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
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发生早期新生儿死亡相关因素的分析
中华传染病杂志, 2022,40(4) : 224-228. DOI: 10.3760/cma.j.cn311365-20210719-00257
摘要
目的

探讨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发生早期新生儿死亡情况和主要影响因素。

方法

纳入2014年1月至2020年12月浙江省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系统监测的梅毒产妇(妊娠≥28周分娩)。收集感染孕产妇人口学特征(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孕次、产次、不良妊娠史等)、孕产期保健记录、梅毒实验室检测结果、梅毒治疗方案、产时信息、分娩婴儿信息等。采用趋势χ2检验分析梅毒产妇早期新生儿死亡率变化趋势,皮尔逊相关分析梅毒产妇驱梅治疗与早期新生儿死亡的相关性,logistic回归分析早期新生儿死亡的危险因素。

结果

71例发生早期新生儿死亡的产妇中,年龄为21~34岁者49例(69.01%),中学文化程度者52例(73.24%),无固定职业39例(54.93%),孕次≥3次者39例(54.93%),经产妇48例(67.61%),死胎、死产、流产史8例(11.27%),妊娠晚期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apid plasma reagin circle card test,RPR)或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olulized red unheated serum test,TRUST)效价≥1∶4者49例(69.01%)。共计72例早期死亡新生儿,其中男40例,女32例,首位死亡原因是早产/低出生体质量(56例,77.78%)。2014年至2020年,浙江省妊娠合并梅毒产妇早期新生儿死亡率从10.37‰(24/2 314)下降至1.49‰(3/2 007),呈下降趋势(趋势χ2=20.05,P<0.001)。产妇驱梅治疗率与早期新生儿死亡率呈负相关(r=-0.895,P=0.006)。多因素分析显示,规范治疗降低早期新生儿死亡风险(Wald=24.845,P<0.001,比值比为0.181),产妇妊娠晚期RPR或TRUST效价≥1∶4(Wald=72.026,P<0.001,比值比为10.112)增加早期新生儿死亡风险。

结论

早产/低出生体质量是妊娠合并梅毒产妇早期新生儿死亡的首位原因。加强孕产妇驱梅治疗,尤其是规范治疗,有利于降低梅毒产妇发生早期新生儿死亡风险。

引用本文: 王虹, 林聃, 郑伟, 等.  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发生早期新生儿死亡相关因素的分析 [J] . 中华传染病杂志, 2022, 40(4) : 224-228. DOI: 10.3760/cma.j.cn311365-20210719-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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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WHO估计全球孕产妇梅毒螺旋体感染率为0.69%[1]。妊娠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增加了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质量、先天性梅毒等的发生风险,也容易导致胎/婴儿死亡[1,2,3]。2016年,全球梅毒暴露新生儿死亡61万例[1]。中国人口基数大,梅毒疫情存在地区差异,降低妊娠梅毒带来的母婴健康危害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全国预防梅毒母婴传播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华东地区梅毒产妇占全国比例超过40%,浙江省列第3位;13%的梅毒产妇发生不良妊娠结局,其中围产儿死亡发生率为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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