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与共识
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2014版)
中华消化外科杂志, 2015,14(1) : 1-5. DOI: 10.3760/cma.j.issn.1673-9752.2015.01.001
摘要

2007年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发表的《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对我国急性胰腺炎(AP)的规范化诊断与治疗及临床疗效的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AP的研究取得了巨大进展,并对其诊断与治疗产生了影响。为此有必要对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指南更名为《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2014版)》。AP的诊断依据包括临床特征、血清胰酶浓度及CT检查表现。改良的CT严重指数评分(MCTSI)常用于AP的炎症反应及坏死程度的判断。病理分型有间质水肿型胰腺炎和坏死型胰腺炎。AP依据严重程度分为轻症急性胰腺炎(MAP)、中重症急性胰腺炎(MSAP)和重症急性胰腺炎(SAP)。MSAP与SAP的主要区别在于器官衰竭持续时间不同,MSAP为短暂性(≤48 h),SAP为持续性(>48 h)。器官衰竭采用改良的Marshall评分来判断。病程分为3期。早期(急性期)为发病至2周,此期以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和器官衰竭为主要表现,此期构成第1个死亡高峰。中期(演进期)为发病2周至4周,以胰周液体积聚或坏死性液体积聚为主要表现。后期(感染期)为发病4周以后,可发生胰腺及胰周坏死组织合并感染,此期构成MSAP和SAP患者的第2个死亡高峰。局部并发症分为急性胰周液体积聚(APFC)、急性坏死物积聚(ANC)、包裹性坏死(WON)及胰腺假性囊肿。病因治疗主要是胆道疾病的处理。MAP患者病情稳定后即可行胆囊切除术或胆道探查术,MSAP和SAP患者应在后期或行坏死组织清除时一并处理。早期非手术治疗重点是液体复苏及器官功能保护。MSAP和SAP患者肠道功能恢复后即行肠内营养支持治疗。对于部分易感人群选择性使用抗生素治疗。ACS的处理措施包括胃肠道减压及导泻、镇痛镇静、使用肌松剂及床边血滤减轻组织水肿,B超或CT引导下腹腔内与腹膜后引流减轻腹腔压力。外科治疗的指征主要是胰腺局部并发症继发感染或产生压迫症状。无菌性坏死积液无症状者无需手术治疗。手术治疗应遵循延期原则。感染性坏死可先行针对性抗生素治疗及B超或CT引导下经皮穿刺引流(PCD)。胰腺感染性坏死的手术方式可分为PCD、内镜、微创手术(主要包括小切口手术、视频辅助手术)及开放手术(包括经腹或经腹膜后途径的胰腺坏死组织清除并置管引流)。胰腺感染性坏死病情复杂多样,各种手术方式可遵循个体化原则单独或联合应用。

引用本文: 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 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2014版) [J] . 中华消化外科杂志, 2015, 14(1) : 1-5. DOI: 10.3760/cma.j.issn.1673-9752.2015.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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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于2000年制订了我国《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草案》,在2004年召开的第十届全国胰腺外科学术研讨会上,重点讨论了该草案的增补和修订内容,2006年更名为《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同年11月经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全体委员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于2007年发布[1]。自该指南发布以来,急性胰腺炎(acute pancreatitis,AP)的规范化诊断与治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年来,AP严重度分级方法、局部相关并发症定义、外科干预时机和方式等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为此,有必要对《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进行增补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AP诊断与治疗过程[2]。修订后的指南更名为《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2014版)》,且依照新的AP分类标准,主要讨论中重症和重症急性胰腺炎的临床特点和治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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