能性很大。CRP>40 mg/L时,严重细菌感染的可能性较大;CRP>80 mg/L,严重细菌感染的可能性很大。<3月龄的婴儿,体温≥38 ℃或3~6月龄婴儿,体温≥39 ℃为严重细菌感染的危险因素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发热时间长短、发热儿童对解热镇痛药的反应均不能预测严重细菌感染。
儿科急性发热性疾病中,感染是最主要病因,研究显示约占51%,婴幼儿这一比例更高。感染早期临床表现缺乏病原特异性,但细菌与病毒感染的临床经过、治疗措施差异明显,早期鉴别有利于尽早实施适宜治疗,避免抗菌药物滥用,减少临床误判风险。除仔细分析评估临床表现外,血常规作为最常用的基本辅助检查手段,为鉴别感染病原性质、炎症性疾病和其他病因提供线索。
发热后多久检测血常规比较适宜?研究显示一般情况良好的病因不明急性发热新生儿,发热12 h之后较12 h之前行血常规检查诊断严重细菌感染的敏感度和特异度更优。临床工作中,如发热患儿未能在2~3 d内退热,间隔48~72 h动态及病情变化时及时检测血常规,对判断病情、分析可能的感染病原、评估治疗效果是必要的。
原因不明的发热是指发热持续2周以上,体温37.5 ℃以上,经查体、常规实验室检查不能确诊发热原因者。原因不明的急性发热是指发热时间≤7 d。
对于原因不明的发热,可不必立即做出确切的诊断。首先要对发热儿童进行病情严重程度评估,识别有无可能危及生命的临床表现,详见第5问。其次对其进行舒适度评估。发热伴有明显不适时,可使用解热镇痛药。但使用药物后需评估其疗效,因为严重疾病时患儿对解热镇痛药的反应相对较差。需要强调的是,对于长期发热的儿童,关注点应在于确定发热的病因,而不仅仅是退热治疗。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相关检查,并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治疗。
热性惊厥通常发生在发热24 h内或出现发热之前短时间内,尤其是体温快速上升期,多数在超过38.0℃时出现。在热性惊厥遗传易感性的基础上由发热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产生的大量细胞因子,而不是发热本身,刺激未成熟脑导致了热性惊厥发生。目前绝大多数研究证据表明,解热镇痛药不能防止热性惊厥发作,也不能降低热性惊厥再发的风险,因此既往有热性惊厥的患儿,再次出现发热时,其解热镇痛药处理原则同普通发热性疾病,目的是缓解发热的不适而不是预防惊厥发作。但既往有热性惊厥史的患儿,应该注意热性惊厥再发的可能性,一旦出现,按照下述原则予止惊药物治疗。
单纯性热性惊厥大多数呈短暂的单次发作,2~3 min可自行缓解,不必急于使用止惊药物治疗。应保持环境安静,禁止喂水或喂食物,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跌落或受伤;勿刺激患儿,切忌掐人中、撬开牙关、按压或摇晃患儿导致进一步伤害;抽搐期间分泌物较多,可让患儿头偏向一侧或侧卧位,清理口鼻腔分泌物,避免窒息;同时监测生命体征、保证正常心肺功能,必要时吸氧,建立静脉通路。若惊厥发作持续>5 min,则需要使用药物止惊,可静脉注射地西泮0.3 mg/kg(≤10 mg/次),如难以立即建立静脉通路,可使用咪达唑仑0.3 mg/kg(≤10 mg/次)肌内注射或10%水合氯醛溶液0.5 mL/kg灌肠。
高热时输液不一定使疾病好得更快。多数情况下,发热患儿不需要输液治疗,是否进行输液治疗,取决于病情及诊断,与体温高低无直接关系。急性发热患儿输液治疗的指征主要包括:(1)存在严重细菌感染或菌血症的高风险,需要静脉输入抗菌药物;(2)明显脱水,需要静脉补液纠正,或存在脱水表现,无法口服补液;(3)存在明显电解质紊乱,需要静脉补充或纠正;(4)存在休克或其他危重情况。如不存在上述情况,患儿一般状况良好,不需要输液治疗。常规输液治疗本身也不能降低体温。
有些疫苗接种后会出现发热,多数发生在疫苗接种后5~6 h或24 h左右,个别受种者发热可能提前,在接种疫苗后2~4 h出现,6~12 h达高峰,一般持续1~2 d,很少超过3 d。但不推荐在疫苗接种后预防性使用退热药物。
当接种疫苗后发热时,首先应该尽量判断发热是否由接种疫苗所致。如果接种疫苗后出现短暂的发热,体温在38.5 ℃以下,无其他明显异常反应,大多属于疫苗接种后的一般反应,不需要特殊处理,可多饮水、多休息,密切观察,体温会慢慢下降。如果持续发热,或出现高热,不能仅考虑是接种疫苗所致,需要到医院做详细检查,根据具体病因在医师指导下进行相应治疗。
腰椎穿刺也称腰椎穿刺术,简称腰穿。儿童不明原因发热绝大多数不必行腰穿,腰穿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检查脑脊液排除中枢神经系统感染。那么临床什么情况应考虑行腰穿?
