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美国心脏学会(AHA)、美国儿科学会(AAP)和国际复苏联络委员会(ILCOR)在《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基础上,联合发布《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2021年6月,AHA与AAP根据《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联合发布《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笔者拟就《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主要内容及其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的不同点进行阐述,对《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的最新建议、复苏流程图变化进行解读,旨在为我国新生儿临床了解国际新生儿复苏最新进展、新建议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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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美国心脏学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HA),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AAP)和国际复苏联络委员会(International Liaison Committee on Resuscitation,ILCOR)在《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基础上,联合发布《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1,2,3,4,5]。《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中,着重强调良好的新生儿复苏效果包括3个关键组成部分[1,2,6]:①以健全的复苏科学为基础的新生儿复苏指南为依据;②对实施新生儿复苏的医护人员必须进行有效教育;③对具有新生儿复苏适应证的新生儿及时进行复苏。新生儿出生时监护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其由宫内环境胎儿到宫外环境新生儿的平稳过渡,以及建立和维持其心血管功能、稳定体温,促进母婴接触和母乳喂养[1,2]。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的共同点为,均强调以下6方面特别注意事项[2,3,7,8]。①正压通气是新生儿复苏的主要干预措施。②在脉搏血氧饱和度仪监测结果指导下,对有复苏指征新生儿进行合理给氧。③预防低体温(保暖)是新生儿复苏的重要内容;强调健康新生儿与母亲间皮肤接触护理的重要性,这有益于促进母婴亲情传递、母乳喂养及新生儿体温和血糖稳定。④及时、有效的复苏措施实施,对新生儿复苏结局至关重要。对新生儿复苏团队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是新生儿复苏的重要内容。新生儿复苏内容包括对具有新生儿复苏适应证患儿的复苏评估、准备、复苏前讨论和复苏后总结等。⑤推荐对足月儿和早产儿分娩后,延迟脐带结扎。⑥强调初步复苏和正压通气在新生儿复苏步骤中的优先性。对出生时羊水胎粪污染的有活力或无活力新生儿,建议不常规进行气管插管吸引胎粪。
新生儿复苏项目,是一项将新生儿复苏指南转化为实践的教育培训活动。2021年6月,AHA和AAP根据《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联合发布《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9]。笔者拟就《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主要内容及其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的不同点,《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的最新建议及其复苏流程图变化进行阐述,旨在为国内临床了解国际新生儿复苏最新进展、新建议提供参考。