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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国斜视分类专家共识(2015年)》
中华眼科杂志, 2015,51(6) : 406-407. DOI: 10.3760/cma.j.issn.0412-4081.2015.06.002
摘要

斜视为常见眼病,不仅影响患者外观,造成自卑等心理障碍,而且可造成双眼视力及视觉损伤。斜视的种类繁多,分类复杂,目前国际上尚无满意的分类方法。国内外不同学者和专著对斜视的分类因切入点不同、所考量的因素不同而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使初学者及非斜视专业的眼科医师常感到困惑,甚至专业医师在临床工作中也常为之困扰。因此,本文复习了国内外主流并具有重要影响性的斜视专著及眼科学教材中的斜视章节,结合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近年来多次组织专家讨论并重新修订的《我国斜视分类专家共识(2015年)》,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解读修订后的分类及讨论中遇到的学术焦点,为临床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中华眼科杂志,201551 :406-407)

引用本文: 张伟. 解读《我国斜视分类专家共识(2015年)》 [J] . 中华眼科杂志, 2015, 51(6) : 406-407. DOI: 10.3760/cma.j.issn.0412-4081.2015.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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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视为临床常见眼病,可因双眼单视异常或控制眼球运动的神经肌肉异常以及机械性限制引起。斜视不仅影响患者外观,造成自卑等心理障碍,而且可造成视力损伤,导致弱视,同时对双眼视觉和立体视觉形成造成损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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