简单地说,凡临床表现高度怀疑或不能排除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者,均需要行腰穿,且越早做越好。因为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其是细菌性脑膜炎,确诊及治疗的早晚是预后好坏,甚至是影响生死的关键。因此,腰穿的临床指征就是患儿是否存在提示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的线索。常见症状包括婴幼儿发热伴眼神发呆、哭声发直、尖叫;精神萎靡,尤其是热退期间精神仍很差,嗜睡,甚至昏睡或昏迷;频繁呕吐;前囟饱满、张力增高;伴反复惊厥或惊厥持续状态等。
腰穿也可视为一项小手术,需要术前准备(包括仔细评估适应证和禁忌证)、麻醉、穿刺、留取脑脊液样本、术后护理等规范性操作。很多家长一提"腰穿"便十分害怕,认为是"抽骨髓(抽脊髓)",有危险,甚至会留下后遗症,其实这完全是误解。事实上,腰穿是临床最安全的常用诊疗操作之一,对适应证、禁忌证都有一整套规范的评估方案,一般仅需留取脑脊液1~2 mL,与抽骨髓、抽脊髓根本不同,不会给患儿躯体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损伤大脑。
一言以蔽之,发热儿童,凡怀疑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应行腰穿。按规范操作,腰穿不会损伤大脑。
首先要多喝水,保证液体入量。发热时患儿热量消耗大,水分丢失多,要多喝白开水,出汗多时还要在水中略加些盐,以补充丢失的盐分。其次,发热会使体内消化液分泌减少,消化酶活力降低,导致食欲和消化功能下降,疾病本身可增加机体的能量消耗,会出现电解质和热量摄入不足,因此除了多喝白开水以外还应给予清淡、易消化、富含水分、有一定热量的食物,如苹果、菜汤、大米粥、牛奶等,应少食多餐,以每日6~7次为宜。当发热,但病情不是很严重,没有严重呕吐和腹泻等情况时,不应过度忌口。母乳喂养儿应少量多次哺喂,以免引起吐泻等消化不良症状;人工喂养儿可喂以等量米汤或粥、面条等;幼儿及较大年龄儿童发热期应给予流食、半流食或软食,宜清淡,不油腻,忌辛辣、生冷和不易消化的食物。
另外,退热后饮食不应恢复太快或急于补充高蛋白、高热量食物,应逐渐恢复到正常饮食,以免导致消化不良和胃肠不适。
发现儿童发热时,家长应尽快测量体温,建议采用电子体温计进行腋温测量。对发热儿童进行恰当的护理可改善患儿的舒适度,如温水外敷儿童额头、温水浴、减少穿着的衣物、退热贴、风扇和降低室内温度等,这些方法均可通过传导、对流及蒸发作用带走身体的热量,使发热儿童感到舒适。2月龄以上儿童体温≥38.2 ℃,伴明显不适时,可使用解热镇痛药,药物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建议的剂量口服,口服解热镇痛药后,会大量出汗,应及时更换衣服,使孩子舒适。解热镇痛药使用后多在30~60 min体温开始下降,如果发现患儿持续嗜睡、精神反应差,或出现热性惊厥,应及时寻求医师的帮助。
胃口差、出汗、呼吸增快、代谢增快等会导致入量不足,因此应让患儿多饮水,饮食以清淡易消化为原则。家长应记录患儿的体温、饮水量、饮食情况、大小便次数及颜色等,这些信息能帮助判断患儿的状态;每天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通风时尽量避免对流风;保证患儿充足的休息以促进身体康复。
2月龄以上儿童体温≥38.2 ℃伴明显不适时,可采用药物退热。
2月龄以上儿童发热需要药物退热时推荐对乙酰氨基酚,6个月以上儿童推荐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退热,2月龄以下儿童发热禁用任何解热镇痛药;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联合使用或交替使用;不推荐解热镇痛药与含有解热镇痛药的复方感冒药合用;哮喘患儿应在对其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后再使用解热镇痛药;肝功能异常伴发热时可使用布洛芬;肾功能中度及以上异常或肾功能不全患儿伴发热时禁用布洛芬,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不用于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儿的解热镇痛治疗,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出血性疾病患儿伴发热时,需权衡利弊,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等对凝血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川崎病急性期应用大剂量阿司匹林抗炎治疗,无需使用其他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等解热镇痛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的患儿属禁忌;不推荐在疫苗接种后预防性使用解热镇痛药;不推荐使用解热镇痛药治疗全身麻醉术后恶性高热、中枢性发热、外胚层发育不良;恶性肿瘤患儿解热镇痛药的使用需权衡利弊。
