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样本资源是生物科学研究和医学发展的基石,更是重要的国家战略性资源。作为规范化保藏与管理生物样本及其相关信息资源的机构,生物样本库亟需建立标准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以保障生物样本资源的高质量和安全。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临床数据与样本资源库专业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从生物样本安全和生物样本库安全的双重视角出发,对当前生物样本库建设与管理中的安全规范问题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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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样本库作为生物样本资源保藏的主要实体,其建设与管理的安全性涵盖生物样本采集、运输、处理、保藏、质控、分发、信息管理等方面。同时,由于生物样本具有潜在的生物危害,实验室建设应至少达到生物安全二级(biosafety level 2,BSL-2)实验室的防护水平。为保护工作人员、样本和环境的安全,生物样本库的设计与管理比一般的研究实验室更加复杂,要求更加严格。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1]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为生物样本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4]等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参照国际最佳实践及规范[5, 6],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临床数据与样本资源库专业委员会经过多轮讨论,从生物样本和生物样本库安全的双重视角出发,对当前生物样本库建设与管理中的安全规范问题达成共识。其旨在为相关机构提供参考与借鉴,保障生物样本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合法与安全的保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生物样本库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共识概括了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标准要求下,生物样本库建设规划、设计要求、环境设施和日常管理中的安全要素,主要涉及消防、生物、化学、伦理、设施设备、信息与网络等行业要求。目标是规范中国研究型医院生物样本库的安全建设与管理,以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防护要求,确保机构依法依规、安全保藏人类生物样本资源。本共识适用于计划建设或已具有生物样本库的研究型医疗机构。
1.生物样本库:开展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及相关数据信息资料保藏的合法实体或其部分机构。
2.人类遗传资源: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临床数据、表型数据、流行病学数据和研究数据等。
3.病原微生物:可以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立克次体、寄生虫等。
4.BSL-2:依照GB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7]所规定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且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5.加强型BSL-2: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中,通过设置缓冲间、机械通风系统、排风高效过滤等措施加强生物安全防护的实验室。
6.生物安全柜:具备气流控制和高效空气过滤装置的操作柜,用来保护操作者、实验室环境以及实验材料,使其避免暴露于病原微生物或生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溶胶和溅出物。
7.个体防护装备:防止操作人员受到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等危险因子伤害的器材和用品。
8.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识,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9.风险评估: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是否可接受的全过程。
10.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1.废弃化学品:丢弃的、废弃不用的、不合格的、过期失效的化学品,也包括包装过化学品的容器,如包装袋、包装桶、试剂瓶、气体钢瓶等。
12.生物安全:用于防止病原体和毒素的意外暴露及意外泄露发生的原则、技术和规程。
13.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人类生物样本保藏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物质。
14.伦理原则:道德规范的指导原则和依据。人类生物样本保藏的伦理原则应包括尊重原则、互惠原则、公正性原则和无伤害原则。
15.知情同意:受试者对生物样本捐赠的目的和研究用途等知情和认可,以自愿同意参与为原则,以当事双方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为具体表现。
16.生物样本数据:以样本为中心的分子数据模型,包括样本采集、处理、标识、分装、入库、保藏、质控等全过程管理中产生的数据信息,以及基因组、转录组、蛋白质组、代谢组和各种疾病临床表型的数据等。
17.数据安全: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18.网络安全: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19.事故:造成人员及动物感染、伤害、死亡,或设施设备损坏,以及其他损失的突发情况。
生物样本库的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建设规划、生物安全、环境保护和建筑技术规范等规定和要求。在场地允许的条件下,生物样本库的选址应尽量靠近样本采集地,以便生物样本的及时处理。尽量选择地面及以上、通风良好的区域。
空间布局应充分考虑生物样本转运和工作人员流动,将空间规划分为三区四通道,包括污染区、半污染区、洁净区,以及样本流通道、人流通道、物流通道和垃圾通道。各区域间应有物理隔离区,避免交叉污染。
根据对样本安全性和工作便利性需求的考虑,可对样本库进行功能分区。(1)基本功能区域:样本接收区、样本分发区、样本前处理区、质量控制区等,标记为污染区。(2)样本贮存区:常温样本储存区、超低温冰箱储存区、深低温液氮储存区、全自动智能化样本储存区等,标记为半污染区。(3)辅助区域:危险化学品保存区域、物料储存区、灭菌消毒区、刷洗区、医废存放区等,标记为半污染区;资料室、更衣区、办公区和信息中心等,标记为洁净区。(4)可根据对样本深加工及科研需求规划实验区域:组织病理区、细胞培养区和其他组学功能实验区等,标记为污染区。
