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胎盘病理学是借助胎盘的形态学来反映孕期母体和胎儿的健康状态,而对胎盘本身疾病的诊断是次要的,其临床意义包括为产妇和新生儿的即时治疗提供依据,对可能重复出现的产科疾病进行预测,对不良妊娠结局的解释和对遗传异常的提示。2016年国际胎盘工作小组制定了阿姆斯特丹胎盘共识,将胎盘病理分为绒毛膜羊膜炎、母体-胎盘灌注异常、胎儿-胎盘灌注异常和病因不明的慢性绒毛炎4个主要方面的疾病谱,分别具有不同的临床意义。这一共识有助于病理诊断的规范,也为临床医师理解胎盘病理提供了帮助。由于胎盘病理对母、胎健康的反映是间接的,所以在临床实践中,结合临床表现和胎盘病理,才能达到对产科疾病诊疗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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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学与其他医学专科的重要区别是妊娠物的存在。胎盘和胎儿对孕妇而言是半异体,维持正常妊娠的必要条件包括母体的免疫系统接纳、提供胎儿生长必要的营养和氧气、帮助胎儿排出代谢物,胎盘是发挥上述作用的关键枢纽。产科学的进步与对胎盘的认识是分不开的,20世纪70年代由英国的Fox教授和美国的Benirschke教授奠定的胎盘形态学诊断,在近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其基本框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由于产科医师对胎盘病理的不重视和病理科医师对这一专科领域的培训不足,导致了胎盘病理相对于其他专科病理的落后局面。近10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认识到对胎盘的细致观察可寻找到多种不良妊娠相关的线索,并可能提供产后即时治疗的依据,避免不良妊娠的再次发生。因此,对胎盘进行病理检查有其实际意义,值得产科医师和病理科医师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