不是药物无效。发热是由于感染或非感染因素导致体温调节中枢功能异常,引起机体体温升高超出正常范围的一种临床表现。临床上普遍采用解热镇痛药进行退热,使用解热镇痛药不单只是为了恢复正常体温,更主要的目的是减轻发热所导致的不适、提高舒适度。使用解热镇痛药后,药物可能只能降温1~2 ℃,不一定能够让体温完全恢复正常,同时药物在体内持续作用时间一般为4~6 h,持续作用时间结束后,如果引起儿童发热的疾病未能控制,原发疾病可能导致再次发热。
儿童发热时,若仅表现为单纯的体温升高、皮肤口唇颜色正常、黏膜湿润、神志清醒、哭声有力、热退后精神反应良好,无明显感染病灶、无其他伴随症状、无呼吸急促,可以暂时不去医院,在家观察处理,同时可予以多饮水、温水浴、减少衣物、降低环境温度等物理方法退热,监测体温变化,必要时予解热镇痛药(2次用药之间应间隔4~6 h以上),若有其他症状,需尽快就医。一旦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应立即前往医院进行诊治:儿童年龄<3个月、发热前到达过疫源地或怀疑有疫区接触史、无法进食和饮水、出现按压不褪色的皮疹、面色苍白或灰暗或发绀、皮肤花纹、神志不清或反应很差、肢体活动障碍、持续疼痛或哭闹不止、呼吸急促、心动过速、持续高热不退(>39 ℃)、抽搐、已诊断为免疫缺陷病或血液病等。
服用解热镇痛药后,即使患儿体温仍高,也不宜提前服用解热镇痛药,2次用药应间隔4~6 h以上,24 h之内用药不超过4次。频繁用药或加大剂量用药,可能导致因药物过量的伤害。发热时,患儿容易出现脱水或不显性失水,理论上,更容易因药物过量而出现肝、肾损害。解热镇痛药治疗无效时,应重点关注引起发热的病因查找和治疗,可以辅以降低环境温度、减少穿着衣物等方式改善患儿的舒适度。
临床治疗用药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合理用药原则"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优先考虑口服方式给药。当口服药不能缓解时,或对于危重患儿、不能口服用药的患儿、胃肠道吸收障碍的患儿等,可考虑注射给药。此外,应根据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结合患儿体质量与年龄合理使用。
尽管这个问题很普遍,但对于是否需要补服,特别是何时重新给药,还缺乏研究和循证建议,因为缺乏不同剂型在患儿胃排空和胃肠道运输的时间信息。针对该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药物摄入后的时间、药物剂型、患儿年龄、疾病状态、呕吐物中药物的可见性等。如服用后立即出现呕吐,呕吐物中看到完整的片剂、胶囊剂或全部液体,如有必要,可考虑补服。如果服用时间超过15 min,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需权衡错过一剂的潜在风险和补服后药物过量的危害。
同时分析用药后呕吐的原因:药物不良反应、疾病本身、喂药不当等,对于依从性差的患儿可考虑处方退热栓剂。
不推荐在儿童发热时采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交替使用。因为在评价使用解热镇痛药物后孩子退热效果时,不单纯是评价体温下降了多少度,需同时评价因发热导致的不舒适,如精神差,烦躁等表现是否有所改善。当然,绝大多数患儿发热程度越高,感觉不舒适的发生率也越高,但也存在个体差异,因此用解热镇痛药后家长与医师特别关注用药后患儿的体温是否下降,但同时也要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虽然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交替使用,较单独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在体温降低值上有一些差异,但并不能有效改善患儿因发热而导致的不适,同时增加了解热镇痛药不良反应的风险,同时,由于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剂量、间隔时间和用法不同,造成用药的方案复杂,易造成家长和医护人员的混淆,导致解热镇痛药的药物过量甚至中毒。
各国指南均不推荐以下物理降温措施用于退热治疗,包括乙醇擦身、冰水灌肠等方法,因为会明显增加患儿不适感(寒战、起鸡皮疙瘩、哭闹)。过度或大面积使用物理方法通过冷却皮肤降温,反而会导致机体通过加强产热(寒战)和进一步减少散热(皮肤毛细血管收缩,立毛肌收缩出现皮肤鸡皮疙瘩)来对抗物理降温的作用。
