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共识·建议
产科母婴同室新生儿管理建议
中华新生儿科杂志, 2017,32(2) : 81-85. DOI: 10.3760/cma.j.issn.2096-2932.2017.02.001
引用本文: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新生儿保健专业委员会, 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 产科母婴同室新生儿管理建议 [J] . 中华新生儿科杂志, 2017, 32(2) : 81-85. DOI: 10.3760/cma.j.issn.2096-2932.2017.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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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母婴同室是一个高风险的区域,由母亲陪伴新出生婴儿,家长缺乏观察、护理经验,且新生儿病情变化快,无任何行为和语言能力,不可预见性的不安全因素多。随着我国政府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各级助产机构分娩量剧增,高危孕产妇数量随之增多,产科新生儿管理压力增大。因此,产科与新生儿科如何共同协作,管理好母婴同室新生儿,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迄今为止,我国尚无关于母婴同室新生儿管理的指南和标准。国外由于人口少,分娩量小,相对医疗资源丰富,医护人员配备充足,因此其相关指南不适用于国内。为了保障母婴同室新生儿安全,同时针对近年来母婴同室新生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由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新生儿保健专业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牵头,组织国内部分相关专家,根据目前我国母婴同室管理的现状制订了《产科母婴同室新生儿管理建议》,以规范母婴同室新生儿管理,供各级助产机构新生儿科和产科医护人员参考。

一、适用对象

产科母婴同室的新生儿。

二、管理模式

建议产儿科协作共同管理。儿科医生负责管理产科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包括每日常规查体、高危儿管理、常见问题处理等,人员归属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三、医护人员资质及职责
1.医生资质: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新生儿科/儿科医生,建议具备新生儿科相关工作经历,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并接受考核,具备新生儿复苏的能力。

2.医生职责:

负责产科高危孕妇分娩的待产工作,必要时及时进行新生儿复苏;负责母婴同室新生儿查房,完成相关医疗文件;履行新生儿分诊、转科职责;负责对家长进行新生儿健康知识宣教,并沟通新生儿情况。

3.护理人员资质:

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具备新生儿常规护理、窒息复苏及危急处理能力。进行疫苗接种的护士应取得相应证书,掌握疫苗接种的操作规范、流程及应急预案。

4.护理人员职责:

负责新生儿的所有护理工作、病情观察及宣教指导,及时与新生儿科医生沟通了解治疗方案及处理措施;贯彻落实爱婴医院相关制度,做好产妇母乳喂养知识和技巧的宣教,特别是指导和帮助母婴暂时分离的产妇挤奶、保持泌乳,贮存和运输母乳到新生儿科;向人工喂养的新生儿产妇宣教并指导人工喂养相关知识;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事件,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工作。

四、母婴同室新生儿的安全管理
1.住院分娩新生儿院内转运安全制度:

(1)新生儿分娩后,助产士/护士应让产妇查看新生儿,仔细检查和确定婴儿性别和身份,为其佩戴双腕带,建立体温单。

(2)顺产分娩新生儿出生后与母亲一同在产房观察2 h后转入母婴同室病房;剖宫产分娩新生儿手术结束与母亲一同转入母婴同室病房。

(3)在院分娩的新生儿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转科时,应通知家属办理转科手续,并在体温单和新生儿临时医嘱单上记录转科时间;如家属拒绝转科,医生需告知家属风险并签署相关文件。

(4)新生儿转科时,必须由家属和本院接诊医护人员共同转运,进修生、实习生不得单独转运新生儿;转送助产士/护士/医生必须与转入科室接诊医护人员进行交接,并在专用登记本上记录新生儿转科情况,转诊及接诊护士需共同确认和签名,必要时家属确认签名。

(5)母婴同室新生儿离开产科外出检查必须有本院工作人员陪同,并记录新生儿外出及返回时间。

(6)在院分娩新生儿如由新生儿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或其他病区转回母婴同室病房时,家属应到场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将新生儿转回。若家属未到,应暂缓转回。

(7)产科病房门口设立门岗,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探视,探视者出示探视卡,并告知被探视者准确的床号、姓名方可进入探视。

