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
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器官移植事业改革
中华医学杂志, 2014,94(48) : 3793-3795. DOI: 10.3760/cma.j.issn.0376-2491.2014.48.001
引用本文: 黄洁夫, 王海波, 郑树森, 等.  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器官移植事业改革 [J] . 中华医学杂志, 2014, 94(48) : 3793-3795. DOI: 10.3760/cma.j.issn.0376-2491.2014.4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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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杂志》(Transplantation)2014年4月27日第97卷第8期发表了一篇由Delmonico等8名教授以公开信的形式给我国领导人的文章:《中国器官移植领域的反腐斗争》。为此,我们就公开信涉及的中国器官移植事业中的问题,表明我们的看法和立场。

我们感谢近年来国际社会对中国器官移植事业改革的支持和帮助,也欢迎国际社会的善意批评和建议。我们愿与国际移植社会共同努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完成救死扶伤的崇高使命。但我们认为国际学术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应当恪守以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准则,建立一种互利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局面。中国是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中国离不开世界,中国改革开放就是要发展国际友好合作关系;世界也需要中国,世界的和平发展需要中国的积极参与和贡献。我们认为国际学术团体要以充分协商的精神进行对话,反对任何一方采取歧视性审视他国的遏制战略。

器官移植是20世纪下半叶由西方国家引进入中国的高端医疗技术,但与其他医学高新技术不同的是,移植手术需要一个可供移植的器官,涉及复杂的医学伦理和社会文化传统。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而必须根据本国的国情,立足于本国的文化传统,同时遵循世界公认的伦理原则,建立一个法治的国家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依法开展器官移植医疗服务,推进移植事业的进步。

我国器官移植技术于20世纪末进入临床应用后,如同亚洲其他国家一样,法规管理曾落后于科技进步的发展,我们面临缺乏国家公民自愿捐献体系。原卫生部于2005年在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平洋地区的卫生高层会议上,向世界表明了中国在移植事业上面临的挑战和推行移植改革的承诺。2006年原卫生部出台了监管移植医疗服务的法规并召开了全国器官移植高峰会议,发表了"广州宣言",向世界表明了我国移植界改革的决心。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的轨道。依据《条例》,通过严格技术准入规定,卫生部将600多家移植医院减少至169家;原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境外人员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制"移植旅游",制定了为本国人民服务的自给自足原则。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器官买卖罪",打击器官买卖的罪行,司法与相关部门也共同制定了严格的死囚器官捐献与获取的有关规定。中国恪守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承诺,部署了一系列依照WHO制定的指导原则和国际移植社会伊斯坦布尔宣言的立场,并按照国情积极稳妥地推进器官移植改革[1,2]

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与传统文化要求我们需要用中国的方法解决中国器官移植改革中的难题。我们建立了一种融合国际上"脑死亡"和"循环死亡"判定的"中国标准" [3,4,5,6,7,8,9];依据中国社会结构特点建立一个由中国红十字会为第三方参与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依托红十字会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宣传,发扬中华民族文化中的慈悲、爱心、互助、救人的传统美德,移风易俗,在社会中形成一个"器官捐献光荣、生命永存"的理念。2010年,原卫生部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启动了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自愿捐献试点工作,陆续出台了30多个关于器官捐献的配套法规文件,逐步形成了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五个体系:器官捐献体系、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器官移植后科学登记体系和器官移植监管体系。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 ),推进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3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形成了中国器官捐献的部门法规,以确保符合医学伦理学的器官来源,严格遵循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的中国三类标准和程序(脑死亡、心死亡、心脑双死亡),建立完善的器官获取组织(OPO)和专业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Coordinator)队伍;严格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实施器官分配,发挥中国红十字会在器官捐献中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作用,确保了公开、公正、透明的器官获取与分配,并坚持器官捐献的无偿、自愿、爱心奉献,并对捐献者家庭进行荣誉表彰及合情合理合法的人道主义救助[8,9]

2013年10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李斌主任会见了世界移植协会主席Delmonico教授,向国际社会宣布了中国政府器官移植改革的有关举措和决心。2013年11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委员会(OTC),在杭州举行的中华医学会全国移植大会上通过了"杭州决议",在移植界高度凝聚了共识,中国将取消对死囚器官的依赖,中国器官移植事业将进入一个由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为主体的历史发展新阶段[10]。截止至2014年10月13日,中国实现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2 461例,救治了7 050名终末期大器官衰竭的患者。近几个月捐献进展迅速,如广东、湖南、浙江、湖北、广西、陕西、山东、河南等省、自治区,均实现了超过百例的公民逝世后的捐献,许多大的移植中心今年移植器官近80%都来自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11],许多感人的捐献事迹在中国媒体上广泛报道,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响应。2013年底,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逝世后捐献器官和遗体,给器官捐献增添了强大的正能量[12]。器官捐献工作对全社会的影响已超过了移植医疗服务本身,这件功德无量、利在千秋的爱心善举,必将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人性光辉在新的时代发扬光大。

正如公开信提及到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倡导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种呼唤尊重人权的文化,将一个伟大国家的尊严与每一个公民的尊严联系在一起,体现了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正如WHO在2013年中国全面启动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OPO国际研讨会中指出的那样,"从2007年至今年2月25日,中国国家器官捐献体系的全面启动,中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6年的时间看起来可能很长,但有很多国家都用了几十年的时间才建立起一个国家级的器官捐献体系,特别是当遇到不同的社会文化对死亡的概念理解不同而阻碍器官捐献发展的局面时。在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国已具备了展现器官捐献完全透明化的资源和实力。中国现在正向外界展示其如何遵循本国法律的要求,在医疗系统内逐步推进器官捐献、获取、分配和移植的进程知识、执着和热情的凝聚,能够给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带来巨大的改变。你们作出的贡献不只是专业学术的贡献,更是对病人的贡献,对社会的贡献。你们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国际社会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也使我们受到鼓舞,我们感谢世界卫生组织的客观公正的评价[13]。我们于2013年发表在Chinese Medical Journal的《根据中国社会文化的国情而建立的务实的公民器官捐献体系》的文章已经进一步阐明了中国器官移植事业改革的方向与前景,我们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下,由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团结全体移植工作者将我国移植事业推向一个新阶段[14]

我们在移植改革中取得的成绩都凝聚着国际上友好国家和朋友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我们也期待着国际移植社会客观理性地评价中国的进步,取消歧视,改变遏制战略。

中国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斗争推向一个新高潮。2014年10月20至23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向全世界彰显了中国新领导集体言出必行的政治品格,在我国社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将十分有利于我国器官移植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今年10月30日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器官移植大会上,国家器官捐献和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已宣布要求全国所有医院切实贯彻落实去年颁布的杭州决议,公民自愿捐献将成为我国器官移植医疗服务唯一的器官来源渠道,我们认为这是对8位外国专家的公开信最好的回应。

中国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成立,委员会面临艰巨的任务与挑战,中国的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还是一个新生的婴儿,需要一个逐步完善成长的过程,OPO体系的建立、COTRS系统的运用、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的完善、协调员队伍的建设、《条例》的修订等都是当务之急。要依法对初步构建的五个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进行建设与整改,任重而道远。中国的器官移植工作者有信心有决心,勤奋工作,让这一拯救生命的医疗行为以符合医学伦理道德准则的方式为中国人民服务。我们完全有信心建立一种符合中国国情和传统儒家文化并与世界移植事业接轨的高水平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服务模式,并为整个亚洲特别是有相似社会文化背景的国家做出表率,为全球器官移植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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