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了解卫生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为改进实际工作提供借鉴。
2017年10月,通过对北京市29家卫生事业单位的3 548名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薪酬福利、职业发展和劳务纠纷现状。采用描述性统计学方法分析数据。
在所调查的29家卫生事业单位中,编制内用工占51.2%,劳务派遣用工占31.1%,其他用工形式占17.7%。劳务派遣人员整体学历层次较高,以大专和本科学历为主,占79.6%;其社会保障健全,产生劳务纠纷例数不多。
要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突出岗位管理,完善薪酬福利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并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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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也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等,是指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可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需求,双方依照相关法律签订派遣协议,并将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接受当前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1]。这是一种具有鲜明特点的用工模式,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增强了用人的灵活性。我国劳务派遣的发展起步较晚,是在外企进入中国市场之后产生的,并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劳动关系的变化而快速发展。21世纪以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以及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开放,劳务派遣蓬勃发展[2]。2008年《劳动合同法》[3]及2014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4]这两部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为企事业单位准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合法合规管理劳务派遣员工提供了法律保障[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