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较《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增加了"新生儿生命支持10条重要建议"[1,2],分别为:①对新生儿复苏人员需要进行单独和团队配合的教育培训,进行分娩前复苏评估和准备工作。②大多数刚出生新生儿不需要立即进行脐带结扎或复苏,可以在出生后与母亲进行皮肤接触时,进行评估和监测。③新生儿出生后需要生命支持时,促进肺扩张和通气是首要任务。④心率上升是新生儿有效通气和对复苏干预有反应的最重要指标。⑤在脉搏血氧饱和度仪监测结果指导下,对有复苏指征新生儿进行合理给氧,使血氧饱和度达到目标值。⑥如果对新生儿进行适当矫正通气步骤后(尽可能包括气管插管),新生儿心率仍然对通气的反应效果不佳,则需对其进行胸外按压。⑦使用心电图监护仪,监测新生儿对胸外按压和复苏药物的心率反应。⑧如果新生儿对胸外按压的反应效果不佳,给予肾上腺素可能是合理选择,最好通过静脉途径给药。⑨若新生儿有相关病史或失血症状,对肾上腺素治疗无反应时,则可能需要补充血容量。⑩若新生儿复苏的所有步骤恰当实施,对新生儿复苏持续达20 min,新生儿仍然无心率反应,则复苏团队应与新生儿家庭成员共同重新讨论新生儿复苏抢救目标。
在循证医学证据支持方面,《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较《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更为完善[1,2,3,4,5]。《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主要内容比较及其推荐级别(强度)[class (strength) of recommendation,COR]与证据水平(质量)[level (quality) of evidence,LOE],见表1。《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主要内容及其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的不同点,涉及新生儿复苏评估和准备、脐带管理、初步新生儿复苏、出生后的通气支持、胸外按压、药物、复苏后的监护、暂停或终止复苏、人力和制度因素等9方面内容(表1)[1,2,3,4,5,7,8,10,11]。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主要内容比较及新指南的COR与LOE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主要内容比较及新指南的COR与LOE
| 项目 |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 | 《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 | COR | LOE |
|---|---|---|---|---|
| 复苏评估和准备 | 无新增推荐项 | 新生儿分娩时,必须配备1位具有初步复苏和正压通气技能的医护人员 | 1 | B-NR |
| 无新增推荐项 | 新生儿分娩前,评估围生期胎儿危险因素,并组建合格的新生儿复苏团队 | 1 | B-NR | |
| 无新增推荐项 | 配备标准化新生儿复苏必需物品清单 | 1 | C-LD | |
| 预测有高危因素分娩时,在进行新生儿复苏前,新生儿复苏团队应进行相关事项讨论,明确可能采取的干预措施、各成员职责,并分配任务 | — | 1 | C-LD | |
| 脐带管理 | 对于出生时不需要复苏早产儿,延迟脐带钳夹>30 s是合理的 | 出生时不需要复苏的足月儿和早产儿,延迟脐带钳夹>30 s是合理的 | 2a | B-R |
| 对于出生时不需要复苏足月儿,延迟脐带钳夹>30 s可能是合理的 | — | 2b | C-LD | |
| 无新增推荐项 | 对于出生时需要复苏新生儿的脐带钳夹时间尚无足够证据予以推荐 | 2b | C-EO | |
| 对于胎龄<28周早产儿,不进行脐带挤压 | 对胎龄<29周早产儿,不常规进行脐带挤压 | 3a | B-R | |
| 体温管理 | 无新增推荐项 | 定期记录新生儿出生后的体温 | 1 | B-NR |
| 无新增推荐项 | 刚出生新生儿体温应为36.5~37.5 ℃ | 1 | C-EO | |
| 预防新生儿体温过低(<36 ℃) | — | 1 | B-NR | |
| 无新增推荐项 | 由于相关潜在风险,应预防新生儿体温过高(>38 ℃) | 2a | B-NR | |
