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发伤伤情复杂,救治难度大,各损伤部位的伤情可相互掩盖或表现延迟,损伤严重程度超过各部位的简单叠加。目前国外关于多发伤定义众多,并普遍将多发伤等同于严重损伤。国内的多发伤定义几经发展,仍存在争议,特别是对多发伤定义应基于简明损伤定级标准(AIS)的九部位还是损伤严重度评分(ISS)的六部位尚未形成共识。缺乏统一的解剖部位参考标准的多发伤定义会导致多发伤群体出现差异,给多发伤这一名称的使用带来困难。笔者通过阐述国内外多发伤定义的演进及使用现状,分析多发伤定义中存在的问题及争议,提出了多发伤定义的建议,进一步规范多发伤的诊断和治疗。
版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本刊文章,不得使用本刊的版式设计。
除非特别声明,本刊刊出的所有文章不代表中华医学会和本刊编委会的观点。
在全球范围内,创伤是导致45岁以内青壮年死亡的主要原因[1]。交通事故等高能量创伤往往累及伤者全身多个部位,导致多发伤。对于多发伤患者,其全身多部位损伤的复杂程度及严重程度可能超过各部位损伤的简单叠加,身体各损伤部位之间的相互影响可能导致伤情表现延迟或被掩盖,这些因素均可使多发伤的评估及治疗难度明显增加。近年来,虽然国内不同等级医院创伤救治已经逐步专业化,但是整体创伤救治水平距离发达国家仍有很大的差距[2]。对于从事急诊、创伤及相关专业的医师而言,多发伤的概念仍然十分模糊。由于国内外不同时期对多发伤定义的表述存在差异,临床工作者在使用这些定义时可能会产生困惑。明确多发伤定义,并从处理策略及救治体系上进行相应改进,对提高多发伤的救治成功率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多发伤群体是创伤临床研究的重点人群,明确多发伤定义对开展临床研究及学术交流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基于以解剖学损伤为基础的简明损伤定级标准(abbreviated injury scale,AIS)和损伤严重度评分(injury severity score,ISS)可以有效且定量判断创伤患者的各解剖部位及总体损伤的严重度[3, 4]。在进行临床研究时,如果使用不同标准定义多发伤群体,且定义之间无规律可循,将会降低临床研究的相互可比性及参考价值,并给同行交流造成困难。此外,多发伤涉及多部位的损伤,伤情复杂,其评估和处理依赖于具备综合创伤救治能力的创伤外科团队或多学科协作(MDT)团队,这与单发伤的评估和治疗存在明显区别。从定义上明确多发伤与单发伤的联系与区别有助于创伤患者得到更加规范的评估及治疗。因此,笔者回顾国内外多发伤定义的演进及使用现状,阐明目前多发伤定义存在的问题及争议,旨在提出可行的多发伤定义的建议,进一步规范多发伤的诊断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