(8)母婴同室的产妇外出检查、治疗、沐浴时,须有家属看护新生儿。

(9)产妇、新生儿出院需凭"出院通知单"及"新生儿放行条"离开病区。

2.新生儿身份核对制度:

(1)母婴同室新生儿所有医疗行为应在家长在场或知情的情况下实施,避免新生儿身份辨识错误及相关潜在医患纠纷。

(2)使用双腕带和床头卡作为辨识手段。

(3)主管护士每班核对新生儿双腕带,如有一条缺失、脱落时,应重新佩戴,佩戴时应在床旁经双人(与新生儿家属)核对无误后在腕带背面签署执行者工号并佩戴;禁止解除双腕带。

(4)更改新生儿信息时(如转科等)需同时更换手腕带和床头卡。由两人核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新生儿疫苗接种:

(1)一针一苗,一位操作者。

(2)规范疫苗领取、储存。

(3)遵守疫苗接种禁忌证和适应证。

(4)规范注射时间、地点、部位等。

(5)注射前要检查疫苗是否在有效期内,注射后半小时内观察异常反应。

(6)完善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4.预防新生儿猝死:

(1)新生儿床使用硬床垫。

(2)不给新生儿覆盖蓬松的毛毯、厚重的被子或带毛制品。

(3)在院新生儿采用仰卧姿势。

(4)避免房间过热,衣物应穿着合理。

(5)室内空气清新。

5.预防新生儿低血糖:

(1)早开奶,按需喂养。

(2)做好保暖措施。

(3)识别危险因素及早期表现,包括易激惹、呼吸窘迫、体温降低、喂养困难等,也可能无任何表现。

(4)新生儿出生后应尽早完成首次母乳喂养,喂养困难者需检测血糖。糖尿病母亲婴儿、巨大儿、大于胎龄儿、小于胎龄儿、晚期早产儿生后需常规监测血糖。至少连续3次以上血糖正常再停止监测。

6.母婴同室新生儿医院感染防控:

(1)每张产妇床的使用面积为8~10 m2,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每个房间一般不超过3组母婴床位。

(2)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应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

(3)母婴同室病房各项操作,包括预防接种、抽血化验、新生儿筛查等,均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手卫生制度;皮肤化脓及有其他传染性风险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制度。

(4)母婴同室病房应保持环境清洁,空气清新,室内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病房整洁,无污渍、灰尘;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即刻消毒。卫生洁具分室使用,用后晾干。

(5)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巾,床头柜等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洁,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暖箱、室内用品、母婴床、家具等物体表面每日用清水擦拭,遇污染随时消毒。

(6)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应单独使用并双消毒。

(7)婴儿生活及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新生儿被服等物品应消毒或灭菌处理。

(8)严格探视制度,控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所在地域如感染性疾病流行,禁止探视。

(9)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暖箱等,应彻底清洁、终末消毒。

五、母婴同室新生儿管理制度

新生儿入住母婴同室病房前应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根据外观、毛发、乳头、足褶纹理等评估胎龄是否与实际相符;头、心脏、手( head、heart、hand,3H)是外观畸形的好发部位,注意3H体检;注意有无产伤,如颅骨塑形、肢体骨折和臂丛神经麻痹等;对胎盘、胎儿脐带及血管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高危或可疑征象,需转新生儿病房进一步观察与诊治。

1.有下列高危因素时需要密切观察新生儿:
(1)母亲因素:

孕母年龄>40岁或<16岁,孕母有糖尿病、感染、慢性心肺疾病、吸烟、吸毒或酗酒史,母亲为Rh阴性血型,过去有死胎、死产或性传播疾病史,孕期接触放射线、有害化学物质或药物,孕期感染TORCH。

(2)胎儿期因素:

孕母早期先兆流产、孕母妊高征、贫血,胎儿宫内窘迫、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盘发育不良、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离、脐带异常(脐带过短、脐带扭曲成麻花状等)、羊水量过少、胎膜早破、羊水污染等疾病。

(3)分娩因素:

产时窒息、脐带绕颈,脐带脱垂,难产、手术产、急产、产程延长,分娩过程中使用镇静或止痛药物史。

(4)新生儿因素:

