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论著 •
流产未必都妊娠终止--对先兆流产传统定义的刍议
中国基层医药, 2003,10(10)
: 974-976. DOI: 10.3760/cma.j.issn.1008-6706.2003.10.006
摘要
目的探讨先兆流产发生率和预后.方法对国人随机进行孕期出血调查后给予回顾性分析.结果 607例孕次中,共有111例在孕期发生阴道流血,其发生率为18.3%.在出血的111例中,97例(93%)是发生在孕28周前,故此率亦可大致视为先兆流产率,即16.4%.有一小半先兆流产(四成)可以足月分娩(含少许早产),最后求出先兆流产中妊娠丢失率为57.0%,足月分娩率为43.0%,自然人群中的妊娠丢失率为10.1%.结论发生在孕28周内孕期出血率16.4%,可视为先兆流产发生率.孕期出血者仍有43%可以足月分娩,所以一遇出血即认为不宜继续妊娠的做法是过分行为,建议将流产定义"妊娠<28周而中止者"中"中止"改为"有终止症征者".
引用本文:
王岚,
谷祖善,
阿依古丽.
流产未必都妊娠终止--对先兆流产传统定义的刍议
[J]
. 中国基层医药, 2003, 10(10)
: 974-976. DOI: 10.3760/cma.j.issn.1008-6706.200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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