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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弱视防治专家共识(2021年)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 2021,36(11) : 10-10. DOI: 10.3760/cma.j.issn.1000-8039.2021.11.110
引用本文: 中国儿童弱视防治专家共识(2021年) [J] .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 2021, 36(11) : 10-10. DOI: 10.3760/cma.j.issn.1000-8039.202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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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是视觉发育期由于形觉剥夺和/或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所致,根据病因分为斜视性、屈光不正性、屈光参差性和形觉剥夺性弱视。弱视需要正确诊断、尽早干预。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继2011年制定弱视诊断相关共识后,再次组织我国相关领域专家,以国内外循证医学研究成果为基础,汇总与弱视治疗相关的专家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制定本共识,以期为眼科医师提供参考,规范我国临床弱视诊疗工作,共同提高我国弱视诊疗水平。

定义

在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未矫正的高度屈光不正、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为弱视;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根据儿童视力发育规律,年龄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弱视程度诊断标准(国际标准视力表)

1.轻中度弱视: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视力正常值下限,且≥0.2。

2.重度弱视:最佳矫正视力<0.2。

治疗

弱视一旦确诊,应立即治疗。弱视的治疗原则包括3个方面:(1)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2)矫正屈光不正。(3)单眼弱视者遮盖非弱视眼;双眼弱视者,若双眼视力无差别、无眼位偏斜,则无需遮盖。弱视治愈后可能复发,治愈后仍需追踪观察2~3年。

(一)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

形觉剥夺性弱视是最严重的弱视类型,治疗困难,预后差。对于危及视觉发育的先天性白内障,应尽早行白内障摘除手术并进行光学矫正,以获得相对较好的预后。在患儿全身麻醉条件允许情况下,可考虑单眼致密性先天性白内障在出生后6周内、双眼致密性先天性白内障在出生后10周行白内障摘除手术,并于术后进行光学矫正,预后较好。双眼先天性白内障摘除手术间隔时间应尽量不超过1周。导致形觉剥夺性弱视的重度上睑下垂须尽早手术治疗。

(二)矫正屈光不正

规范进行视网膜检影验光和准确矫正屈光不正是弱视治疗的基础。

伴发内斜视者:首次配镜应充分矫正远视性屈光不正;配镜后须定期复查视力;根据年龄每半年至1年重新给予睫状肌麻痹后检影验光1次。调节性内斜视在维持眼位正、视力好的情况下,酌情降低球镜度数,保留一定的生理性远视。近视性屈光不正根据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结果或复验结果,按获得最佳矫正视力的较低度数进行矫正。

伴发外斜视者:远视性屈光不正按获得最佳矫正视力的较低度数进行矫正;3岁及以下尚不能配合视力检查的儿童,可依据检影验光的屈光度数减去生理性远视屈光度数。近视性屈光不正根据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结果或复验结果进行矫正

不伴斜视者:远视性屈光不正根据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结果酌情低矫配镜(低于实际验光结果配镜)。近视性屈光不正根据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结果或复验结果进行矫正。

散光根据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结果或复验结果进行矫正,原则上不增减度数。

幼儿可以适当缩短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的间隔时间。

预防

1.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更多人了解斜视和屈光参差是弱视的主要危险因素。使家长及托幼工作者认识弱视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意义,积极筛查弱视,以便早期发现弱视危险因素,实现早期干预。

2.定期为婴幼儿进行视力评估。0~6岁儿童应定期筛查和评估视力,并进行规范诊断和尽早治疗。对于具有弱视、斜视和屈光不正(主要指远视眼和散光眼)家族史的婴幼儿,更应及早进行检查。发现斜视或注视行为异常,应及时进行专科检查。

3.可采用选择观看法、Lea Symbols图形视力表或其他方法评估婴幼儿视力,作为诊断弱视的参考指标。若发现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正常视力,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应及时就诊。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中国儿童弱视防治专家共识(2021年) [J] .中华眼科杂志, 2021, 57(5) : 336-340. DOI: 10.3760/cma.j.cn112142-20210109-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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