生物样本库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防止危害环境。按照ISBER国际规范,生物样本库通常以BSL-2实验室标准建设,其建筑、装修和结构应遵循GB 50346-2011《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8]与T/CECS 662-2020《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9]中的相关要求。此外,可根据各医院生物样本库的场地和处理、保藏样本种类的特性,提高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如加强型BSL-2实验室,增加梯度压力差和机械通风装置。
1.送排风和空调系统:生物样本库依据风险评估、所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及材料的感染性及危害性,可按加强型BSL-2实验室要求建设,选择机械通风、排风高效过滤等措施。样本储存区的通风系统应遵循上送下排的原则,通风频率应根据储存设备厂家推荐的次数确定。液氮区应有独立通风系统,6~7次/h换风,并安装氧浓度监控系统。
2.供排水和气体供应系统:生物样本库的供水、排水系统应符合GB 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10]的有关规定。液氮区域配备液氮供应装置,包括人工液氮补充罐和通路或液氮塔、液氮管路供给系统,且在大型的贮存罐和管道系统上设置减压阀,以防止其在高压下爆裂。实验室专用气体宜由高压气瓶供给,符合GB 19521.10-2004《压缩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11]的安全要求。
3.电力供应系统:用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符合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12]的有关规定。通过设置并定期检修备用电源以满足紧急状态下的用电需求,包括不间断电源、发电机和双路供电等。低温储存设备应使用双路电供应系统;实验室需要持续供电维持功能的温度湿度监控、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设备,并设置备用电源;长时间运行且无断电记忆的精密仪器设置不间断电源。信息通信网络系统根据需要可设置内网、外网及相应的数据存储管理机房。综合布线系统应符合GB 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13]的有关规定,网线布点要充分。实验室的关键部位应设置温度湿度监控、氧气浓度监控、环境视频监控、通风管路监控,均需保证有网络。生物样本库应设置并合理布局普通照明和功能照明,保证工作人员在充足的照明下进行工作。紫外线灭菌灯的布置应尽量避免死角,并采用定时开关控制。在紧急情况下,需要有应急照明设施提示疏散路线。
4.温度和湿度:生物样本库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建议温度16~28 ℃,湿度30%~80%。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存放区域,应按照所需的温度和湿度条件进行控制,如自动化存储设备储存区的湿度应严格控制在约40%。生物样本库应安装温度、湿度监控系统,进行实时、持续的监控、记录,并与报警装置连接。
1.消防设施:生物样本库应依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14]和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5]的相关设计规定,配备各类消防设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火灾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烟感报警器、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吸附棉、自动控制消防喷淋系统、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沙桶、火灾自动检测系统等。
2.门禁监控:生物样本库入口及各个实验室入口应有门禁系统,由管理人员授权定期审核和更新门禁访问权限。存放高风险样本、危险化学试剂的设备需双人双锁,配备符合安保、技术防范要求的摄像监控系统、红外线扫描设备等。
3.防护设施:生物样本库在涉及生物样本处置的区域配备Ⅱ级生物安全柜。涉及使用有毒、刺激性、挥发性物质的区域应配备通风橱或排风罩;配备消毒灭菌设备,如高压蒸汽灭菌锅、紫外消毒灯等;配备急救设备,如紧急喷淋洗眼装置、洗眼器、急救箱等。实验室应有足够的个体防护装备(手套、防护服、实验用鞋、口罩、帽子、眼罩等)以及其他安全设备(螺口盖冻存管、利器盒、微生物样本运送容器等)。冰箱和液氮区域配备防低温冷冻的个体防护装备。
4.信息系统:建立统一、完整用于样本管理和样本信息记录的生物样本管理系统和可集成临床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图像存档和通信系统等),或对接临床大数据平台的生物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样本采集、处理、存储、使用及相关临床信息的管理;储存设备、条码分配、项目账号及伦理审查、捐赠者信息及知情同意书管理;样本及数据检索、统计、分析、共享管理等。信息系统软件应根据生物样本库的发展,不断进行更新升级,以满足使用和硬件升级的需求。同时,采取一定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如根据工作人员的职责设置不同管理和访问权限;建立安全保障,防止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传播、数据损坏等情况;周期性对样本信息和数据进行备份。
生物样本库的建设施工应以生物安全防护为核心,涉及建筑装修、空调净化、生物安全设备等,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区应同时满足洁净室施工要求。遵循GB 50346-2011《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8]中的施工要求,做好检测和验收。
生物样本库应具备完整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领导和人员的职责。医院法定代表人负责生物样本库的安全管理,授权生物样本库负责人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冷链安全、信息和网络安全,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生物样本库受到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生物样本库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操作文件、记录和标识系统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1)安保与消防安全;(2)设施设备安全与检测维护;(3)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与实验气体管理;(4)人员准入、健康体检和免疫接种与安全培训、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等生物安全管理;(5)人类遗传资源与伦理管理;(6)生物样本及其相关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日常样本保藏监测、样本质量控制管理;(7)样本信息档案、信息与数据安全管理;(8)应急处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等内容。用于标示危险区、警示、指示等图文标识应符合WS 589-2018《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标识》[16]的要求。
