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书的体例自秦汉时期确立以来不断发展完善,至两宋方书体例的创新达到一个高潮。《普济本事方》在方剂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叔微的临床医案及其"所得新意",因此以"本事"为名。从《普济本事方》编撰伤寒内容的体例出发,以方剂、医案、医论3种要素的编排体例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学术重点的表达与著作体例结构变化之间的内在关系。全书以方为纲,通过医案、医论对方剂进行解释说明,并勾连方剂之间的关系,扩展相关内容,将方、案、论合为一体,结合临床实际与理论分析,进一步解释、证明所载方剂的疗效,并结合历代方书体例的变迁,阐述案论结合佐证方剂有效性是方书类编撰体例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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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济本事方》,宋·许叔微著,全书共10卷,依病证分为26门,收载许氏平生已试之方300余首。其以"本事"为名者,乃因许氏认为"孟启有《本事诗》,杨元素有《本事曲》,皆有当时事实,庶几观者见其曲折也"[1]18-19。"本事"既是指方剂的相关事实,也是指这种表达形式。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统一的,体例作为著作内容的表现形式,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学术上的更新与变化[2]。全文以许叔微著作中涉及到的伤寒内容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内容编著特点的分析,阐述《普济本事方》方、案、论结合的编撰体及其主要特色。文中《普济本事方》所使用的版本为日本享保廿年(1735)向井八三郎刻本。
方书是专门收载方剂的著作,或以方剂为主要内容的著作。方书可以说是中医文献中内容最为丰富的,数量最多的部分之一,据《中国中医古籍总目》统计,清以前方书著作(不包括伤寒、金匮等医籍)达1 359种。医案专著则产生较晚,现存的第一部医案专著为许叔微的《伤寒九十论》[3],而后直至明清时期涌现出大量医案专著。
方书体例的主体早在《五十二病方》时便已基本形成。其核心知识点包括:主治、组成、剂量、制法、加减化裁、服用法、宜忌[4]。《汉书·艺文志》则从目录学的角度将"经方"(即方剂类文献)列为单独一类,也从侧面说明,此类文献逐渐形成自身的规范体例。
晋唐时期,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方剂数量大大增加,方书大量问世。此时的方书体例为以病类方,重在收录医方,兼见描述病证,逐渐形成以方书为医学知识传播的主要载体的形式[5]。
至两宋时期,开始出现方论的萌芽。"方论"是指对方剂的名称、药物的组成配伍、功效主治、用量服法及其加减等的论述[6]。具有现代意义的方论,直到北宋·庞安时《伤寒总病论》方才出现[7]。据《太医局诸科程文》记载,至少在北宋末年,方论已作为宋代医学校的考生必考内容[8]。方论的出现,使处方更具实际操作性,为方剂的配伍纵深研究作出了榜样,为走向理论用方奠定了基础[9]。
医案的最早记录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的甲骨文[10]。其后根据《周礼·医师》记载,医案记录在周朝已成为一项官方制度,是医官考核的标准[11]。而现存最早的医案见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了西汉时期名医淳于意的25则诊籍(即医案)。
此后历代,医案散见于医书、史书及文学作品中。例如,《备急千金要方》中"道人深师增损肾沥汤"下有一则治验,"湘东王至江州,王在岭南病悉如此,极困笃,余作此汤令服,即得力。病似此者,服无不差,随宜增损之方"[12]。其目的主要在于证明方剂的疗效,并没有深入分析病因病机及治法。这些医案分布大多相对零散、简略,或者不够典型,或者不成体系[13]。
