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眼压症在人群中的患病率较高,40岁以上人群可达到3%~10%。若不进行干预,将有10%以上的高眼压症者在5至10年内发展为青光眼。青光眼是世界首位的不可逆性致盲眼病,其具有高致盲性和损伤不可逆性等特征,因此广大眼科医师应对高眼压症给予重视。然而对所有高眼压症者进行干预治疗不符合卫生经济学要求,在造成严重经济负担的同时,长期用药可使高眼压症者面临生活不便以及受到药物副作用影响等重大问题,因此高眼压症是否需要治疗、如何治疗、治疗随访的原则是什么等,均是眼科工作者需要掌握的重要临床问题。由于目前眼科医师针对高眼压症相关知识的认知程度不高,为此本文对高眼压症的定义、流行病学特征、诊断、风险评估、治疗等进行综述,以期为高眼压症的临床诊治提供参考。(中华眼科杂志,2016,52:54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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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是世界首位不可逆性致盲眼病[1,2,3]。据统计全世界青光眼患者共有7 000多万[4],其中1 250万人因青光眼致盲[5];40岁以上人群中青光眼的患病率高达3.2%[6];预计2040年全球青光眼的患病人数将增至1.118亿[7]。视乳头特征性改变、视野缺损是青光眼的特征性表现[4],眼压升高是青光眼进展的主要危险因素[8,9,10,11,12],但眼压高并不一定发生青光眼。若仅眼压高于21 mmHg (1 mmHg=0.133 kPa),而无青光眼性损伤表现,则称为高眼压症(ocular hypertension,OHT)[1,5,13,14,15,16,17,18]。迄今青光眼性的视神经损伤是不可逆的,其高致盲性和损伤不可逆性使得临床不得不对高眼压症给予充分重视。此外,高眼压症还与视网膜静脉阻塞这一特殊疾病相关,据统计约3%高眼压症者会发生视网膜静脉阻塞[19]。然而,长期降眼压治疗对高眼压症者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过度治疗也将造成巨大的社会负担。因此,对尚未发生青光眼性损伤的高眼压症者,如何及时且规范处理而又尽可能避免过度治疗,是眼科医师必须掌握的临床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