生物样本库应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明确实验室持续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定期开展全流程样本数据管理风险评估,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风险评估报告,包括样本数据的种类、数量,数据管理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安全目标,其制定应包括生物样本库安全的各方面,有利于量化和考核,具有可执行性。
生物样本库实行人员准入制度,配备门禁系统,仅对授权人员开放;外来人员(包括参访、外来实验、仪器维修等)应授权登记后进入,并遵循生物样本库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无关物品、动物不得带入生物样本库。
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定期检查和测试。电路配置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培训,加强用电意识,严格遵循电器设备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水龙头、水槽、地漏、下水道、上下水管及各类连接管有无破损。防火和安全通道设施应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和要求,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并记录;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在主要储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地点,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灭火器材、消防沙、吸附棉、防护用品等应急设施,并保证其有效性;存放可燃气体处应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
根据GB/T 37864《生物样本库质量和能力通用要求》[17]、GB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7]和GB/T 39766-2021《人类生物样本库管理规范》[18]对设备管理的相关安全要求。生物样本库应建立规范的设备管理制度和程序,包括对设备档案、状态、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管理。设置设备负责人统一负责样本库所有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安装、验收、维护保养的检查及汇总,分类管理,有效识别。指定专人管理具体设备,包括设备档案的建立、设备性能指标的监控、日常巡检、安全操作、授权使用、定期校准或检定、定期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液氮罐、实验气瓶、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
生物样本库应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9]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的相关要求。根据所使用的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使用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定专人管理所有化学品,包括化学品的购入、储存及使用等,保证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化学品的购入应按照所在机构的采购制度,危险化学品向所在机构保卫部门备案。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采购需遵循国家相关要求。新购入的化学品应配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化学品储存区的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常见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应符合GB 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21]的有关规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实验室人员应熟悉和了解其所使用化学品的性质,使用前要具备实验方案及其应急防范措施,尤其是使用易燃、易爆品或剧毒气体,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
废弃的化学品应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废弃物内容和品名。应在实验室合适的位置明示《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分类表》,具体参见GB 31190-2014《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22],以方便操作人员正确识别和弃置废弃化学品。
生物样本库实验室的气体管理,包括气体钢瓶的储存、安全使用,应遵循GB 19521.10-2004《压缩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11]和GB/T 16163-2012《瓶装气体分类》[23]的要求。
所有人体样本都被认为具有潜在的生物危害。生物样本库的实验室应达到BSL-2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应向实验室设置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生物样本库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规范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应有计划和目标,定期举行并记录建档,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具备从事生物样本库活动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必要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工作人员应开展岗前及定期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预防接种,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根据体检结果和个人需要,提供主动或被动免疫,以防止在生物样本的采集、处理、入库、出库等操作过程中因职业暴露导致病原微生物感染。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在符合生物安全的环境(如生物安全柜、通风橱)下工作。防护装备污染后及时更换,严格遵循手卫生;规范个人行为,不在实验室区域饮食、吸烟、化妆、处理隐形眼镜、不穿露趾鞋等。