儿童发热可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温水外敷、温水浴及退热贴等。采用温水外敷儿童额头,或适当时间的温水浴,或减少穿着的衣物,均可以起到物理降温的作用。退热贴、风扇和降低室内温度等也可通过传导、对流及蒸发作用带走身体的热量,使发热儿童感到舒适。
对于新生儿和1~3月龄婴儿且无明确局部病灶的发热处理,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首先应正确的测量体温。腋下温度在新生儿病房中常作为标准的体温测定方法,但不一定能够准确地反映核心体温(直肠温度反映了核心体温),因此在评估1~3月龄婴儿因感染所致的发热时,腋下温度一般不作为评估发热的标准。(2)确定新生儿体温增高是否由于衣服或被子过度包裹所致,应松解衣服和被子,并在15~30 min后再次测定体温,如此时婴儿体温恢复正常,就认为不存在发热。(3)新生儿和1~3月龄婴儿发热时,应减少穿着的衣物、打开包被进行散热,每15~30 min监测体温;较少使用温水外敷额头、退热贴等方法降温;2月龄以下不推荐使用退热药物,也不推荐用乙醇擦拭;擦拭后的乙醇蒸发可引起快速皮肤降温,引起寒战;也存在乙醇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风险。(4)3个月龄以下,体温≥38 ℃的婴儿、尤其是新生儿,由于免疫功能不完善和感染时临床表现不典型,推荐住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抗感染治疗。
发热寒战时,不适宜采用物理降温来退热。发热体温上升期患儿会感到发冷或恶寒,出现寒战、皮肤苍白等现象,机体产热增加。此时进行物理降温,会明显增加患儿的不适感,加重发抖、寒战的症状,引起机体更明显的产热反应。
在患儿发热寒战时要注意保暖,改善发热患儿的舒适度,可适当为患儿添加衣物或盖上被子,注意保暖的同时也不宜将患儿包裹太紧、太厚,可根据其发热状态增减衣物。患儿居住的环境温度也要适宜,调节室内温度,使患儿感觉温暖舒适为宜。
不能。在体温上升期,若患儿出现畏寒、寒战等症状,可适当为患儿增添衣物保暖以提高患儿的舒适度。在发热持续期,由于儿童的体温调节能力尚不完善,太多、太厚的衣物或被子不易散热,反而可能导致患儿体内热量储积出现高热。在婴儿中,过度保暖或捂闷还可能导致患儿出现脱水。
对于发热患儿,应采用退热措施提高儿童舒适度,物理降温方法见第25问,不可盲目增加大量衣物。
哮喘儿童尤其是学龄前儿童常因呼吸道感染而诱发哮喘发作,因此常同时伴有发热。此类患儿解热镇痛药的使用原则与其他儿童相仿,但需注意解热镇痛药物诱发哮喘发作的可能性。阿司匹林可诱发严重哮喘发作,症状多在用药后2 h内出现,应禁用。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均存在诱发哮喘的风险,尤其是频繁使用可能显著增加年幼儿童哮喘发作的风险。因此对哮喘患儿伴发热应进行全面评估,权衡利弊后选择恰当的解热镇痛药。
肝脏是某些药物在体内的主要代谢器官,可通过肝细胞内的代谢酶,将人体摄入的药物代谢灭活。但如果肝功能明显异常,可能使这些药物代谢延缓,明显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同时也会显著加重肝脏的负担,加剧病情。对乙酰氨基酚的代谢主要依赖肝细胞药物代谢酶P450的作用,因此如果肝功能有明显异常,尤其是肝功能不全伴黄疸、乏力等症状的高热患儿,对乙酰氨基酚的使用将显著加重肝功能损害,并可能通过活性氧自由基积聚、影响线粒体功能等机制直接损伤肝细胞,甚至引起肝细胞急性坏死,危及生命,因此此类患儿应禁用对乙酰氨基酚,必要时可选用布洛芬退热。
儿童肾功能中度及以上异常伴发热时解热镇痛药禁用布洛芬,必要时可以选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热。布洛芬可抑制对维持肾血流量有重要作用的前列环素(PGI2)、前列腺素E2(PGE2)的生成,导致肾血管收缩,肾血流量减少,引起肾小管损伤,肾小球滤过率降低,从而导致肾功能损伤、急性肾衰竭等。而常规治疗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安全有效,但过量或长期使用则可能引起急性肾损伤。因此,采用物理与药物联合降温法,减少药物剂量,确保用药安全;此类药物服药时间一般控制在7 d内;避免与含有解热镇痛药的复方感冒药合用;治疗原发病,加强用药观察,监测肝肾功能和血液学指标。
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减少血小板的聚集,因此应避免用于血小板计数<5×109/L的血小板减少症患儿;不推荐布洛芬用于伴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儿,因为易发生胃肠黏膜应激综合征,加重溃疡引起胃出血、紫癜等;禁用抑制或减少血小板及其功能的药物。必要时权衡利弊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等对凝血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退热。
