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综述 •
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的航空医学鉴定
中华航空航天医学杂志, 2020,31(1)
: 43-48. DOI: 10.3760/cma.j.issn.1007-6239.2020.01.011
摘要
目的
探讨航空医学鉴定中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的若干问题,为日后飞行员医学鉴定提供借鉴。
资料来源与选择
国内外该领域的相关文献及专著。
资料引用
引用国内外文献47篇。
资料综合
现役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的航空医学鉴定,需要综合考虑疾病治疗的时间及方法,还要评估治疗后出现的隐源性脑卒中、心律失常、感染性心内膜炎或精神障碍等不良事件的风险以及导致空中失能的风险。尽管研究表明卵圆孔未闭与脑卒中相关,但目前航空医学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的解剖变异,可以给予飞行合格结论。先天性心脏病可能会合并各种心律失常,是飞行员心血管疾病停飞的三大原因之一,严重影响飞行安全。感染性心内膜炎也是患者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合并心内膜炎的心脏瓣膜可能会在短期内发生功能变化,导致心功能恶化,预后不良。此外,飞行员需要有更强的心理素质,及时有效地进行心理疏导或药物治疗会避免不必要的停飞。
结论
现役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治疗及航空医学鉴定需要心脏科医师与航空医学鉴定委员会共同协商制定,保障飞行安全和部队战斗力。
引用本文:
姚旭贤,
田建伟.
飞行员先天性心脏病的航空医学鉴定
[J]
. 中华航空航天医学杂志, 2020, 31(1)
: 43-48.
DOI: 10.3760/cma.j.issn.1007-6239.2020.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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