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弱视是影响儿童视力发育的常见眼病。在视觉发育期经过系统治疗,大部分患者视力可以显著提升,达到正常视力水平,即符合临床康复标准。研究表明临床视力康复的弱视治愈患者视觉功能,如对比敏感度、调节、立体视觉、电生理检查、微眼动等多方面仍然与正常人存在差异。本文对视力恢复的临床康复弱视眼功能研究状况进行综述,以便更好地对弱视进行诊断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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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是影响儿童单眼或双眼视力发育的常见眼病,其发病率为2%~4%[1]。弱视定义为在视觉发育期,由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2]。绝大多数弱视儿童在视觉发育可塑期内经过系统治疗,视力可以提高到同龄儿童正常视力发育水准。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弱视斜视防治学组(1996年)对弱视治疗疗效的评价标准为:视力退步、不变或提高仅l行为无效;视力提高2行或2行以上为进步;矫正视力提高至0.9或以上为基本治愈;经3年随访,视力仍保持正常为痊愈[3]。弱视的康复是视觉功能整体恢复的过程,视力恢复是主要的临床评价指标。以视力作为评估标准,具有简单、快捷的优点,但可能会受患儿年龄小、配合度差﹑情绪欠佳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同时中心视力也无法全面反映弱视患者的视觉功能。研究发现,虽然弱视眼视力恢复正常,但对比敏感度、运动觉感知、调节、立体视等视觉功能与健康眼之间都可能存在差异[4,5,6,7,8,9]。研究发现,弱视患者视皮层神经元减少及神经元同步化活动减少是弱视者视皮层功能损伤的主要机制。赵堪兴等[10]在解读新版眼科临床指南中明确提出弱视眼可能涉及眼部结构异常,对弱视的理解不应只关注视力以及弱视眼本身,关于对侧"健眼"也存在异常的现象将激发对弱视传统理解和传统观念的更新。全面评估临床"已治愈"弱视眼功能及形态对于更好地理解弱视的本质具有重要意义,就临床治愈弱视眼评价研究进展进行综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