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性氟、砷中毒是由于机体在特定的地理条件下,长期暴露于高氟、高砷环境,通过饮水、空气或食物等途径,摄入过量氟、砷而引起的慢性全身性疾病[1]。青海省是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情况较严重的省份,病区分布广泛,患病人口较多。长期的现场调查结果显示,受病区水源、经费投入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的限制,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在改水降氟除砷措施实施中,大多数病区仅对居民生活饮用水或人畜饮水进行了水源改换,而农田灌溉仍使用氟、砷含量超标的水源,可能存在人群通过农作物(粮食、果蔬等)摄入氟、砷过量的风险。本调查通过对青海省重点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粮食、果蔬中氟、砷含量进行检测,了解病区居民粮食、果蔬等膳食中的氟、砷摄入量,为持续控制和消除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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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氟、砷中毒是由于机体在特定的地理条件下,长期暴露于高氟、高砷环境,通过饮水、空气或食物等途径,摄入过量氟、砷而引起的慢性全身性疾病[1]。青海省是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情况较严重的省份,病区分布广泛,患病人口较多。长期的现场调查结果显示,受病区水源、经费投入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的限制,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在改水降氟除砷措施实施中,大多数病区仅对居民生活饮用水或人畜饮水进行了水源改换,而农田灌溉仍使用氟、砷含量超标的水源,可能存在人群通过农作物(粮食、果蔬等)摄入氟、砷过量的风险。本调查通过对青海省重点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粮食、果蔬中氟、砷含量进行检测,了解病区居民粮食、果蔬等膳食中的氟、砷摄入量,为持续控制和消除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提供参考。
根据历史病区调查资料,在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复合病区中,选择贵德县河东乡太平村、保宁村、杨家村作为调查点;在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中,选择共和县龙羊镇克才村作为调查点。
根据调查点水源分布情况,采集居民家中饮用水和灌溉水;根据当地饮食习惯,采集种植的主粮,每份0.5 kg。在调查村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选择1户家庭,采集家中种植的全部果蔬。
粮食用高速万能粉碎机磨成粉末,过80目筛,待测。果蔬用洗涤剂洗净、自来水冲洗3 ~ 5遍、纯水冲洗3 ~ 5遍,自然晾干表面多余水分后,取可食部分用破壁机制成匀浆,移入聚乙烯瓶,保存于2 ~ 8 ℃冰箱待测。
水氟、砷测定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粮食、果蔬氟含量测定采用氟离子选择电极法标准加入作图法[2],砷含量测定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
水氟、砷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粮食、果蔬氟含量参照《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GB 4809-1984),砷含量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样品采集、保存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样品检测由通过国家质量控制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实验室承担完成,检测过程中采用国家标准物质和平行样进行质量控制。
数据统计采用Excel 2007软件。
共采集水样12份,水氟含量均值为1.46 mg/L,范围为0.19 ~ 4.91 mg/L;水砷含量均值为0.021 mg/L,范围为0.002 ~ 0.040 mg/L。其中,居民饮用水5份,水氟、砷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1.20 mg/L,≤0.01 mg/L);灌溉水7份,有5份水氟含量高于国家标准,水砷含量均高于国家标准。
共检测小麦样品6份,氟含量均值为0.27 mg/kg,砷含量均值为0.084 mg/kg,氟、砷含量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值或限量值(≤1.0 mg/kg、≤0.5 mg/kg);共检测蚕豆样品3份,氟含量均值为0.27 mg/kg,砷含量均值为0.099 mg/kg,氟、砷含量均低于国家规定限量值(≤1.0 mg/kg、≤0.5 mg/kg)。见表1。

青海省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粮食、果蔬中氟、砷含量检测结果(mg/kg)
青海省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粮食、果蔬中氟、砷含量检测结果(mg/kg)
| 样品名称 | 样品数 | 氟含量 | 砷含量 | ||
|---|---|---|---|---|---|
± s | 范围 | ± s | 范围 | ||
| 小麦 | 6 | 0.27 ± 0.01 | 0.25 ~ 0.29 | 0.084 ± 0.027 | 0.051 ~ 0.127 |
| 蚕豆 | 3 | 0.27 ± 0.05 | 0.23 ~ 0.34 | 0.099 ± 0.047 | 0.053 ~ 0.163 |
| 水果 | 8 | 0.22 ± 0.07 | 0.09 ~ 0.38 | 0.010 ± 0.008 | 0.002 ~ 0.023 |
| 蔬菜 | 58 | 0.31 ± 0.20 | 0.05 ~ 0.88 | 0.018 ± 0.012 | 0.001 ~ 0.108 |
共检测水果样品(苹果、梨)8份,氟含量均值为0.22 mg/kg,砷含量均值为0.010 mg/kg,氟、砷含量均低于国家规定限量值(≤0.5 mg/kg,≤0.5 mg/kg);共检测蔬菜样品(萝卜、西红柿、辣椒、菜瓜、南瓜等)58份,氟含量均值为0.31 mg/kg,砷含量均值为0.018 mg/kg,氟、砷含量均低于国家规定限量值(≤1.0 mg/kg、≤0.5 mg/kg)。见表1。
青海省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在其18个县的346个村流行,其中4个县的22个村存在高砷水源并有不同程度的砷中毒病情。由于青海省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大多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病区均分布于山区和贫困地区,交通不便且经济发展滞后。限于病区可利用水源少、改水难度大,病区改水工程多为直接从山泉用引水管道接入村中的小型工程,少有蓄水式大型供水工程,因此改水仅可满足人饮需要,无法满足农田灌溉需求,病区农田仍采用氟、砷含量超标的水源进行灌溉,存在农作物氟、砷超标的风险。
本次调查所选择的调查点为青海省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的典型病区[3,4],所采集的水样为当地居民生活饮用水及灌溉用河水、机井水;蔬菜均采自当地居民种植且用改水前水源灌溉的农田;小麦、蚕豆样品均为当地居民自产。水样检测结果显示,饮用水氟、砷含量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表明病区改水降氟除砷措施落实到位。灌溉用河水、机井水氟、砷含量仍严重超标,不宜饮用,要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加强病区群众预防氟、砷中毒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时刻提醒病区群众不饮用氟、砷超标水源。有报道称,蔬菜等对砷的富集能力较低[5],此次粮食、果蔬氟、砷含量检测结果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值或限量值,表明青海省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居民,通过粮食、果蔬暴露氟、砷的风险较低。
所有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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