生物样本库应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规范实验室工作行为,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在样本采集、运输、接收、处理、储存、发放和销毁时应符合相关生物安全要求[7,24]。(1)采集样本应具备与采集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有效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有效保证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2)运输样本应具有符合国家和国际规定要求的生物样本运输包装和相关程序,包括生物样本在样本库内、医院内、医院外的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应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5]要求执行。(3)在专门的房间或空间接收样本,建立生物样本交接程序,形成文档记录。(4)在符合生物安全规定的场所中处理样本,穿戴符合风险级别的个人防护装备。(5)保证生物样本储存于超低温冰箱或液氮罐下的冻存安全。使用的样本存储容器应满足防吸附、防冻、防爆、防泄漏的要求。(6)建立生物样本销毁程序,形成文档记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在移出样本库前消毒灭菌。(7)建立符合国家、地区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废弃物处置程序。废弃生物样本、锐器、实验废液等废弃物处置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6]分类收集管理。交接转运和暂时贮存的管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7]、《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8]、HJ 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29]的规定。(8)新发传染病疫情期间的样本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应按照《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30]对样本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后,再进行处理、储存,并按照WS 315-2010《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设置技术规范》[31]的要求,达到保存的设施设备条件。遵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4]的要求,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保存。
生物样本库应遵循《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3]对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和对外提供的各项要求,如办理采集或保藏的许可审批等。
为确保捐赠者权益,所有生物样本保藏项目均应符合伦理原则,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32]通过伦理审查。根据GB/T 38736-2020《人类生物样本保藏伦理要求》[33]建立知情同意书的要求,生物样本保藏的知情同意分为全部同意、广泛同意和特定同意,样本的后续使用应在捐赠者的同意范围内。同时,生物样本库在处理捐赠者个人信息或医疗数据时,应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34]规定;在信息集成、信息数据管理、信息透明,以及数据使用和共享中均应符合伦理要求。
生物样本库应明确质量目标,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保证样本及其相关信息满足质量标准,提高样本库工作质量和效益。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接收、处理、储存、发放、销毁的标准操作流程和样本分析前变量的管控体系,保证生物样本的全生命周期冷链监管。
生物样本从采集、运输、处理、储存、出库使用,其冷链温度根据具体情况控制在-196~4 ℃。样本采集后,应根据样本的类型和研究目的采取合适的温度控制措施,保持整个冷链过程的连续性,并做好记录。样本运输应选择合适的包装和冷冻剂(如干冰、液氮等),以确保样本能够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光敏感度、结构质量和避免遗漏。样本前处理中,应考虑低温处理方式、处理持续时间,对分析前变量(采集、处理、储存、过程)进行记录。生物样本通常采用深低温保藏的方式,包括-80 ℃超低温冰箱和(或)气相液氮罐,以保持样本的生物活性和抑制大分子的降解,防止交叉污染。
超低温冰箱和所在环境应做好温度、湿度监测报警记录,进行冷链系统数据管理。冷冻后的样本应尽量减少反复冻融的次数,并对此记录。更重要的是建立安保制度和措施,配备基础安全系统,采取有效的安保技术和手段,严防生物样本资源,尤其是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泄漏、丢失、被盗和被抢。
生物样本库应建立健全的全流程样本数据安全体系和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形成相应的文档记录。参照GB/T 39725-2020《信息安全技术健康医疗数据安全指南》[35],通过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保障生物样本数据在收集、传输、处理、储存、使用、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样本数据管理应分级、分权限、分场景,对不同权限用户进行权限配置;建立样本数据的个人敏感信息(如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去标识化处理、数据加密传输、数据访问控制等措施,确保样本提供者信息的隐私安全;建立完整的样本数据信息导出审批流程,并对审批记录进行存档;根据数据分级,制定相应的数据存储、备份、恢复的技术措施和保障体系;信息系统应具备完善的数据资源集中监控功能,对主要事件进行记录、审计和追溯。
遵循GB/T 37864《生物样本库质量和能力通用要求》[17]对保密性的要求,建立信息保密制度。(1)生物样本库对产生的保密信息承担管理责任,确保样本提供者的隐私与信息安全;(2)规定员工保密职责,并签署保密协议,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等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生物样本库或者捐赠者的保密信息;(3)对于失密或泄密现象,建立报告处理与惩罚制度,并形成相应的文档记录;(4)建立在职员工的数据权限控制和安全防控措施,以确保员工离职后样本库的数据安全与信息保密。
