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
民国时期法定传染病病种考析
中华医史杂志, 2007,37(04) : 215-217. DOI: 10.3760/cma.j.issn.0255-7053.2007.04.006
摘要

目前学界关于民国时期法定传染病的种类有不同的说法,最常见有9种说、10种说、11种说与13种说,各种说法不仅在传染病病种上有差异,而且在颁行的时间上差异也较大.民国时期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在1916年定为8种,即霍乱、痢疾、伤寒、天花、白喉、猩红热、鼠疫、斑疹伤寒;1928年定为9种,即新增"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944年定为10种,即新增"回归热",此后再无变动.指定传染病先是回归热和疟疾,当"回归热"升为法定传染病后,指定传染病为疟疾和黑热病.法定传染病和指定传染的确立,表明民国政府已介入传染病的管理。

引用本文: 张泰山. 民国时期法定传染病病种考析 [J] . 中华医史杂志,2007,37( 04 ): 215-217. DOI: 10.3760/cma.j.issn.0255-7053.2007.04.006
参考文献导出:   Endnote    NoteExpress    RefWorks    NoteFirst    医学文献王
扫  描  看  全  文

正文
作者信息
基金 0  关键词  0
English Abstract
评论
阅读 0  评论  0
相关资源
引用 | 论文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