| 对出生后不需要复苏新生儿进行母婴皮肤接触,可有效改善母乳喂养,维持新生儿体温和血糖稳定 | 对出生后不需要复苏新生儿进行母婴皮肤接触,或袋鼠妈妈护理模式是合理的 | 2a | B-R | |
| 在合适体温干预情况下,执行所有新生儿复苏步骤 | — | 2a | C-LD | |
| 无新增推荐项 | 辐射取暖器、塑料袋和包裹物(戴帽)、提高室温、加热加湿吸入气体等,可有效预防产房内早产儿体温过低 | 2a | B-R | |
| 热床垫可能有效预防早产儿体温过低 | — | 2b | B-R | |
| 无新增推荐项 | 组合保暖方法,预防胎龄<32周早产儿体温过低 | 2b | B-NR | |
| 无新增推荐项 | 资源缺乏时,将刚出生新生儿裹入食品级塑料袋,露出头、颈,可预防新生儿体温过低 | 2b | C-LD | |
| 呼吸道清理和触觉刺激 | 无新增推荐项 | 不推荐对新生儿常规进行口、鼻、咽或气管吸引 | 3a | C-LD |
| 对于出生后出现无效呼吸通气或呼吸暂停新生儿,触觉刺激是合理的 | — | 2a | B-NR | |
| 无新增推荐项 | 正压通气时,若新生儿有呼吸道阻塞,则需采取呼吸道清理措施 | 2a | C-EO | |
| 对羊水胎粪污染的无活力(表现为无呼吸或呼吸无力)新生儿,不建议常规采取喉镜下气管内吸引或非吸引操作 | 对羊水胎粪污染的无活力新生儿,不建议常规采取气管插管下气管内吸引或非吸引操作 | 3a | C-LD | |
| 对羊水胎粪污染的无活力新生儿,在接受正压通气并有呼吸道阻塞表现时,采取气管插管和吸引操作可能有益 | — | 2a | C-EO | |
| 心率评估 | 无新增推荐项 | 足月儿和早产儿复苏期间,使用3导联心电图检测,可能是快速、准确评估新生儿心率的合理方法 | 2b | C-LD |
| 在胸外按压期间,应该使用心电图仪快速、准确评估新生儿心率 | — | 1 | C-EO | |
| 正压通气 | 无新增推荐项 | 接受初步复苏新生儿,若仍有喘息或呼吸暂停,以及持续心动过缓(<100次/min),应立即进行正压通气 | 1 | B-NR |
| 压力 | 对于正压通气新生儿的吸气峰压为20~25 cmH2O,可使新生儿肺扩张及心率上升。对部分无自主呼吸足月儿,需采取更高吸气峰压 | 对接受复苏新生儿,实时监测充气压力。初始吸气峰压为20 cmH2O可能有效;对于部分无自主呼吸足月儿,吸气峰压可能需提高至30~40 cmH2O | 2a | C-LD |
| 呼气末正压 | 对于接受正压通气的新生儿,提供呼气末正压可能合理 | 对于接受正压通气的早产儿,呼气末正压建议维持为5 cmH2O | 2b | C-LD |
| 过高吸气峰压可能有害,应避免 | — | 3b | C-LD | |
| 正压通气频率和吸气时间 | 无新增推荐项 | 对复苏新生儿的正压通气频率应设定为40~60次/min | 2a | C-EO |
| 对于足月儿和早产儿,开始正压通气时,吸气时间≤1 s | — | 2a | C-LD | |
| 持续肺扩张 | 对早产儿常规采用持续肺扩张启动复苏,可能有潜在危害,应避免 | 对于刚出生处于过渡期新生儿,无足够证据支持对其常规采取>5 s的持续肺扩张 | 3b | B-R |
| 正压通气 | 对于有自主呼吸早产儿,但是出生后需要立即呼吸支持时,使用持续气道正压通气(而不是插管)是合理的 | 对于有自主呼吸早产儿,若出现呼吸窘迫,可能需要持续气道正压通气(而不是常规气管插管) | 2a | A |
| 给氧 | 无新增推荐项 | 对足月新生儿复苏,吸入空气(含氧量为21%)开始复苏是合理的 | 2a | B-R |
| 无新增推荐项 | 对于胎龄<35周早产儿的复苏,初始吸入氧含量为21%~30%,并根据脉搏血氧饱和度仪监测的动脉血氧饱和度,调节吸入氧含量 | 2b | C-LD | |
| 对于出生时接受呼吸支持足月儿和晚期早产儿,不应该给予100%氧气,可避免其死亡率升高 | 不建议采取吸入高含氧量(65%~100%)措施,对早产儿进行复苏 | 3b | B-R | |
| 胸外按压 | 无新增推荐项 | 对充足正压通气≥30 s后,心率<60次/min新生儿应进行胸外按压 | 2a | C-EO |
| 100%氧含量吸入在胸外按压期的益处尚不确定。但是胸外按压期采取较高的氧含量通气可能是合理的 | 当进行胸外按压时,新生儿吸入氧含量应为100%;若其心率恢复正常,应尽快停止对其给氧 | 2b | C-EO | |
| 胸外按压与正压通气的比例和技术 | 无新增推荐项 | 新生儿复苏中,胸外按压频率与正压通气设定的新生儿呼吸频率的比例为3∶1 | 2b | C-EO |
| 无新增推荐项 | 双拇指法是胸外按压首选方式 | 2b | C-LD | |
