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期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开展情况,为在突发事件下如何开展药学服务提供参考。
采用线上调查问卷方式,从药品供应、调剂、合理用药等方面对2020年1月26日至3月26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药学服务形式及结果进行调查和汇总分析。
本次调研的医疗机构共129家,调查期间平均每日审核处方数量2 347张,审核医嘱数量约1 000余条,开展用药监护患者数量12 384例,监护不良反应534例,药学会诊1 198例次,线上咨询服务患者7 644例,解决问题5 963个,发布科普文章446篇,视频133个。
在突发事件下,医院药学可以在保障药品供应,加强药物合理应用,开展用药安全科普宣讲等多方面开展相应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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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在武汉暴发,此后疫情逐渐蔓延至我国其他地区[1]。此次疫情的暴发,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高度重视,医院药学部在保障药品供应及安全合理用药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对此期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药学服务形式及结果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如下。
采用线上调查问卷方式对2020年1月26日至3月26日COVID-19疫情期间2个月内,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药学服务形式进行调研。调研通过网络调查的形式,依托黑龙江省内"省-市-县"三级药学质控网络向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放调查问卷。问卷设计共分为基本情况、药品供应情况、药品调剂情况、其他药学服务开展情况四部分,共计52个问题。本次参与调研的医疗机构共129家(表1),其中三级医院均为当地定点接收医院。

参与调研医疗机构组成情况
参与调研医疗机构组成情况
| 参与医疗机构 | 数量(家) | 构成比(%) | |
|---|---|---|---|
| 医院级别 | |||
| 三级医院 | 41 | 31.8 | |
| 二级医院 | 77 | 59.7 | |
| 一级医院 | 11 | 8.5 | |
| 医院类型 | |||
| 综合医院 | 103 | 79.8 | |
| 专科医院 | 26 | 20.2 | |
本次参与调研的129家医疗机构合计派遣401名医师、566名护士、3名药师支援武汉及其他地区。91家医疗机构设有发热门诊,调查期的2个月发热门诊平均每天接诊患者量为2 262例次。除日常药学工作外,5家医疗机构指派药师直接参与发热门诊工作,承担发热患者预检分诊。
67家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制定本院疫情用药供应目录及相应药品处方集。67家医院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平均为50种,包括西药26种、中药17种,抗生素7种。45家需要采购医院供应目录外药品,最常见的3种目录外药品为阿比多尔、血必净、莫西沙星。74家医疗机构开展门诊患者长处方管理,处方药品最长开具到30 d用量。长处方的药物主要包括降糖药(胰岛素类、二甲双胍)、抗血小板聚集药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降压药物、止痛药等。
60家医疗机构设有指定药房进行发热门诊或者新冠患者药品调剂,其中19家医疗机构由药师进行药品配送。调查期的2个月平均每日审核处方数量2 347张,审核医嘱数量约1 000条。共计开展用药监护患者12 384例,开展用药交代患者215 806例,监护不良反应534例。此外,28家中医医院药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为医护人员熬制中药预防汤剂、为隔离人员煎煮汤药、制作茶饮和袪瘟散。
30家医疗机构开展药学会诊工作,调查期的2个月共计会诊患者1 198例次,构成情况如表2所示。会诊目的最多的是用药方案调整,药物类别最多的是抗生素药物。3家医疗机构制定COVID-19疫情专题药讯,汇总整理解决一线医护人员用药问题,将最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知识传达给全院。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情况分析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情况分析
| 调查内容 | 构成比(%) | |
|---|---|---|
| 医疗机构药学会诊服务 | ||
| 抗菌药物 | 58.91 | |
| 治疗方案调整 | 39.53 | |
| 药物剂量调整 | 31.78 | |
| 降压药物 | 21.71 | |
| 降糖药物 | 17.83 | |
| 用药权限授权 | 13.18 | |
| 降脂药物 | 12.40 | |
| 其他(溶媒选择等) | 15.50 | |
| 线上咨询问题 | ||
| 同类药物替换 | 17.49 | |
| 用法用量 | 21.29 | |
| 药物不良反应 | 12.55 | |
| 药品开具相关问题 | 9.13 | |
| 疾病诊断相关问题 | 10.65 | |