①多胎儿、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小于胎龄儿、巨大儿、新生儿黄疸、先天性畸形;②若母婴同室新生儿出现发热、咳嗽、气促、呼吸困难、紫绀、惊厥、频繁呕吐、腹泻、血便、反应低下、喂养困难、重度黄疸等,需转新生儿科监护;③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先天性畸形、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黄疸、新生儿感染性疾病、寒冷损伤、消化道出血、低血糖、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臂丛神经麻痹等,需转新生儿科监护。

2.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新生儿管理:
(1)手术助产:

有帽状腱膜下出血的风险。吸引产负压吸引时间超过20 min,超过3次吸引,负压吸引器滑脱超过2次,有以上情况时均应密切监护新生儿状况。观察内容包括:体温、心率、呼吸,头颅大小和形状,肿胀的部位和性质,如有喂养差、活动差、苍白等表现,或头皮有大面积波动感的肿块需尽快转至新生儿科。

(2)羊水胎粪污染:

有胎粪吸入的风险。生后4~24 h至少每4 h观察一次,每次喂奶前也要观察体温、心率、呼吸等,必要时测定脉搏氧饱和度。

(3)有早发型败血症风险的新生儿:

孕母阴道直肠分泌物B族链球菌(GBS)培养阳性;既往新生儿GBS感染;胎膜早破>18 h;早产;孕母产时体温> 38 ℃。如果孕母使用了足量有效的抗生素治疗,新生儿生后48 h内,每次喂奶前或至少每4 h观察体温、心率和呼吸。如果家长要求提前出院(48 h内),必须由上级儿科医生同意。如果孕母的抗生素治疗不充分,还需要进行更多的观察评估和处理。

(4)新生儿黄疸:

母婴同室病房医护人员应每日监测新生儿黄疸情况,如有高危因素(如溶血等)应增加监测次数;应对家长进行宣教,如果生后24 h内出现黄疸,属于异常情况,需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新生儿黄疸处理及随访流程见图1,详细指引见2014年修订的《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诊断和治疗专家指南》。

点击查看大图
图1
母婴同室新生儿黄疸观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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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母婴同室新生儿黄疸观察流程
3.新生儿体格检查:
(1)首次检查:

一般于出生后在分娩室或手术室进行,必须仔细,包括反应、皮肤颜色、有无破损及皮疹,头颅有无包块,囟门,眼球活动,外耳廓是否完整,唇色是否红润,有无唇腭裂,气管是否居中,心肺听诊是否正常,腹部及脐带情况,外生殖器有无畸形,四肢有无畸形,活动是否自如等。主要识别任何明显的先天性畸形,评估胎龄、营养状况、有无活力,以及从宫内向宫外的转变的情况。足月新生儿生命体征正常值:腋下体温36.5~37.3 ℃;心率清醒状态100~180次/min,睡眠状态80~160次/min;呼吸40~60次/min。

(2)第2次全面检查:

一般于生后12~24 h在母婴同室病房完成,应有家长在场。确定新生儿在宫外的生活一切正常,发现任何先天或围产期获得性疾病。

(3)第3次检查:

主要为出院前评估,发现婴儿出生后出现的问题,例如感染、黄疸,以及前2次检查未发现的畸形,一些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生后第1天听不到杂音。评估喂养情况,并给予出院后指导意见。

正常新生儿生后24 h内排大小便。所有新生儿应监测体重情况,如体重下降≤出生体重的10%,为生理性体重下降。如果新生儿皮肤干燥、吃奶欠佳、黄疸,更应关注体重情况。应向家长进行宣教,如发现婴儿特殊情况,须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如发现异常,需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六、母婴同室新生儿常规操作
1.疫苗接种:
(1)乙肝疫苗:

母亲HBsAg阴性,足月新生儿在出生后24 h内接种第1针10 μg酵母乙肝疫苗;母亲HBsAg阳性,足月新生儿在出生后12 h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剂量≥100 IU) ,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 μg酵母乙肝疫苗。第2针和第3针分别在第1针接种后第1个月、第6个月接种(0-1-6方案)。详见新生儿疫苗接种建议。