| 血管内通路建立 | 新生儿出生时复苏的血管通路给药,推荐脐静脉途径 | — | 1 | C-EO |
| 新生儿静脉通路不能实现时,开放骨髓内途径是合理的药物复苏选择 | — | 2b | C-EO | |
| 药物复苏 | 无新增推荐项 | 在合适新生儿胸外按压,充足正压通气60 s后,若心率<60次/min,则进行血管内肾上腺素(0.01~0.03 mg/kg)复苏 | 2b | C-LD |
| 无新增推荐项 | 血管通路建立前,可进行气管内较大剂量肾上腺素(0.05~0.10 mg/kg)复苏 | 2b | C-LD | |
| 无新增推荐项 | 进行气管内肾上腺素复苏后,若新生儿心率反应不足,则立即建立血管通路肾上腺素复苏(不考虑2次给予的间隔时间) | 2b | C-LD | |
| 无新增推荐项 | 新生儿心率持续<60次/min,每3~5 min肾上腺素重复给药(最好通过血管内注射途径) | 2b | C-LD | |
| 补充血容量 | 正压通气、胸外按压和肾上腺素等复苏后,新生儿心率持续<60次/min,若疑似血容量不足,则需要补充血容量 | 已知或怀疑新生儿存在失血,若心率对复苏措施无反应,则可以考虑补充血容量 | 2b | C-EO |
| 生理盐水或血液补充血容量的剂量为10~20 mL/kg | 对活动性出血新生儿采取生理盐水或血液扩容的推荐剂量为10 mL/kg(可能需要重复补充血容量) | 2b | C-EO | |
| 复苏后的监护 | 对于胎龄≥36周的窒息新生儿的低温治疗应该采取合适方案,可避免进展为缺血缺氧性脑病 | — | 1 | A |
| 新生儿经历长时间正压通气或高级复苏,应该转入特定环境密切监护 | — | 1 | C-EO | |
| 新生儿经历高级复苏后,应尽快检测血糖,根据血糖结果对症治疗 | — | 1 | C-LD | |
| 新生儿复苏后体温过低(<36 ℃),应采取快速(0.5 ℃/h)或慢速(<0.5 ℃/h)复温措施 | — | 2b | C-LD | |
| 暂停和终止复苏 | 新生儿复苏期内,不启动复苏和复苏后停止生命维持治疗,在伦理上认为二者意义相同 | — | 1 | C-EO |
| 所有复苏步骤均恰当实施后,新生儿的心率仍然无反应,则应该征得患儿监护人知情同意,讨论终止复苏(此救治目标转换的合理时间为出生后约20 min) | 对新生儿复苏10 min后,心率仍然无反应,终止复苏可能是合理的。但是,此决定必须符合医学伦理,并且获得新生儿监护人知情同意后,进行个性化考虑 | 1 | C-LD | |
| 新生儿处于生存能力极限,或存在严重致命情况,经专家咨询、新生儿父母参与共同慎重决策后,不启动或有限实施复苏可能是合理的 | 为家庭提供咨询,参考相关医学证据进行终止复苏决定 | 2a | C-EO | |
| 参与新生儿复苏相关人员的培训频率 | 加强新生儿复苏的个人或团队培训,培训频率应≥1次/2年,以获得最新复苏知识、技能 | 培训应该是经常性的,培训频率应≥1次/2年 | 1 | C-LD |
| 无新增推荐项 | 对于新生儿复苏人员,进行复苏前讨论和复苏后总结,此方法举措是合适的 | 2b | C-LD |
注:"—"是指《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中无此项内容。COR为推荐级别(强度),LOE为证据水平(质量)。COR中,1表示强(益处>>>风险);2a表示中等(益处>>风险);2b表示弱(益处≥风险);3a表示无益(益处=风险);3b表示有害(风险>益处)。LOE中,A表示高质量,来源于高质量随机对照试验结果,或对高质量随机对照试验结果进行的Meta分析;B-R表示中等质量,来源于随机对照试验结果;B-NR表示中等质量,来源于非随机试验结果;C-LD表示来源于实验设计或执行有局限性的研究结果;C-EO表示基于临床经验的专家意见共识。1 cmH2O=0.098 1 kPa
新生儿复苏成功的关键因素包括,评估围生期母儿高危因素、快速组建具有新生儿复苏技能的新生儿复苏团队。同时,对新生儿复苏的组织、管理应有序,可及时获取复苏用品,以及多学科团队的规范化合作和沟通。每例新生儿分娩时,必须至少有1位技术熟练、具有初步复苏和正压通气技能的医护人员在场,其职责为随时准备对分娩新生儿进行复苏[1,2,12]。对新生儿复苏的准备工作推荐使用标准化的新生儿复苏物品清单,并检查设备是否良好。高效的新生儿复苏团队应具备以下能力:对母儿高危因素可进行快速评估,能与监护人有效沟通,具有下达指令、检查设备和分配角色的较完善机制。