川崎病是儿童时期常见的全身中小血管炎症,最主要的危害是引起患儿的冠状动脉病变。持续超过5 d的高热是川崎病最常见的临床表现。解热镇痛药的选择主要为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等均未被推荐用于本病的治疗。在高热期,根据人种的不同,我国参照日本儿童川崎病指南推荐的阿司匹林使用剂量为30~50 mg/(kg·d),分4次服用。阿司匹林用药至热退后48~72 h后改为小剂量3~5 mg/(kg·d),维持6~8周;有冠状动脉受累者,在专科医师指导下按受累程度决定疗程。
(徐保平 万朝敏 殷菊 陈志敏 崔红 杜立中 符州
高恒妙 江帆 姜玉武 刘恩梅 刘钢 刘瀚旻 刘小会
罗双红 毛萌 秦炯 任晓旭 舒敏 舒赛男 王晓玲
魏庄 吴小川 俞蕙 张琳琪 朱宗涵 申昆玲 执笔)
徐保平和万朝敏对本文有同等贡献
参与本文讨论、制定的专家(按姓氏拼音排序):陈志敏(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崔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杜立中(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符州(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研究中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高恒妙(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江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姜玉武(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刘恩梅(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研究中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刘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刘翰旻(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刘小会(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罗双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毛萌(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秦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任晓旭(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申昆玲(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舒敏(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舒赛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万朝敏(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王晓玲(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魏庄(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吴小川(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儿童医学中心);徐保平(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殷菊(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俞蕙(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张琳琪(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朱宗涵(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