比较集中的医籍附案,实始于宋朝。钱乙《小儿药证直诀》载儿科医案23则,在书中出现医案专篇。《苏沈良方》则在方剂后附列他人验案,以证其为"良方"。许氏《伤寒九十论》更是第一部医案专著。宋代医案的大量出现,除了宋朝学医之风盛行,有学者认为也可能和当时流行撰写"笔记实录"有关[14]。
《普济本事方》全书共包含3种要素,分别为许叔微"平生已试之方"即"方剂"、诊疗过程即"医案"、诊疗心得即"医论",以下简称方、案、论。《伤寒时疫门》中所附案、论主要来源于许叔微所著《伤寒九十论》[15]。此门"医论"包含2种情况:一类是《普济本事方·伤寒时疫门》中独立成段的医论,主要见于下文第1部分的"方论结合"中;另一类医论来源于《伤寒九十论》医案后的"论曰"部分,许氏在《普济本事方》中将这部分医论与医案合并,且删去"论曰"二字。笔者仍将该医论与医案分离,分列为2种要素,具体情况主要见于下文第1部分的"方案论结合"中。
《普济本事方·伤寒时疫门》共载方剂39首,医案29则,医论28篇。通过分析具体情况,笔者发现3者并非是一一对应之关系。依据"方""案""论"各要素包含情况分为以下5类,下文进行逐一分析。
部分篇章只含有单一要素。其中,只含"方剂"要素的有2首,只有"医案"要素的有1则,仅含有"医论"要素的有4篇。
"方""案"两要素相结合的情况共分3种。一方一案有3处,一方多案有1处,多方一案有3处,共计方剂11首,医案8则。其中,存在"方-案-方"的编写顺序,以"热入血室论证"为例,其医案中所用2方,一方列于医案前,另一方附于卷末,但为避免要素重复计数,故统计时不考虑方、案前后顺序,仍将其归为"多方一案"类,其他类似情况作同样方式处理。
"方""论"两要素相结合的情况共分2种。一方一论有1处,多方一论有4处,共计方剂11首,医论5篇。
"方""案""论"三要素结合的情况共分2种。一方一案一论的有8处,一方多案多论的有4处,共计方剂12首,医案17则,医论18篇。
此外,《伤寒时疫门》存在"破阴丹"一方及其相关的两方、两案、一论,要素杂糅,难以归类,其具体情况见下文第3部分。
以"葛根汤"一方为例,"治项背强葛根汤"项下,依次载有葛根汤一方的组成及煎、服方法。医案则另起一段,未将医案并入"葛根汤"条下,说明"方""案"各为一个独立小个体(图1),该医案于向井本目录中命名为"项强
论证"(图2)。分析其内容不只局限于医案,尚有针对"项强
"的解读与阐论。对比《伤寒九十论》"葛根汤证第二十",笔者发现,许叔微于"何谓
"前加"论曰"二字另起一段(图3),而在《普济本事方》则删去"论曰",并将医案与医论合并。鉴于此种情况,故笔者在本文中将医论与医案分别统计。通过案例论证,使证更加明晰,亦使方剂的治疗更加确切;方、案、论结合,围绕着一个有效性主题而进行。方下附案,表明"皆有当时事实";案下附论,以解释其中"曲折",综合方、案、论体例,阐论方剂的"本事",即有效性问题。






综上,全书以方为纲,以案、论说明的形式,形成《普济本事方》"方""案""论"3种要素相结合的体例范式。
以"大柴胡汤""当用大柴胡论证"为例。《普济本事方》首列大柴胡汤的组成、煎服法,其后附"当用大柴胡论证"一篇,共3则医案。
综合3则医案的患者症状,可以得出大柴胡汤可用于治疗伤寒,往来寒热,大便不通等病症;且用药得当往往"三服而病除""两服而愈",疗效显著。后附3则医案。第1则医案强调了大柴胡汤中一定要有大黄,"大黄涤荡蕴热,伤寒中要药"[1]317,说明了方剂组成的重要性。此为针对新校正本《伤寒论》大柴胡汤中缺乏大黄而论。第2则医案则强调了何时用大柴胡汤。普通医家认为伤寒病已发汗,不当用大柴胡汤再行下法,而许叔微认为"谓才觉汗,多未至津液干燥,便速下之,则为径捷,免致用蜜兑也"[1]319,说明使用大柴胡汤用药时机的把握,是提高疗效与减少患者痛苦的重要条件。第3则医案则强调治疗伤寒当以汤剂为主,《伤寒论》中的丸剂主要用于"达下部"[1]319,其他"逐邪毒,攻坚癖,导瘀血,润燥屎之类,皆凭汤剂"。通过3则医案,许叔微阐述了大柴胡汤作为临床治疗用方在用药环节的关键节点与临床疗效发挥之关系,将方论案之间关系清晰地展示,起到了方剂用药指南作用。方案论结合的形式,实现了如何将通用的知识转化为个体化的诊疗的过程,从而反证了知识的可靠。
