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规范
中国心脏移植供心获取与保护技术规范(2019版)
中华移植杂志(电子版), 2019,13(1) : 8-10. DOI: 10.3877/cma.j.issn.1674-3903.2019.01.002
摘要

合理选择供心、减少供心获取过程中的心肌损伤,是保证心脏移植手术成功和受者远期生存的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规范心脏移植供心获取与保护技术,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组织心脏移植专家,总结相关国内外最新进展,并结合国际指南和临床实践,针对心脏移植供心选择、供心获取和保护以及供心打包与转运,制订中国心脏移植供心获取与保护技术规范(2019版)。

引用本文: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 中国心脏移植供心获取与保护技术规范(2019版) [J/OL] . 中华移植杂志(电子版), 2019, 13(1) : 8-10. DOI: 10.3877/cma.j.issn.1674-3903.2019.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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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心选择
1.1 供者入选标准[1,2,3]

目前,经典的心脏移植供者选择标准包括:①年龄<50岁,经过谨慎评估部分边缘供者可<55岁;②心脏超声无心脏运动异常,左室射血分数>50%,瓣膜结构功能良好;③正性肌力药物使用量:多巴胺<20 μg·kg-1·min-1、肾上腺素<0.2 μg·kg-1·min-1、去甲肾上腺素<0.4 μg·kg-1·min-1;④供、受者体质量比例为0.75~1.50;⑤供心冷缺血时间<8 h,一般情况下心肌缺血时间<6 h;在年轻供者、心脏功能正常、未使用大剂量正性肌力药物支持等条件下,可考虑使用缺血时间>6 h的供心;⑥血清学检查排除HCV、HIV等感染。

鉴于供心来源稀缺,实际临床工作所采用的标准可在上述经典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供、受者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1)供者年龄[3,4,5,6]

①供者年龄<45岁,其供心在缺血时间延长、受者存在并发症以及术前血流动力学变化的情况下,也能耐受心脏移植手术;②供者年龄45~55岁,建议供心冷缺血时间≤6 h,受者无并发症且不存在可能因供心功能稍弱而导致严重并发症时,可以考虑使用;③供者年龄>55岁,不建议选用或仅用于挽救生命或边缘受者等特殊情况。

(2)感染[3,4,7]

感染供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考虑选用其供心:①供者为社区获得性感染,并且迅速死亡(96 h以内);②获取供心前血培养结果阴性;③供者接受针对病原微生物的特异性抗感染治疗且心功能正常;⑤供心在直视下检查未发现心内膜炎。如果这类供心用于移植,受者必须在术后首日即开始进行血培养监测,并且在术后一定时间内进行针对病原微生物的特异性抗感染治疗。

(3)供者心脏疾病[3,4,5]

①心功能正常的二叶主动脉瓣供心可以用于心脏移植,易于矫治的先天性心脏病经矫治后可用于心脏移植;②供心冠状动脉任何一支主干发生堵塞时不考虑使用,除非同时对受者进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③轻度左心室壁增厚(<14 mm)且心电图无明显左心室肥厚表现,可用于心脏移植。

(4)预期缺血时间[3,4,5]

由于其他危险因素的共同作用,供心缺血时间上限尚无明确界定。年轻、心功能较好且不需应用正性肌力药物的供者供心通常能耐受>6 h的缺血时间,高龄且需正性肌力药物支持的供者供心冷缺血时间须<4 h。

1.2 供者排除标准[3,7]

供者排除标准包括:①严重胸部外伤,可能或已经伤及心脏;②不能排除器质性心脏病导致的脑死亡;③顽固性室性心律失常;④心肺复苏并不是排除标准,但应注意评估心肌是否受损,长时间或者多次心肺复苏(获取心脏前1天心肺复苏时间>20 min)者应予排除;⑤有心脏停跳、心室颤动、长时间低血压或低血氧等心肌缺血病史;⑥严重左心室肥厚,左室壁>14 mm同时伴有左心室肥厚的心电图表现;⑦前、后负荷优化后仍需超大剂量正性肌力药物维持血压(多巴胺>20 μg·kg-1·min-1或肾上腺素>0.2 μg·kg-1·min-1);⑧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畸形;⑨经积极治疗仍有心功能不全;⑩肿瘤患者一般不作为供者,但局限于颅内的原发性脑肿瘤患者经筛选后可考虑使用。

1.3 供、受者匹配[1,2,3]

供、受者匹配包括体质量匹配和免疫相容性评估。免疫相容性评估包括ABO血型系统相容性、群体反应性抗体(panel reactive antibody,PRA)、淋巴细胞毒交叉配合试验(complement dependent cytotoxicity,CDC)和HLA分型评估。

(1)体质量匹配

供者体质量不应低于受者体质量的70%。男性供者体质量≥70 kg,可以匹配无肺动脉高压的高体质量受者。当供者为女性、受者为男性时,供者体质量不得低于受者体质量的80%。

(2)ABO血型系统相容性评估

ABO血型必须相同或相容是心脏移植的基本原则,临床上首选同血型供者,供心严重缺乏时,也可按输血原则酌情考虑(例如A型供心给AB型受者,O型供心给B型受者)。临床工作中,应反复核对供、受者血型。

(3)PRA评估

体液免疫致敏作用会导致受者血清中存在抗HLA抗体,即PRA。心脏移植前应对受者进行PRA检查,如PRA>10%,须行CDC。

(4)CDC评估

检测受者血清(存在抗HLA抗体)对供者血中淋巴细胞的反应性,一般认为CDC<10%为阴性。实际工作中,由于CDC需要从供者采集血样,并需数小时才能得到结果,因此如果受者近期检查PRA阴性,则发生超急性排斥反应或加速急性排斥反应的概率较小,可在术后行回顾性交叉配型。

(5)HLA分型评估

HLA配型可能影响受者排斥反应的发生率及远期预后。但由于供心保存时间有限及其稀缺性,一般心脏移植术前不常规进行HLA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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