对于出生时不需要复苏的足月儿或晚期早产儿,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早进行母婴接触,并评估新生儿呼吸和活动情况。延迟脐带钳夹(脐带钳夹时间为新生儿娩出30 s后)是合理的。延迟脐带钳夹,对早产儿也有潜在优势。对于出生时需要复苏的新生儿,尚无足够证据推荐合适的脐带钳夹和断脐时间。对于出生胎龄<28周早产儿,应避免脐带挤压,该操作可导致新生儿脑损伤[13]。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关于初步新生儿复苏的推荐,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基本一致。在可能情况下,刚娩出的健康足月新生儿,应及时与母亲进行皮肤接触。新生儿出生后,擦干身体并直接贴身母亲放置,注意保暖和维持新生儿正常温度,持续评估其呼吸。出生时需要复苏的新生儿,尤其是出生胎龄<33周的早产儿和极低出生体重儿(<1 500 g),建议使用辐射保暖台和其他保暖辅助装置对其进行保暖,维持正常体温。对于出生后出现无效呼吸通气新生儿,可以给予触觉刺激,促进其呼吸。若发现液体阻塞新生儿呼吸道,或考虑呼吸道阻塞时,需对新生儿进行口、鼻液体吸引。在正压通气时,若接受复苏新生儿有呼吸道阻塞表现,也应考虑采取清理呼吸道措施。
相对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直接建议不推荐对羊水胎粪污染新生儿常规进行气管插管和气管内吸引胎粪,无论新生儿此时有无活力[1,2,3,5,7]。同时,专家意见指出,在新生儿接受正压通气并有呼吸道阻塞证据时,直接进行喉镜检查和气管内吸引操作,可能是合适的。此推荐主要基于文献系统回顾研究和荟萃分析结果提出[14],对此类新生儿立即进行喉镜下气管内吸引胎粪,并不能提高接受新生儿复苏患儿出院时生存率,其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征和缺氧缺血性脑病发生率与未立即进行喉镜下气管内吸引胎粪新生儿比较,差异亦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因此,《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强调,不推荐对接受复苏的羊水胎粪污染新生儿常规进行喉镜下气管内吸引或非吸引。
出生后新生儿心率,是评估其发生窒息和指导复苏操作的最重要临床体征。新生儿心率可用于评估其自主呼吸活动的有效性、新生儿复苏干预的必要性,以及新生儿对复苏干预的反应。对于接受胸外按压复苏的新生儿,准确、快速和连续评估心率非常重要。听诊仍然是产房内对新生儿心率初始评估的首选方法。然而,临床通过听诊或触诊评估新生儿心率可能不准确。脉搏血氧饱和度仪和心电监护仪监测,是对新生儿持续评估心率的重要辅助手段。对于复苏中的新生儿,脉搏血氧饱和度仪检测心率的速度较慢,并且在出生后的最初几分钟内检测结果可能不准确。若采取心电图评估新生儿心率,应与其他评估方法联合使用,如听诊、触诊和脉搏血氧饱和度检测等。《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推荐,在对新生儿进行胸外按压期间,应该使用心电图仪快速、准确评估新生儿心率[1,2]。
绝大多数新生儿在出生后30~60 s内即可产生自主呼吸,部分新生儿在擦干身体和接受触觉刺激后产生自主呼吸。新生儿出生后需要生命支持时,首要任务为促进肺扩张和通气。正压通气是对新生儿呼吸暂停(无呼吸)、喘息样呼吸或心动过缓的主要支持方案[1,2,15]。多数接受复苏新生儿对正压通气的效果较好。有效正压通气体现为患儿心率改善、呼吸建立或发出哭声。新生儿出生后60 s内出现呼吸暂停或喘息样呼吸,或经过初步复苏,包括触觉刺激后,仍然持续心动过缓(心率<100次/min),则应该及时进行正压通气(40~60次/min),但是应避免压力过高,达到新生儿肺扩张的吸气峰压通常为20~25 cmH2O(1 cmH2O=0.098 1 kPa),仅少数情况下,需要更高吸气峰压。
早产儿复苏使用T-组合复苏器可提高其存活率,并降低产房内插管和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发生率[16]。关于新生儿出生时使用T-组合复苏器,或自动充气式气囊启动正压通气,尚无相关设备优先推荐的足够证据支持[1,3,17]。早产儿出生后虽然有自主呼吸,但是经评估后,需要进行呼吸支持时,应该首先给予持续气道正压通气进行呼吸支持,而不是进行气管插管。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未更新新生儿复苏的胸外按压适应证,以及胸外按压与正压通气的比例配合。若对娩出新生儿充足正压通气30 s后,新生儿仍然为心率<60次/min,则应进行胸外按压。胸外按压与正压通气时新生儿呼吸频率的比例配合为3∶1,即正压通气维持新生儿呼吸频率为30次/min,而胸外按压频率为90次/min,使用双手拇指环抱胸廓进行胸外按压。