| 疾病进展用药调整 | 7.22 | |
| 其他(药品价格对比等) | 21.67 | |
28家医疗机构利用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医院网络平台等形式开展线上咨询工作,调查期的2个月合计服务患者7 644例,解决问题5 963个,咨询问题组成见表2。
60家医疗机构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线上视频讲座等形式开展了用药科普,调查期的2个月共发布文章446篇,视频133个,线上讲座77个。科普内容主要覆盖COVID-19诊疗、防疫知识,日常个人防护知识,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常见慢性疾病用药知识等。
药品的有效供给是可靠、连续和高质量药学服务的基础[2]。COVID-19疫情期间,由于事件的突发性,医疗资源紧张,使得正常的药品供应受到影响。如何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保障临床一线药品及防护物资供应就成为医院药学人员的责任。医院药学部门应根据COVID-19疫情用药特点,结合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及时制定疫情期间药品供应目录,畅通供应渠道,保障一线药品供应。COVID-19疫情期间,传统的窗口药学服务显然不能满足突发事件下的要求。因此,药品调剂模式也由窗口取药转变为配送发放。这种方式的转变无疑会增加药学人员的工作量,但是我省医疗机构的药学人员都完美的完成了此次工作模式的转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的安全用药是人类的迫切需求,却也是一项挑战性强的任务[2]。COVID-19暴发突然,在暴发初期,人们对疾病不了解,没有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案,超说明书用药情况普遍。有文献报道[3],疫情期间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在无适应证用药,禁忌证用药,联合用药不适宜,给药途径不适宜,超剂量、超疗程用药等。涉及药物种类包括抗病毒药物、抗生素药物、糖皮质激素、营养制剂等多方面。因此应加强处方审核力度。在进行处方审核时,加强医嘱用药的合理性审核,尤其要关注用法用量,严格按照既定诊疗方案进行用药审核。对于存在问题的医嘱,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并做好详细记录。在COVID-19患者的用药监护中,尤其需注意儿童、孕妇、老年患者、机械通气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接受体外膜肺氧合或肾脏替代治疗患者等特殊人群。由于其生理特性及合并用药等情况会改变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从而影响疗效。因此,临床治疗时必须结合患者的特殊生理特点进行个体化的用药方案[4]。此外,COVID-19合并基础疾病患者易重症化,在抗病毒治疗过程中,存在加重原有疾病及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等风险。因此,需结合各类基础疾病特点提供个体化的药学监护[5]。积极开展药学会诊,对患者进行充分的用药交代的同时加强用药监护,对发现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并上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COVID-19疫情期间,药学服务的人群包括COVID-19患者及普通患者。COVID-19患者主要为住院治疗,这部分患者需要药师更多的关注病情变化,随时进行治疗方案的调整,监护不良反应。有调查结果[6]显示,慢病患者在疫情期间希望获得足不出户的药学服务。为了满足普通患者尤其是慢病患者的需求,疫情期间应开展更多的药学服务模式。①充分利用网络,依托线上问诊平台,开展线上药物咨询,用药指导。②开展并推进慢病长处方服务。药学部门根据医保调整,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的参保人员,可至就近医疗机构按长处方规定配取≤ 12周的药量,从而减少患者来医院的就诊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同时要求一线调剂药师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7]。③加强合理用药科普宣传。COVID-19疫情背景下,诊疗信息量大,真假难辨,舆情复杂,广大民众缺乏专业医学及药学知识,大量信息冲击下容易产生恐慌、盲从心理,导致出现盲目用药行为[2]。有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患者希望在线获得药学科普[7]。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医院平台、各种APP等进行相关合理用药科普宣传,为公众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药学服务,消除恐慌情绪,避免患者被不实信息误导。
保障药品供应、加强药事管理和发挥药学服务,是COVID-19疫情联防联控的重要内容[8]。在COVID-19疫情防控时期,医院药学人员应该积极转变工作模式,在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用药安全,提供在线用药咨询,开展科普宣传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为应对类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