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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随着胃大部切除吻合技术的成熟,消化道溃疡疾病接受胃切除手术成为了流行的治疗方法,随之产生的是术后残胃病例的增多。1922年,美国梅奥医学院Balfour教授第一次归纳总结后提出,消化道溃疡术后导致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残胃发生癌变。自此以后,学者们开始关注一类新的疾病——残胃癌(gastric stump cancer,GSC)。最初,GSC专指消化道溃疡疾病胃切除术后5年以上残胃发生的癌变。由于消化道溃疡术后残胃出现癌变通常需要漫长的潜伏期,因此,对于残胃癌大规模的研究始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新英格兰杂志》、《外科年鉴》以及《柳叶刀》等权威杂志均曾大篇幅多角度阐述此类疾病的临床病理特点和预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随着治疗药物的更新,因消化道溃疡行胃切除手术的病例逐步减少;与此同时,以日韩为代表的胃癌高发国家开始建立全民内镜筛查体制,早期胃癌检出率持续增高;加上胃癌D2根治术的规范化普及,使得胃癌术后长期生存成为了普遍现象,并使得胃癌根治术后残胃再次发生新发癌成为了现实。因此,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日本胃癌学会将胃癌根治术后10年以上残胃发生的新发癌也纳入了GSC的范畴。自此以后,以日韩为代表的东亚国家发表了一系列胃癌术后GSC的临床病理特征和预后的相关研究。然而,与良性疾病术后残胃癌变不同,胃癌即使根治术后其残胃也可能发生新发癌或复发癌,两者单纯依靠时间间隔很难明确区分,故自1998年开始,日本胃癌学会基于本国胃癌诊治的现况,开始采用"残胃上的癌(carcinoma in the remnant stomach,CRS)"的概念,它将残胃上发生癌变的所有类型如新发癌、复发癌、残留癌、多灶癌等均包含其中,不再区分首次手术胃疾病性质、切除范围和重建方式,并且没有约束特定时间间隔,但要求所有病例均应明确标注初次手术病变性质、术后发生残胃癌时间间隔以及残胃癌病灶部位,以便今后病例总结分析。这一概念提出后,以中日韩为代表的东亚国家开始将其认同为广义的GSC,并在随后对其进行了越来越多的临床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