胸外按压前,尽可能对有复苏适应证新生儿进行气管插管,从而改善其通气功能。在胸外按压期间使用较高含量的氧气可能是合理的,《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仍然推荐,对新生儿进行胸外按压时,正压通气的吸入氧含量为100%,但是100%氧含量在胸外按压期间的通气益处目前尚不确定。若新生儿自主循环恢复,则需逐步下调吸入氧含量,目标是使新生儿动脉血氧饱和度达到正常[1,2]。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比较,未更新新生儿复苏的肾上腺素适应证和剂量。如果对新生儿进行胸外按压,并且充足正压通气60 s后,新生儿心率仍<60次/min,则应给予肾上腺素,首选通过静脉途径给药,特别是通过脐静脉注射肾上腺素,可快速、有效输送药物。
关于通过静脉注射和气管导管内给予肾上腺素进行新生儿复苏的最佳剂量和疗效,相关证据尚匮乏[3,18]。《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推荐的新生儿复苏肾上腺素(浓度1∶10 000)静脉注射剂量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一致,为0.01~0.03 mg/kg。如果尚未获得脐静脉通路或正在建立血管通路时,可对进行复苏新生儿于气管内给予首剂肾上腺素0.05~0.10 mg/kg。如果采取上述处理后,新生儿仍持续心率<60次/min,则肾上腺素的静脉或骨髓给药间隔为每3~5 min重复上述剂量给药1次。如果对新生儿采取气管内肾上腺素给药后,其心率上升效果不明显,可在获得脐静脉通路后,立即采取脐静脉给药方案。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比较,未更新新生儿复苏扩容剂相关内容。根据新生儿病史和检查结果,怀疑新生儿失血,并且新生儿对复苏,如通气、胸外按压和(或)肾上腺素治疗反应不佳,持续心率<60次/min时,需要对其采取补充血容量措施,此时生理盐水(0.9% NaCl)是首选的晶体液扩容剂。当新生儿发生大出血时,首选未交叉配型的O型、Rh阴性血液,或交叉配型(如果立即可行)的合适血液为扩容剂,初始剂量为10 mL/kg,应在5~10 min内给予。如果新生儿对上述扩容剂反应效果差,可重复给予上述扩容剂补充血容量1次。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对复苏后新生儿监护要点一致[1,2,3]。新生儿经历长时间正压通气或复苏治疗(插管、胸外按压、用药等)后,可能发生多脏器功能损害。因此,对复苏后新生儿,尚需进一步密切监护和治疗,包括采取维持体温、血糖等生命体征和内环境稳定措施,以及可能需采取低温治疗缺氧缺血性脑病等措施。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对有复苏适应证新生儿启动、暂停或终止复苏的要点一致[1,2,3]。如果明确评估新生儿出生处于生存能力的极限,或存在严重致命情况,经专家咨询、新生儿父母参与共同慎重决策后,不启动或有限实施复苏,可能是合理的[2,3,5]。若对新生儿复苏10~20 min,其仍未恢复自主循环,可能显著增加新生儿死亡率,以及发生中、重度神经发育障碍风险,则可考虑暂停或终止对新生儿的复苏。如果新生儿复苏所有步骤恰当实施,对新生儿复苏达20 min,其仍无心率反应,则复苏团队应该与患儿监护人重新讨论新生儿复苏目标[1,2,3]。暂停或终止复苏,需根据新生儿生命体征进行个体化决策,相关考虑因素应包括:是否已经进行恰当复苏、能否进一步得到更好监护治疗(亚低温治疗)、分娩前情况、家庭意愿、社会和法律因素等。
如果参与新生儿复苏医护人员无新生儿复苏操作的重复实践,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可能仅停留于理论层面,具体实践操作能力可能减退。因此,《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推荐,对新生儿复苏医护人员应该进行更频繁的模拟培训,超过《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推荐的新生儿复苏医护人员应每2年接受1次模拟培训的频率,从而使新生儿复苏医护人员维持获得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提高对新生儿复苏的组织、管理能力的目的。