(2)卡介苗:

所有足月新生儿均应于出生后尽快接种。其他情况请参照新生儿疫苗接种建议。

2.预防出血:

所有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给予肌肉注射维生素K11次,足月儿1 mg,极低出生体重儿0.5 mg。

3.新生儿疾病筛查:

新生儿生后需进行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听力筛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目前我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内容包括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蚕豆病)。

(2)听力筛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程序包括初筛、可疑病例复查、确诊、治疗、随访和信息统计管理。初筛在生后3~5 d完成,方法主要为耳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

七、母婴同室新生儿喂养
1.落实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传达到所有保健人员。

(2)对所有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这一政策。

(3)将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知所有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1 h内开始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需与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其婴儿一天24 h在一起。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嘴,或使用奶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2.母乳喂养实施及开展:

详见中国营养学会制定的《六月龄内婴儿母乳喂养指南》。

3.需要加配方奶的情况:

(1)婴儿特殊疾病:如半乳糖血症、苯丙酮尿症等代谢性疾病,需要用特殊配方奶喂养;严重的唇腭裂可泵奶后用特殊奶嘴喂养。

(2)母亲患某些感染性疾病。

(3)母亲服用药物、吸烟、饮酒和酗酒。

有医学指征的新生儿,添加配方奶时应遵循医嘱。在医疗文书中要记录医学指征,以及使用配方奶的数量和次数。混合喂养新生儿可用乳旁加奶或使用小勺、奶杯喂奶。

八、健康新生儿出院标准
1.出院时间:

经阴道分娩的正常新生儿至少留院观察24 h方可出院。剖宫产新生儿可随母出院。

2.出院标准:

反应好,活动正常,体温正常,生命体征稳定,尿次正常,大便至少已排一次,已成功喂哺2次以上,吸吮吞咽好,脐带残端无异常。

3.出院宣教:

(1)教会家长进行沐浴、脐带护理、监测体温、监测黄疸。

(2)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宣教。

(3)按医生要求随访。

(杨杰 封志纯 执笔)

参与本建议制定的学会委员

参与本建议制定的学会委员(按单位及姓氏拼音排列):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巨容);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钟晓云);复旦大学儿科医院(陈超);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陈运彬、杨杰、叶秀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潘新年);贵州省妇幼保健院(刘玲);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曹蓓);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张雪峰);陆军总医院八一儿童医院(封志纯);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韩树萍);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郑军);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李占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吴明远)

参考文献
[1]
BrittonCV,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Committee on Pediatric Workforce. Ensuring culturally effective pediatric care: implications for education and health policy[J]. Pediatrics2004114(6):16771685.
[2]
Committee on HospitalCare.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Family-centered care and the pediatrician′s role[J]. Pediatrics, 2003112(3):691697.
[3]
KattwinkelJ, CookLJ, NowacekG, et al. Regionalized perinatal education[J]. Semin Neonatol, 20049(2):155165.
[4]
SchieveLA, FerreC, PetersonHB, et al. Perinatal outcome among singleton infants conceived through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in the United States[J]. Obstet Gynecol, 2004103(6):11441153.
[5]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J]. 中华儿科杂志201452(10):74574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国务院公报.2009.
[7]
中国营养学会膳食指南修订专家委员会妇幼人群指南修订专家工作组. 6月龄内婴儿母乳喂养指南[J]. 临床儿科杂志2016, 34(4):287291.
[8]
SellwoodM, Huertas-CeballosA. Review of NICE guidelines on routine postnatal infant care[J]. Arch Dis Child Fetal Neonatal Ed200893(1): F10F13.
[9]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Task Force on 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 The changing concept of 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 diagnostic coding shifts, controversies regarding the sleeping environment, and new variables to consider in reducing risk[J]. Pediatrics2005, 116(5) :12451255.
[10]
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Recommendations on Postnatal Care of the Mother and Newborn[J].Geneva Switzerland Who, 201310.
[11]
童笑梅. 高危儿系统管理规范要略[J].中国新生儿科杂志201328(3):14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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