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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ont及其同事们的文章(见本期第179页)在表述上存在严重不足:"2005年4月至2010年4月期间,英国国家患者安全中心(NPSA)收到过来自接受腹腔镜外科手术后病情恶化而出现11例死亡和37例次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这些事件可能有严重漏报现象"1。
2010年对腹腔镜外科医师协会成员的调查中发现了31例死亡和333例严重伤害事件2。国民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NHS Litigation Authority)的数据显示,过去15年中他们收到过327例有关此类伤害事件的成功诉讼3。虽然并非完全具有可比性,这些数据要远比NPSA的每年2.2例死亡和7.4例其他严重事件的频率高得多,并且提示仅7%~25%的此类事件向他们作了汇报。而这种漏报现象可能在其他医源性伤害中也并不少见。2010年4月起,医院被强制要求向NPSA报告所有严重不良事件。而对医院的执行情况有必要进行稽核。
联合政府制定了两种可能相互矛盾的规定:废止NPSA,这会导致再次系统混乱,和"要求医院对医疗过错保持透明并且总将出现的问题告知患者"4,5。国家卫生署正在征询如何和向谁施加这些要求的意见。医疗事故保险公司、英国医学总会和各皇家学院反对法律制裁,他们认为这已经发生(但无证据),或者这样可能会助长包庇行为。NPSA和国民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尚未对此进行评论。
保险公司担心支出增加,虽然已有证据表明它们的支出正在减少。医生们发现很难承认医疗过错并且冒着受到法律制裁和逼迫国民医疗服务管理者在信誉风险和患者安全之间作出权衡的风险。这种合理的顾虑应通过加强管理要求来缓解。
作为一名医生(难免会出错)和患者(可能因这些过错丧命),我清楚大多患者可以原谅医生承认了的医疗过错,但会因医生不诚实而愤怒不已。现行医疗体系默认掩盖事实。另外更好的方法是,要求管理人员将住院患者严重医疗事故的报告复制传给政策制造者,从而保护患者和医生,提高医疗实践。
利益竞争(Competing interests): FWA在接受择期手术时发生腹腔镜导致的穿孔,并且直到术后7天才做处理,这导致次全切除性腹腔造口、心脏骤停和6个月的康复。FWA是英国卫生署特别工作小组的一名无偿工作成员。
(本篇参考文献从略,本编辑部承索提供)
BMJ 2011; 342:d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