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政策文本的量化研究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23,39(6) : 404-410. DOI: 10.3760/cma.j.cn111325-20221028-00914
摘要
目的

分析2003年至2021年我国国家层面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政策的演变,探讨不同阶段政策工具使用特点和规律,为政策优化提供参考。

方法

以"医疗""监管"和"卫生""监管"为关键词,在国务院政策文件库中检索2003年至2021年中央政府层面发布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相关政策文件。基于"制定主体-执行主体-政策工具"分析框架,采用内容分析、社会网络分析和政策工具分析方法分析政策文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

结果

共纳入236份政策文件。根据时间进展来看,2003年至2008年,共发文27份,制定主体以国务院为主(77.78%,21/27),主要的执行主体为政府(100.00%,27/27),使用政策工具191种,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政策工具的构成比分别为21.46%(41/191)、30.37%(58/191)和48.17%(92/191)。2009年至2017年,共发文48份,制定主体仍以国务院为主(93.75%,45/48),执行主体仍以政府为主(100.00%,48/48),但机构(25.00%,12/48),行业组织(43.75%,21/48)和社会(37.50%,18/48)的占比有所提高,使用政策工具500种,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政策工具的构成比分别为17.40%(87/500)、32.00%(160/500)和50.60%(253/500)。2018年至2021年,共发文161份,制定主体以多部门为主(38.51%,62/161),国务院的发文占比降至22.36%(36/161),157份(97.52%)的执行主体为政府,使用政策工具1 140种,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政策工具占比分别为18.42%(210/1 140)、34.74%(396/1 140)和46.84%(534/1 140)。

结论

2003年至2021年,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领域政策的发文数量呈上升趋势,制定主体和执行主体呈现多样化,但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的使用存在不均衡问题。

引用本文: 薛冬羽, 刘雨晴, 李跃平, 等.  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政策文本的量化研究 [J] .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23, 39(6) : 404-410. DOI: 10.3760/cma.j.cn111325-20221028-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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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1]。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是监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医疗卫生行业及其组成部分的行为及其结果进行引导、干预和限制的过程[2]。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关键在于"综合",是监管体系、监管主体、监管客体、监管内容以及监管手段的综合[3,4,5]。本研究对2003年至2021年我国中央政府层面发布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政策进行量化分析,以期为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政策优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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