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是育龄期和怀孕妇女最常见的内分泌疾病之一。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可增加多种妊娠并发症、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率,对胎儿及新生儿亦产生不良影响,如死胎、胎盘早剥、胎儿畸形、宫内发育迟缓及早产儿、低出生体质量儿、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加,少数还可引起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异常,重者可造成神经、心理、体格、智力发育异常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建议育龄期高危妇女孕前、孕期加强甲状腺功能监测,及早规范治疗,以降低对子代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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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内甲状腺激素(TH)主要包括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腺原氨酸(T3)。TH对维持机体正常代谢、生长发育、组织分化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对多器官和系统功能有影响。孕妇妊娠期间由于胎盘分泌大量性激素,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系统处于特殊的应激状态,引起甲状腺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包括孕早期促甲状腺激素(TSH)降低、TH水平及甲状腺免疫微环境改变等,这些复杂变化对母婴健康亦会产生不良影响。在美国,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GHT)发病率为2.0%~2.5%[1],是导致新生儿多种并发症的主要原因之一。GHT一直是近10年来内分泌学界和围生医学界讨论的热点领域,但目前我国针对GHT孕妇对子代影响的研究较少,尤其缺乏前瞻性、大样本、长期随访的临床研究,现就此对国内外相关最新研究进展进行综述。
TH可促进神经干细胞分化、调节神经迁移基因的表达,对胎儿大脑和体格发育至关重要。胎儿甲状腺在孕10周时可自行分泌少量TH,孕11~12周发育成熟,在孕晚期胎儿的甲状腺结合球蛋白(TBG)和TSH水平能达到甚至高于成人水平,总T4(TT4)和游离T4(FT4)在孕36周时可达成人水平,但总T3(TT3)和游离T3(FT3)一直低于成人水平[2]。在胎儿甲状腺功能完全建立之前(即孕20周以前),胎儿脑组织结构发育所需TH完全依赖于母体提供,如此期母体自身TH合成和分泌不足,则会对胎儿神经系统发育造成不可逆损伤。
由于甲状腺功能减退(简称甲减)妇女受孕率低,即使怀孕,发生死胎的风险也较高,而且早产、胎盘早剥、胎儿窘迫、胎儿生长发育受限、胎儿畸形、胎儿神经系统发育不良的概率也增高。孙翀[3]研究发现即使甲状腺减低的孕妇FT4正常,其胎儿组织对于FT4利用的程度也会下降,造成胎儿体液中FT4的水平与脑发育需要利用T4的水平不足,进而影响胎儿脑组织的发育。
新生儿出生后30 min,TSH水平达到高峰(60~70 μU/L),出生后48 h回落至最初水平,这种突然的TSH升高与胎儿出生时受寒冷、应激等环境因素刺激有关。TSH的升高可促使胎儿甲状腺合成T3和T4,因而,新生儿在出生1周内,血清T4水平可达最高峰,而T3水平在出生后28 d内将持续升高[4],这种变化与TSH急剧增加有关,同时还与T4经脱碘酶向T3转化增加有关[5]。
GHT可引起新生儿先天性甲减和高TSH血症。约80%甲减妇女甲状腺自身抗体(TPOAb、TSBAb)阳性,这些抗体通过胎盘或乳汁可引起新生儿甲低或暂时性高TSH血症。然而,对于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妇女孕早期也可能出现轻度甲减,特别对于经外源性促性腺激素治疗后的妇女,孕期应严密监测甲状腺功能,及时调整治疗,降低对子代的影响[6,7]。
