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共生视角下总额预付制对非紧密型医共体就医流向和基金分配的影响分析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23,39(11) : 804-809. DOI: 10.3760/cma.j.cn111325-20230515-00392
摘要
目的

基于共生理论探究总额预付制对非紧密型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就医流向和基金分配的影响,为相关部门制定医共体政策提供参考。

方法

从某市卫生健康信息系统收集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某非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的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和医保基金使用等数据。采用共生理论分析非紧密型医共体共生系统,采用描述性分析和间断时间序列分段回归模型分析2008年4月实施总额预付制以来,该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的就医流向和基金分配相关指标变化情况。

结果

非紧密型医共体共生系统形成了组织上的连续共生模式和行为上的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从就医流向来看,2017—2019年,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门急诊人次均呈上升趋势,出院人次变化不大;牵头医院下转患者人次从2017年的32人次增至2019年的87人次。间断时间序列分段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显示,总额预付制度实施后,牵头医院门急诊人次占比下降(β3=-0.43,P<0.05),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呈上升趋势(β3=0.02,P<0.05)。从基金分配来看,牵头医院医保基金占比从2017年的45.98%增至2019年的46.51%,基层医保基金占比从23.44%降至18.06%;基层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比值从72.62%降至60.79%。

结论

总额预付制度下,某非紧密型医共体内患者门急诊就医格局得以优化,但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基金分配有待均衡。建议持续发挥按人头总额预付的正向激励效应,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引用本文: 张雨孟, 林坤河, 钟正东, 等.  共生视角下总额预付制对非紧密型医共体就医流向和基金分配的影响分析 [J] .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23, 39(11) : 804-809. DOI: 10.3760/cma.j.cn111325-20230515-0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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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发布的《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1]。总额预付指医保部门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数量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确定年度拨付医保金额,具有控制医疗成本、促进合理就医和减轻患者负担等优点[2]。现阶段,我国多数地区医保部门对医共体实施总额预付制度[3]。由于紧密型医共体的建设要求较高,我国医共体建设仍以松散型为主,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和责任共同体[4,5]。目前,国内相关研究主要关注医共体改革的经验介绍和问题分析[6,7,8],缺少对非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总额预付效果方面的研究[9]。D市为H省下设的县级市,是全国医共体建设试点城市[10]。本研究基于共生理论,以D市某非紧密型医共体为例,分析实施总额预付下该医共体内部就医流向和基金分配情况,以期为完善我国医共体政策,促进医共体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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