遵循《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36]对网络安全的要求,配备保障信息数据安全的硬件和软件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审计、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等功能。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策略、账户管理、配置管理、日志管理、日常操作、升级与修正、口令更新周期等方面建立规定。
生物样本库应针对生物样本及数据安全管理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设置应急预案,确保人类遗传资源保藏、使用安全。针对实验室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包括:水灾、火灾、地震、停水、停电,以及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网络信息等意外事故,建立相应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保证正确应对突发、紧急事件。同时,根据相关法规和母体组织对事故报告的规定要求,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事故报告及处理结果应形成文件并存档。
执笔者(按贡献大小排序):王亚文(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物样本信息资源中心)、黄伟(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生物样本库)、赵秀梅(解放军总医院医学创新研究部临床生物样本中心)、魏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病原微生物保藏中心)、牛维乐(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田亚平(解放军总医院医学创新研究部)
本共识制订专家委员会(按姓氏拼音排序):蔡燕宁(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临床样本中心)、陈曲波(广东省中医院生物资源中心)、戴浩(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血管生物样本资源中心)、高友鹤(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郭丹(北京协和医院临床生物样本中心)、胡颖(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生物样本库)、黄伟(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生物样本库)、康晓楠(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生物样本库)、李根平(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李海欣(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肿瘤生物样本库)、李海燕(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国家临床药物研究机构)、李涛(解放军总医院创新医学研究部)、李岩(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刘雷(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刘顺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传染病研究所)、刘妍(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样本资源库)、满秋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牛维乐(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牛文全(中日友好医院临床医学研究所)、宋冬梅(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科研处)、孙坚萍(北京佑安医院生物医学信息中心)、孙孟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组织库)、王伟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生物样本库)、王雪琦(上海长征医院生物样本库)、王亚文(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物样本信息资源中心)、魏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病原微生物保藏中心)、吴晓松(解放军总医院医疗处)、许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规划处)、薛丽香(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基础医学研究中心)、杨亚军(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杨远(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姚海崇(上海天华律师事务所)、叶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病理中心)、张连海(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生物样本库)、张瑞平(山西白求恩医院)、张育军(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生物样本库)、张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临床样本与数据资源库)、赵静(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赵秀梅(解放军总医院医学创新研究部临床生物样本中心)、周红梅(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生物样本库)、周君梅(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实验室)
张琳珮、苏琳、高娟娟、刘辉、贺银丽(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物样本信息资源中心)和李淑君、王亚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生物样本库)、江婧婧(解放军总医院医学创新研究部临床生物样本中心)为本共识的编写提供文献检索和文稿整理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临床数据与样本资源库专业委员会. 中国研究型医院生物样本库建设与管理安全规范[J]. 中国研究型医院, 2023, 10(1): 3-10. DOI: 10.19450/j.cnki.jcrh.2023.01.002.
所有作者均声明无利益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