以"补脾汤"为例,其方主治为"治伤寒汗后,脾胃伤冷物,胸膈不快,寻常气血不和"[1]358;而后附医案"治虚治劳补法不同",则将其运用于"心劳"的治疗。此时便可清晰地展现出,随着临床的应用,方剂治疗疾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与发展。可见,方案结合的编纂体例,较之单纯的医案更能够表明学术渊源,展示出许氏是如何通过实际医案扩展了方剂的主治范围,将继承和发挥结合在一起。
以"破阴丹"为例,"破阴丹"的主方与其一则相关医案见于卷8,又于卷9中再列"破阴丹论证"一案,强调阴证见滑脉则可生。在医案的治疗过程中,许叔微使患者"急服金液、破阴、来复丹等,其脉遂沉而滑"。许氏遂于此案后又列金液丹、来复丹二方。此二方均见于《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5"治痼冷"。金液丹的作用为"固真气,暖丹田,坚筋骨,壮阳道,除久寒痼冷,补劳伤虚损"[16]145,来复丹则"善治荣卫不交养,心肾不升降,上实下虚,……补损扶虚阴助阳,为效殊胜"[16]151。将此二方列出,类比于"破阴丹论证"下,亦有罗美"更引诸方而比类之,又推本方而互通之,论一病而不为一病所拘,明一方而得众病之用,游于方之中,超乎方之外,全以活法示人"之意[17]。许氏以医案为切入点,补充相似方剂,丰富临证用药选择。
由上可知,《普济本事方》以方后附案、论的形式为主,以案、论后增补方剂的形式为辅,使方、案、论环环相扣,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相互印证,相互引申,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以阐述方剂之有效性,同时扩展了方剂的使用范围,类列相关方剂以丰富临床用药选择。
使用药物治疗疾病的方剂,凝聚着历代无数医家的宝贵医疗经验,是中华民族长期与疾病斗争的智慧结晶,如何在数以万计的方剂中寻找临床当下所需则成为其临床应用之关键。因此确认方剂疗效,便于临床应用,就成了方书编撰的趋势。
早期方剂著作中为表疗效多采用"差(即为瘥)""大效""立定"等描述[18]。偶有方书收录医家验案,但大多零散、简略。此时的方书以病为纲,从体例上并未能够反映其疗效。
《伤寒论》被后世誉为"方书之祖",其方后注的内容详实,例如"桂枝汤方"下,"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19]。通过对预后的描述了解其方剂疗效的确切。
《小儿药证直诀》可视作最早的方、案、论相印证的著作。其各部分独立成篇,上卷论"脉证治法",中卷为"记尝所治病二十三证",下卷列"诸方"。三者内容前后互参,"于是古今治小儿之法,不可以加矣"[20]。
《普济本事方》则将案、论有机融合在方剂下,将医案作为"当时事实"附于方剂下,而在论中阐述"其曲折也",使方、案、论结合成为有一个整体,环环相扣,尽显其"本事"之意。这种体例亦为宋朝官方所认可,《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在南宋增补时,完整收录许氏"惊气圆"及其相关医案[16]31。
明清以降,方书著作开始向理论研究的方向发展,成为以讨论方剂本身组成变化和理论讨论的专著[21]。而医案,则随着医家对临床实践的重视,逐渐脱离方书体例,形成医案专著。医案专著的编撰体例虽不再以方为纲,但其本质仍然是方、案、论三要素的结合。当今的全国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的《方剂学》[22]则重新采用了方、案、论的编写体例,增强了理论与临床实践之间的联系,注重对中医思维的培养。
中医方剂,是历代医家临床经验的结晶,也是临床防病治病的有利武器[23]。而《普济本事方》一书借鉴了诗、词本事的体例,以作者许叔微自己的诊疗过程(即医案)、诊疗心得(即医论)为"本事",将方、案、论合为一体,环环相扣,结合临床实际与理论分析,从而进一步解释方剂内涵、证明所方剂的疗效。从后人对《普及本事方》的引用情况来看,这种书写体例的确增强了方剂的可信度及流传,亦便于学习应用。可以说《普济本事方》所载方剂直至现代依然在为临床医家所广泛使用,除了方剂确有疗效之外,与许叔微采取的"方、案、论"体例模式亦有一定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