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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哮喘)的临床和基础研究众多,国内文献常常可见"重症哮喘"与"重度哮喘"的表述。笔者在"万方数据库"分别以"重症"+"哮喘"和"重度"+"哮喘"为题名搜索《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检索时间是2000年1月至2015年11月,发现"重症"+"哮喘"是8篇[1,2,3,4,5,6,7,8],"重度"+"哮喘"是7篇[9,10,11,12,13,14,15],若作为全文检索则数量更多。比如孙永昌教授既有"重症哮喘"[4,5]也有"重度哮喘"[9,10,12,15]的表述,刘国梁教授也是如此[6,7,13]。阅读大量的"重症哮喘"和"重度哮喘"相关文献也发现,目前并无学者严格将两者区分,似乎差别不大。
国外文献中的"severe asthma"对应我国国内的"重症哮喘"和"重度哮喘"的翻译。"severe asthma"最早出现在2003年的文献,并定义为:在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或者口服激素后仍具有典型的哮喘症状,可逆性FEV1变化或气道高反应性以及过去1年出现≥1次的急性加重[16]。2010年WHO将"severe asthma"定义为:在当前的临床控制水平下仍存在未控制的哮喘,并能导致频发严重急性加重(或死亡)的风险增加,也能导致药物不良反应和(或)慢性发病(包括肺功能受损或降低儿童的肺发育)的风险增加[17]。我国曾先后制定了"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18]、"难治性哮喘诊断与处理专家共识"[19]以及"中国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基层版)"[20],其中均无"重症哮喘"的表述。2014年ERS和ATS联合发布了纲领性文件"International ERS/ATS guidelines on definition, evaluation and treatment of severe asthma"[21],2014年及2015年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对该指南做了引用和解读[22,23]。
对于"severe asthma"的准确翻译,基于2015年GINA的内容,可以大致区分为3种情况[23]:(1)基于治疗级别的哮喘严重性评估:见表1。(2)基于哮喘急性发作程度:根据哮喘急性发作的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度(mild)、中度(moderate)、重度(severe)和危及生命(life threatening)发作。(3)其余文内:并非特指上述基于治疗级别的哮喘严重性和(或)急性发作程度,而是哮喘病情严重的统称或泛指,此时翻译为"重症哮喘"较合适。

基于治疗级别的哮喘严重性评估
基于治疗级别的哮喘严重性评估
| 临床实践中(规律控制治疗数月后评估) | 流行病学研究和临床试验中(基于当前的治疗来描述哮喘的严重性) | ||
|---|---|---|---|
| 治疗级别 | 哮喘严重性 | 治疗级别 | 哮喘严重性 |
| 1~2级 | 轻度哮喘(mild asthma) | 2级 | 轻度哮喘(mild asthma) |
| 3级 | 中度哮喘(moderate asthma) | 3~4级 | 中度哮喘(moderate asthma) |
| 4~5级 | 重度哮喘(severe asthma) | 4~5级 | 中-重度哮喘(moderate-to-severe asthma) |
综上可知,"重度哮喘"是特指,特指基于治疗级别的哮喘严重性或急性发作程度;"重症哮喘"是泛指,泛指哮喘病情综合评估后的定义,即涵盖所有类型的"重度哮喘"。标题中的"severe asthma"一般应译为"重症哮喘",因为此时一般并非特指,而文中的"severe asthma"则需要结合上下语境来理解翻译。另外,这样解释也与新华字典一致,即"重度哮喘"中的"度"是指事物所达到的境界、程度,而"重症哮喘"中的"症"则是指病症。
前述2014年ERS/ATS联合发布的指南中[21],标题的"severe asthma"应该是泛指,因为并非特指基于治疗级别的哮喘严重性或急性发作程度,此时译为"重症哮喘"较合适。如果用"重症哮喘"来翻译本文则比较好理解,例如其诊断的第2个要点译为"把重症哮喘从相对较轻的哮喘中鉴别出来",而译为"把重度哮喘从相对较轻的哮喘中鉴别出来"则不通顺,因为并非特指;第3个要点译为"确定重症哮喘是否得到控制",因为此处也并非"重度哮喘"所特指的治疗前后哮喘的严重性或哮喘急性发作程度。2015年张永明等[24]的研究中,其文内文字表述"重症哮喘诊断标准"的参考文献也是上述ERS/ATS指南[21]。再看前文引用的国外文献[16,17],根据非特指的特征,结合其对"severe asthma"的定义,翻译为"重症哮喘"也较通顺。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severe asthma",根据2015年GINA的内容,如果特指哮喘治疗前或长期治疗时的病情严重程度,可称为"哮喘(轻度/中度/重度)";若特指哮喘急性发作的严重程度,可称为"哮喘(轻度/中度/重度/危重)急性发作"[23];而泛指(尤其是在标题中),此时统称为"重症哮喘"较合适,这也符合2010年WHO的定义[17]。医学词汇应该尽可能规范、统一和避免歧义,但囿于学识,上述看法不一定正确,希望得到有关专家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