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医改落实分级诊疗和全科医生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全体人群提供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目标是满足人民健康需求,让人民有充分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莲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的支持下,自2016年起对辖区内居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自开展签约服务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向更深层次推进,以及当前一些客观存在的现状和配套政策不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作者针对本单位及当前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立足现状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并提出了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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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责任制是以全科医生为载体,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全面健康管理为目标,通过契约式服务形式,为家庭及其每个成员提供连续、安全、有效、适宜的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服务模式,被世界卫生组织称为“最经济、最适宜”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模式[1]。2016年,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明确指出:“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2]莲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15年起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提供签约服务,在各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签约服务已顺利开展2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一些问题,本文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态化管理后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探讨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