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干眼专家共识:定义和分类(2020年)
亚洲干眼协会中国分会
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眼表与泪液病学组
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眼表与干眼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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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3760/cma.j.cn112142-20200316-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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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干眼的定义和分类一直是干眼专业领域的焦点。近年来国内外干眼研究不断进展,国际不同地区及组织对干眼的认识不断深入。鉴于此,在《干眼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3年)》的基础上,亚洲干眼协会中国分会等组织相关专家引入新概念,聚焦于临床实际应用,对干眼的定义和分类进行更新,以期为指导临床开展相关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中华眼科杂志,2020,56:418-422)
引用本文
亚洲干眼协会中国分会,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眼表与泪液病学组,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眼表与干眼学组. 中国干眼专家共识:定义和分类(2020年)[J]. 中华眼科杂志,2020,56(06):41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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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眼是目前影响视觉与生活质量最常见的眼表疾病,既往曾有“办公室综合征”“角结膜干燥症”“干眼症”等不同名称。随着认识和理解不断深入,在2007年第1次国际干眼工作小组报告(Dry Eye Workshop Ⅰ,DEWS Ⅰ
)中将名称正式确定为干眼,并定义为一种疾病
[
1
]。我国2013年在《中华眼科杂志》发表的《干眼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3年)》(简称2013年共识)中也将干眼确定为此类疾病的名称
[
2
]。2013年共识自发表后在临床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对于规范和推动我国干眼临床工作起了重要作用。近年涌现出大量临床与基础研究成果,对于干眼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因此亚洲干眼协会中国分会会同国内相关学术机构,经过充分讨论,对干眼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修订。
有关中国干眼专家共识中定义和分类的讨论启动于2017年11月长沙第3届全国干眼学术会议期间,执笔小组在距今2年多的时间里共召开5次讨论会,形成的初稿提交亚洲干眼协会中国分会、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眼表与泪液病学组、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眼表与干眼学组全体委员讨论并修改,最终形成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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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A
刘祖国,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眼科及厦门眼科中心 厦门大学眼科研究所 福建省眼科与视觉科学重点实验室 361102,Email:
nc.
ud e.umxuilouguz
B
亚洲干眼协会中国分会,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眼表与泪液病学组,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眼表与干眼学组. 中国干眼专家共识:定义和分类(2020年)[J]. 中华眼科杂志, 2020, 56(6): 418-422. DOI: 10.3760/cma.j.cn112142-20200316-00190.
C
厦门大学干眼基金资助
D
本文为专家意见,为临床医疗服务提供指导,不是在各种情况下都必须遵循的医疗标准,也不是为个别特殊个人提供的保健措施;本文内容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厂商无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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