先天性甲低是小儿常见内分泌疾病,可防可治,但因出生后症状较轻,仅表现为纳呆、腹胀、便秘或生理性黄疸延长,这种现象很容易被忽视,致使其身体、智力发育永久障碍。及时有效的左旋甲状腺素(L-T4)替代治疗,可有效补充患儿自身TH的不足,满足患儿生长发育的需要。然而,L-T4初始剂量的选择是决定先天性甲低预后的重要因素之一。以单位体质量计算,L-T4每日需要量为10 μg/kg,新生儿确诊先天性甲减时,起始剂量应为每日10~15 μg/kg,并在1~2周使患儿血清T4恢复到正常水平。有研究发现,当首次剂量给予每日12~17 μg/kg时,虽有利于纠正TSH水平及后期智力发育,但对患儿骨龄、身高发育等无明显影响,且注意力不集中和行为异常等问题也大量出现[8,9]。因此,应根据患儿临床表现及T3、T4、TSH水平变化随时调整L-T4用量。
高TSH血症是指血TSH水平增高,而FT4水平在正常范围的状态。对于暂时性高TSH血症患儿,约98%于出生后4~12周TSH恢复正常,不需要治疗;对于进行性TSH增高患儿,影像学检查提示甲状腺发育不良者,应早期及时治疗;对于单纯TSH升高、T4正常、甲状腺影像学检查正常的患儿,应更多地强调随访和进一步明确诊断。
需特别注意的是,部分患儿出生后3 d初筛TSH结果正常,但15 d后复查时发现TSH升高,尤其对于出生体质量低于1 500 g或胎龄<32周的早产儿,其初筛阳性的患儿仅占1/3[10],主要原因为大多数早产儿存在延迟性TSH水平升高,该现象多发生在早产儿出生后2~6周,这也是漏筛的主要原因。因此,对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的孕妇,特别是自身抗甲状腺抗体阳性的孕妇,其所产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周时返院复查甲状腺功能,避免漏诊。
目前国内外争议较大。国外一项大型研究纳入223 512例孕妇,其中先天性甲减发生率为1.4%,医源性甲减(因手术或其他治疗所致的甲减)发生率为0.1%,结果显示,甲减孕妇所产巨大儿(出生体质量>4 000 g)发生率较高[11],考虑与孕妇妊娠期合并糖尿病导致所产大于胎龄(LGA)儿有关。研究还发现,新生儿脓毒症、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湿肺、呼吸暂停、新生儿贫血的发病率也较正常组新生儿高1.3~1.4倍,且医源性甲减孕妇所产新生儿的发病率更高。多项研究也表明甲减孕妇会增加高出生体质量儿的风险[12,13]。但Hou等[14]研究却发现甲减孕妇所产新生儿早产和低出生体质量(出生体质量<2 500 g)的风险也很高,这可能与妊娠期合并多种并发症导致早产有关;也可能与甲减孕妇妊娠早期经胎盘转运至胎儿的TH减少,间接影响胎儿生长激素分泌,导致胎儿宫内生长发育受限有关。
顾颖等[15]研究发现,经左甲状腺素钠片治疗但甲状腺功能未得到控制的孕妇,其所产低出生体质量儿发生率显著高于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孕妇所产儿,经左甲状腺素钠片治疗且甲状腺功能得到控制的孕妇,其所产低出生体质量儿发生率与甲状腺功能正常孕妇所产儿无明显差异,由此可见,妊娠期甲减的孕妇应用左甲状腺素钠片控制甲状腺功能可调整甲状腺激素水平,改善低出生体质量儿的发生率。
甲减孕妇对新生儿的影响不仅仅在于生长发育,更严重的会影响其智力和认知能力的发展。研究表明,未接受治疗的甲减孕妇其新生儿智商(IQ)值低于健康儿童的风险是正常孕妇所产新生儿的3倍[16]。而在孕晚期之前被纠正的甲减孕妇,这种认知的损伤是可以避免的[17]。Behrooz等[18]研究也发现经治疗后的甲减孕妇其子代的IQ水平和认知能力与正常孕妇所产新生儿无明显差别。但是有研究却发现产前筛查和孕期甲减治疗并没有改善子代3岁时的认知功能[16]。Roman等[19]研究表明,较严重、早期的甲减孕妇其子代患孤独症的风险增加。总体而言,甲减孕妇可影响子代神经和运动系统发育,但对远期智力和认知功能的影响尚无定论。
Samadi等[20]研究从影像学角度剖析了甲减孕妇所产患儿异常脑结构形态,颅脑磁共振显示大脑胼胝体膝部和体前部较小、体后部和压部较大;并发现胼胝体膝部大小与患儿执行能力呈正相关,而压部和整个体后部大小与言语理解能力呈负相关。这不仅为临床诊断提供了影像学依据,也为临床治疗提供了影像学指导。
妊娠期甲减对子代的不良影响不容忽视。虽然国际上对于妊娠期进行甲状腺功能筛查及治疗能否改善子代结局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多认为,对于高危孕龄期女性,孕前和孕期均应进行甲状腺功能筛查,并动态监测甲状腺功能变化情况。对于被确诊的甲减孕妇,应及时治疗,降低子代并发症的发生率。
对于甲减孕妇所产新生儿,除按我国"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版)"规定进行TSH值初筛外,国内外学者均强调复查甲状腺功能的重要性,这一点需引起重视。但复查甲状腺功能的最佳时机以及复查时TSH阈值的设定尚未明确,需要更多的随访观察研究进行论证,以降低漏诊率,提高患儿生存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