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疾病负担评价
1990年与2013年中国人群溺水死亡疾病负担分析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2017,38(10) : 1308-1314. DOI: 10.3760/cma.j.issn.0254-6450.2017.10.003
摘要
目的

了解1990年与2013年中国及各省份人群的溺水疾病负担及变化情况,为制定溺水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

运用2013年全球疾病负担研究的测量框架及标准化估算方法,使用来自于全国疾病监测点系统、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网、中国CDC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中国澳门地区和香港地区的伤害死亡数据和来自于全国伤害监测系统及文献回顾的伤害发生数据,采用死亡数/率、过早死亡损失寿命年(YLL)/标化YLL率、伤残损失寿命年(YLD)/标化YLD率、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标化DALY率等指标,分析描述中国及各省份人群的溺水疾病负担及变化情况。

结果

2013年中国人群溺水死亡人数为63 619,标化死亡率为5.29/10万,占伤害总死亡的8.0%,位列总人群伤害死因第四位,是<5岁及5~14岁儿童首位伤害死因。2013年中国人群溺水造成的YLL为349.08万人年、YLD为4.13万人年、DALY为353.22万人年。与1990年相比,2013年中国人群溺水的标化死亡率、标化YLL率、标化YLD率、标化DALY率均下降。2013年人群溺水标化死亡率最高的5个省份依次为新疆(10.08/10万)、江西(8.44/10万)、安徽(7.92/10万)、贵州(7.77/10万)、四川(7.68/10万),与1990年比较,2013年各省份人群的溺水标化死亡率均下降。

结论

与1990年相比,2013年中国人群尤其是儿童的溺水疾病负担明显下降,但相比国际和其他国家的溺水死亡水平,中国的溺水问题仍然较为严重。儿童人群和男性人群应是我国溺水预防的优先目标人群,西部和中部地区是我国溺水高死亡地区,亟待开展溺水预防研究和项目。

引用本文: 邓晓, 金叶, 叶鹏鹏, 等.  1990年与2013年中国人群溺水死亡疾病负担分析 [J] .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2017, 38(10) : 1308-1314. DOI: 10.3760/cma.j.issn.0254-6450.2017.10.003.
参考文献导出:   Endnote    NoteExpress    RefWorks    NoteFirst    医学文献王
扫  描  看  全  文

正文
作者信息
基金 0  关键词  0
English Abstract
评论
阅读 0  评论  0
相关资源
引用 | 论文 | 视频

版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本刊文章,不得使用本刊的版式设计。

除非特别声明,本刊刊出的所有文章不代表中华医学会和本刊编委会的观点。

溺水是指呼吸道淹没或浸泡于水或液体中,导致呼吸损害的过程[1]。据估计,2012年全球有372 000人死于溺水,位列世界第三大非故意伤害致死原因,是全球一个被忽视的公共卫生问题[2]。溺水严重威胁着儿童和青年人的健康,全球超过一半以上的溺水死亡者年龄低于25岁,在WHO七大区域中,溺水是每个地区1~24岁人群十大死因之一[2]。据WHO来自85个国家的死亡数据显示,在符合数据标准的48个国家中,溺水是1~14岁儿童死亡的五大原因之一[2]。溺水问题在中低收入国家更为严重,全球91%的溺水死亡发生在中低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溺水率是高收入国家的3倍以上[2]。在我国,溺水是人群伤害死亡的第四位原因,是1~14岁儿童的首位致死原因,严重影响我国儿童的健康发展[3]。除致死性溺水外,非致死性溺水造成的终身性健康损伤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不同研究显示,5%~36%的溺水住院病例结局有严重的神经系统缺陷或神经系统的长期后遗症[4]。本研究利用2013年全球疾病负担研究(GBD2013)中国数据[5],采用死亡率、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过早死亡损失寿命年(YLL)和伤残损失寿命年(YLD)等疾病负担相关指标,首次综合评价1990年与2013年中国及各省份人群的溺水疾病负担及变化情况,为制定溺水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展开/关闭提纲
查看图表详情
回到顶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标签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