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策划:长期照护
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评估标准的研究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2023,29(2) : 165-169. DOI: 10.3760/cma.j.cn115682-20220516-02342
摘要
目的

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评估标准。

方法

通过文献研究、实地半结构式访谈等初步建立评估标准,通过德尔菲法对15名专家进行咨询,最终建立了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评估标准。

结果

2轮专家咨询问卷回收有效率均为100%,专家权威系数分别为0.91、0.92。确立了包括自理能力和疾病轻重程度2个一级指标,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感知觉与沟通、疾病轻重4个二级指标以及包含了卧位状态、认知功能、意识水平、患病情况等在内的39个三级指标的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评估标准。

结论

建立的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评估标准科学、可靠,可为我国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等级划分提供参考依据。

引用本文: 刘静, 陆小英, 郝建玲, 等.  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评估标准的研究 [J] .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2023, 29(2) : 165-169. DOI: 10.3760/cma.j.cn115682-20220516-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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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2020年底,人口调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已达2.64亿,占总人口的18.7%[1],其中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老年人超过4 000千万人。预计到203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问题也已经成为家庭和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2],如何保障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照护需求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建立完善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长期照护是在较长时间内为失去自理能力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及生活照料等服务[3]。制订老年护理与长期照护分级标准是实施长期照护服务的关键环节之一。然而,由于我国老年人及长期照护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照护资源整体不足、照护服务供需不匹配、照护质量低等问题,且老年人能力的评估多数集中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内容单一、碎片化,未与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挂钩。本研究在文献研究以及对老年人实地访谈的基础上,通过德尔菲法拟定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评估标准,以期为我国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等级划分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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