《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对新生儿复苏前讨论和复苏后总结的要点基本一致。分娩前,对围生期胎儿进行评估,对新生儿复苏前讨论的内容包括:明确复苏团队成员的角色、职责和任务,充分准备复苏所需物品,详细制定新生儿复苏计划和应急预案,与新生儿监护人进行有效沟通等[1,2,15],为实施复苏做好充分准备,降低复苏失败率,并且将新生儿伤害风险降到最低。新生儿复苏后,对完成的新生儿复苏过程进行讨论、总结,从而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促进反思性学习和提高新生儿复苏疗效。此举措有助于新生儿复苏团队总结新生儿复苏教育培训存在问题,从而提升新生儿复苏的临床效果。
《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9]与《新生儿复苏项目(7版)》[18],分别是根据《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与《2015新生儿复苏指南》制定的。《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培训教材自2021年6月开始发行,从2022年1月开始,国际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培训将采用该最新版教材[9]。与《新生儿复苏项目(7版)》相比,《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的最新建议,见表2。

与《新生儿复苏项目(7版)》相比,《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最新实施变化
与《新生儿复苏项目(7版)》相比,《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最新实施变化
| 复苏项目变化要点 | 《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 | 《新生儿复苏项目(7版)》 |
|---|---|---|
| 调整出生前的4个评估问题 | ①胎儿是否足月;②羊水是否清澈;③胎儿是否合并其他危险因素;④具体脐带管理方案 | ①胎儿是否足月;②羊水是否清澈;③是否为多胎;④胎儿是否合并其他危险因素 |
| 重新排列初步复苏步骤 | 新生儿保暖、擦干身体、刺激皮肤、摆正体位、清理呼吸道(必要时) | 新生儿保暖维持正常体温、摆正体位、清理呼吸道(必要时)、擦干身体、刺激皮肤 |
| 新生儿复苏流程中尽早使用心电监护仪 | 当使用替代呼吸道(插管或喉罩)时,为准确评估心率推荐对新生儿进行心电监护 | 胸外按压时,心电监护仪是评估新生儿心率的首选方法 |
| 肾上腺素脐静脉(或骨髓)给药途径的生理盐水冲洗量增加 | 使用3 mL生理盐水冲洗脐静脉(或骨髓)中的肾上腺素 | 采取0.5~1.0 mL生理盐水冲洗脐静脉(或骨髓)中肾上腺素 |
| 简化肾上腺素脐静脉(或骨髓),以及气管内给药剂量(原剂量范围不变)a | 通过脐静脉(或骨髓)首次推注肾上腺素的剂量为0.02 mg/kg(相当于0.2 mL/kg);肾上腺素气管内给药的推荐剂量为0.1 mg/kg(相当于1 mL/kg) | 肾上腺素脐静脉(或骨髓)剂量为0.01~0.03 mg/kg(相当于0.1~0.3 mL/kg);肾上腺素气管内剂量为0.05~0.10 mg/kg(相当于0.5~1.0 mL/kg) |
| 延长终止复苏抢救时限 | 新生儿复苏步骤均恰当实施后,确认新生儿仍然无心率,在出生20 min后,可考虑终止复苏(需根据新生儿个体差异进行决策) | 对新生儿复苏抢救10 min后,确认新生儿仍然无心率,终止复苏抢救是合理的(需结合新生儿实际情况,进行个体化决策) |
在新生儿复苏流程图样式和文字表达上,《新生儿复苏项目(8版)》中的复苏流程图[9],与2016年AAP制定的《新生儿复苏教程(7版)》中的复苏流程图[20]、《2020新生儿复苏指南》中的复苏流程图[1,2],以及我国现行《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16年北京修订)》和新生儿复苏教程中的复苏流程图[21,22],略有不同,如图形框的数量和形状、初步复苏的步骤等,但是流程图内容基本相同[1,2,3,9]。因此,根据《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16年北京修订)》和新生儿复苏教程[21,22],结合国内外本领域最新研究进展,制定新版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和教程,是国内临床面临的任务之一。
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