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析不同时机实施分娩镇痛对初产妇产程、分娩方式及新生儿结局的影响。
收集2016年1月—2018年12月在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住院分娩的足月、单胎、头位初产妇6 901例为研究对象,分为分娩镇痛组和对照组。其中,分娩镇痛组产妇3 687例,根据分娩镇痛时机的不同进一步分为分娩镇痛Ⅰ组(宫口<2 cm,648例)、Ⅱ组(宫口为2~<3 cm,1 670例)、Ⅲ组(宫口为3~<4 cm,803例)、Ⅳ组(宫口≥4 cm,566例);对照组产妇3 214例,未实施分娩镇痛。回顾性分析5组产妇的产程、分娩方式、新生儿评分的差异。
(1)产程:各分娩镇痛组的第一产程、第二产程、总产程时间均长于对照组(P<0.05);分娩镇痛组内,Ⅰ组的第一产程时间最长、第二产程时间最短,Ⅳ组的总产程时间最长。(2)分娩方式:分娩镇痛组的总中转剖宫产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分娩镇痛组内的Ⅰ、Ⅱ组的剖宫产率也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3)新生儿Apgar评分:分娩镇痛组Ⅰ、Ⅱ、Ⅲ、Ⅳ组及对照组新生儿的1分钟Apgar评分、5分钟Apgar评分分别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宫口扩张≥3 cm行分娩镇痛,虽稍延长总产程时间,但并未增加剖宫产率,也不影响母儿预后,为较适宜的无痛分娩时机,同时应结合产妇的个体情况,综合考虑利弊选择最佳的镇痛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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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痛是分娩过程中的自然生理反应,多年来人们把这种剧烈的疼痛视为不可避免的过程,但过度疼痛对母胎均可造成不良后果,并影响产后恢复。近几年,我国的剖宫产率虽然有所降低,但仍处于较高水平,社会因素的剖宫产术占比仍较高,部分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因不能耐受疼痛,或因对疼痛的恐惧及对分娩镇痛仍持怀疑态度而要求剖宫产术终止妊娠。伴随着“二孩”政策的调整,瘢痕子宫孕妇大多数还是以剖宫产术终止妊娠,因而带来的孕期、分娩期以及剖宫产术后的并发症相对增多。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展分娩镇痛的医院仍为少数,而且分娩镇痛对产程进展及分娩结局的影响尚存争议,也缺乏较大样本量的研究。国内外多项研究指出,使用硬膜外阻滞分娩镇痛产妇的产程时间较未使用者延长[1, 2, 3, 4, 5]。而Wang等[6]的荟萃分析显示,低浓度的局部麻醉药用于硬膜外阻滞分娩镇痛不会延长产程。李茗[7]、樊薇等[8]的研究均提示,硬膜外阻滞分娩镇痛可缩短产程。2017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ACOG)发表的产科镇痛和麻醉实践指南提出,在没有医疗禁忌证的情况下,产妇的要求就是分娩镇痛的医学指征,而宫口扩张程度不应作为其实施的指征[9]。为了推广分娩镇痛的诊疗工作,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操作技术,中国出台了相关政策,2018—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发挥试点医院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的年分娩量约8 000例,分娩镇痛实施率达80%,本研究回顾性分析不同时机实施硬膜外阻滞分娩镇痛对产妇产程、分娩方式及新生儿结局的影响,为推进无痛分娩的应用和普及提供临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